台湾同婚合法化 | 狂欢过后,我们还应谈些什么?
5月24日下午4点,台湾「司法院」14位大法官做出同性婚姻合法化的释宪文。一经发布,「司法院」的网站便因大量网友涌入而瘫痪了20多分钟[1]。台湾即将成为亚洲第一个在法律上承认同性婚姻的地区。
当天台北支持同性婚姻合法化的市民。图片来源: 美联社、韩联社
不止在台湾,海峡对岸的大陆网民们也陷入了「Love Wins」的狂喜之中,这则消息迅速登上微博24小时排行榜首位,截至今日已经获得了14万转发。
图片来源:@MusicWars
各种颂歌也见诸多家外媒报道中:
BBC称,台湾一向以其自由主义的价值而闻名,这是该地区年度最大的「同志骄傲事件」;
《华盛顿邮报》将台湾描述为「LGBT权利之灯塔」;
CNN则称「台湾离成为亚洲第一个同婚合法地区又近一步」……
这可能是继「川蔡通话」后,台湾又一个再次引发国际媒体广泛关注的议题。对于包括大陆网民在内的许多看客而言,同婚的「合法性」在台湾仿佛是「突然」获得了历史性的承认,值得欢欣鼓舞。不少网民由此反观大陆,表示出大陆尚未对同婚进行法律保障的不满。
然而,这真如台独媒体《自由时报》所言,是台湾「人权的一大进步」吗?
1
同志赢了?
不过是蔡英文的胜利
在针对同性婚姻释宪案发布的释宪文中,台湾「大法官」称,「民法」第4编「亲属」第2章「婚姻」未能保障同性婚,违反了「宪法」对婚姻自由和平等权的保护。
伴侣盟24日在司法院前召开「祁家威同性婚姻释宪声请案」记者会。图片来源:台湾伴侣权益推动联盟脸书
这样将「民法」整个章节——而非特定法条——认定为「违宪」的做法,应属史无前例。事实上,这个章节并无对同性婚姻的明确禁制,而是只规定了男女婚姻的相关细则,确属「对同性婚姻消极未保障」的范畴,因此台湾向来有支持「另立新法专门保护同性婚姻合法权益」的声音。
但释宪将整个「婚姻」章判定为「违宪」,也就是说,维护异性婚姻的现行法律将面临整体的修改——举例来说,「婚姻」章中包含的结婚年龄门槛,直系亲属不得结婚的限制,对婚姻效力、婚姻财产、父母子女的要求等等,都因「违宪」而将面临调整。
因此,要修民法,异性婚姻固有的制度与伦理惯习也就面临着「牵一发而动全身」的挑战:未满十五岁的女生不得结婚?亲生的女儿不得与收养的儿子结婚?这是不是也违反了婚姻自由与平等权利?与同性婚姻相同的涉及伦理尺度的判断,难道要再一概交由「大法官」,以其个人价值选择裁判社会,施以「一刀切」的「违宪」判定?
「大法官」的「违宪审查」权力是巨大的、「微妙的、可怕的」,其行为限度需十分谨慎对待,不能任意干涉侵蚀「立法者」的「立法权」。但在台湾地区此次的释宪文中,不仅规定两年内需要完成法律修正或制定,而且逾期不能实现,同性婚姻则直接合法,这意味着「大法官」的裁定直接可凌驾于「立法院」立法的正当程序之上,有「大法官」创制法律之嫌。
除了登记结婚,同性婚姻合法后牵涉到二人的权责,养育、监护、领养、继承等种种配套法条的调整,则被「大法官」抛给「立法机关」。至于以何种形式,如何修法,释宪中统统略过。其实,这些烫手山芋,才是同性恋争取「平权」长路漫漫所在。
在台湾地区还在同性婚姻问题上存有巨大分歧之时,同婚合法化看似是同志群体的胜利,但对同性恋的反对声也因此空前在台前集聚爆发,同性恋社会认同氛围尚未形成已然崩解。同性婚姻合法只是开始,后续立法工作只能在惨烈对骂中面临更大的阻力:反对同婚的民众未来准备发动公投、罢免立委的行动来阻止同婚合法化。
反同婚团体在司法院前撕释宪结果表达抗议。
蔡英文在释宪案发布后,宣称相信化解歧见的「成熟民主机制」,但实际情况却是有限的「剩余认可」(借同婚以消除同性恋歧视)并没有使整个社会更为「理解、包容和尊重」,反而是有悖于成熟民主的释宪案,虽模糊不清却又强硬推进,正在撕裂着社会共识。
从罕见地发布释宪文英文版以便于外媒宣传来看,同婚合法化依旧被视作政治正确的、保护人权、多元平等的民进党「加分项」:
蔡英文在竞选期间曾明确说出「婚姻平权」的政见。
早在竞选「总统」期间,蔡英文便打出「婚姻平权」的进步形象,但因民进党内部反同压力,就任后不仅未以政治支持推动同婚进展,更是对社会有关同婚的对立保持沉默;但在释宪案公布后,蔡英文与「执政党」又跳出来,称大家此刻为兄弟姐妹,如此声援不过是为留住挺同的年轻选民,在台湾乃至国际收割「同志友善、人权立国」形象。
与其说这是同性恋群体的胜利,倒不如说这是民进党与蔡英文胜利的政治表演。
2
粉红经济:
要商业利益不要政治
同志平权运动中,有一套「由经济力影响政治力,然后到社会力」的运动论述,其中经济力就是指同志群体的消费能力。与政客反复无常的拙劣演技不同,同性恋消费者是近年来一直是商业营销的宠儿——就如同当上世纪七十年代黑人及妇女人权逐渐受到重视之际,商家便锁定了这两大消费族群来构思营销策略一样[2]。
去年麦当劳在台湾地区推出的「让对话更有温度」的「接纳篇」广告曾引起轰动,讲述的就是一名同志儿子与父亲通过麦咖啡,实现出柜这一沉重话题的沟通的故事。
在国际上,彩虹元素出现在越来越多公司广告营销活动中,这能给品牌贴上自由、包容与前卫等标签,还能获得这个群体的消费支持,以致撑同志成为时尚,成为给企业主带来更多「Pink Money」(同性恋经济行为带来的收入)的促销手段。6月「LGBT骄傲月」即将到来,我们又可以看到世界各地由诸如google、facebook、苹果等大公司赞助的骄傲月游行活动,以及各种挖空心思将彩虹色融入设计(却可能很丑)的产品。
坊间盛传中国同性恋市场的年消费能力达3000亿美元,是2016年BAT营收总和的6倍——这是夸大的数字,不过,强调同性恋群体的消费实力以引起主流企业的重视,由消费行为提升社会认同,以实现平权话语场域的拓展,正是同志运动中消费主义路线的倾向。
但显然,鲜有品牌会公开表示支持同性恋。制作了上文麦咖啡广告的李奥贝纳广告公司,在同婚合法后表示了中立,称无意支持或反对同性恋或同性婚姻。尽可能减少对异性恋群体的冒犯,不影响其对品牌的接受度,是企业做同志粉红生意的前提:「商业,无关政治」。
可见,同志消费实力的展现,并不能保证企业为其政治上平权诉求的实现而做出实质行动[2]。经济力并不能推动政治力,政治力反倒撕裂社会力,这才更像台湾地区同志运动的现实。
3
同志画像:
有品位的上流男性?
根据同志商务、淡蓝网、热拉等机构发布的2016年度中国LGBT群体生活消费调查报告来看,中国LGBT群体有爱旅游、服装消费高、网购多,男性更注重护肤、更懂得穿衣打扮等特征。这符合媒体中常见的同志消费者的特质:男性、可支配所得高、重视生活品味,还喜爱阅读、音乐与电影……
这种简化拼凑的印象,虽然是陈腔滥调,却一直在社会中持续传播,以至于我们常能听到以「gay里gay气」来描述生活精致的男性的话语,而当某年时装周看起来作品平平,也会听到网友抱怨:「不能多招几个gay设计师吗?」
诚然,在消费同志的商业逻辑背后,是社会对同志群体的更多关注与理解,但鼓吹同志市场消费潜力,塑造起同志群体高端消费特质的甜美幻象并不总是件好事:男性,大都市,高收入的社经优势地位,并不介意公开自己的性取向……
同性恋的弱势群体形象在这里似乎转变为了强势的「压迫者」,并没有因受压迫而呼吁抗争的必要。我们只能听到我们自以为「代表性的、上流的同志人士」的声音,没有工薪阶层的阶级差异,也抹灭了贫穷与庸俗。
虽然同属LGBTI弱势群体,相较于跨性别者和双性人,同性恋在彩虹色的运动与荧幕里,已经成为了相对优先获得关注与认同的「主流」性倾向,而在媒体对优质男性同志形象的建构下,女性同志与「娘C」,又是同志群体中被贬抑的弱势。但即便是处于顶层的男性同志,也不能回避这样的现实:想「融入主流」的族群,可能比那些想争取权益的人还要多,他们不能摘下面具,也无法发声,是被消费的公开形象下隐形的群体。
在这种情况下,扩展更多人对性少数族群的认知图谱,就成了形成社会力的关键。Lady Gaga歌中唱着的「Born This Way(天生如此)」是常见的同性恋「战斗口号」,「我们都一样」也是异性恋群体真诚为同志辩护的口头禅。
然而,我们真的天生都一样吗?
4
同志亦“凡人”?
我们不一样
宣扬同性恋是天生的,并没有足够的科学研究支撑。但是,将性取向归于生物属性导致的自然现象,而非社会建构下的行为选择,却能使旁观者能轻易地回避同志平权的社会问题——因为只有对复杂的现实处境,对政治、经济与文化等因素的改革才需要人们共同参与,而天生的「病症」,「精神病」或有悖伦理的「变态」,只需要直接被治疗,被消灭;
这是对同性恋群体的不尊重。事实上,我们完全不一样:无论是隐秘的内心冲突,还是经受的社会污名。
这些天真而乐观的幻想式口号,也许是在商业化与娱乐化趋势下,以讨好主流大众偏好为策略塑造同志形象而造成的结果。同性恋群体是美好的广告主角,是社交网站知名的同志恋人,是《断背山》与《卡罗尔》里的主人公,他们不过是享受着与异性恋一样美好爱情的普通人。
一旦涉及对同志运动面临的各项核心压迫的审视——譬如展现美国同性恋者与警察的暴力冲突的电影《石墙》,就只能扑街了[3]。与众不同,有诉求、有攻击性又怒刷存在感的「肇事者」并不是受「欢迎」的同志。观众需要的是一场轻松的爱情或一场盛大的嘉年华的同性恋参与者,他们符合社会规范与社会期望,因而能与异性恋者温和共处。
如此看来,为台湾地区同婚合法化而异常兴奋的我们,真的就是同志争取平权路上的伙伴吗?
就像无法确定台湾地区同婚合法化是同志平权路上成功的「里程碑」一样,这个问题也很难给出一个肯定的答案。
参考资料:[1]南方人物周刊:《台湾同性婚姻走向胜利了吗?事实没有想象中乐观》。
[2]林纯德:《同志消费政治与同志平权运动:同志游行背后的运动路线之争》。
[3]magasa:《两部同性恋电影的不同命运》。
[4]环球时报:《台湾同性婚姻将合法化引关注,真相却令人担忧》。
[5]董芷菲、李会娜:《大公司如何对待LGBT?这15个案例反映了它们的立场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