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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安仲裁|从裁决书写作倒逼仲裁案件的准备

2016-04-08 王军仲裁团队 采安律师事务所
导语
根据《北仲2015年度工作报告》披露的情况,北仲2015年受理的最大案件标的额高达100余亿元,这是北仲自成立以来受理的标的额最大的仲裁案件。仲裁作为一种争议解决方式,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那么,作为仲裁案件代理律师,如何准备好仲裁庭审工作?采安律师根据大量的实践经验,摸索出了独特的准备方法,就是根据裁决书的写作,倒逼仲裁案件的准备。资深仲裁员说过,如果每个代理人,在自己代理的仲裁案件,都亲自模拟写一遍裁决书,那么,案件成功了一半。
一、裁决书首部
裁决书首部,包括了仲裁机构名称和案号,当事人及代理人信息等。裁决书第一页,会写明双方当事人的准确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以及仲裁代理人信息。那么,从仲裁代理人角度看,向仲裁机构提交程序文件,就要提交当事人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以及授权委托书等信息,否则,裁决书没法写,因为裁决书第一页要录入的这些信息没有“文件支持”。特别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是外国企业,要写明原始外文名称。代理人方面,仲裁没有人数限制,因此,可以考虑让助理以及客户人员,都成为代理人。
二、裁决书的开头
在仲裁裁决书第一段通常会写明:“北贸仲裁委员会根据申请人甲公司(以下简称“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乙公司(以下简称“被申请人”)于X年X月X日签订的《X合同》(以下简称“本案合同”)中的仲裁条款以及申请人于X年X月X日向仲裁委员会提交的书面仲裁申请,受理了双方当事人因履行本案合同产生的施工合同争议案。案件编号为XXX”。 通过审阅此段裁决书内容,我们在准备案件过程中,因注意如下事项:
(1)无论是作为申请人,还是被申请人,我们首先要看仲裁条款,审查包含有仲裁条款的合同,审查其是否成立是否生效以及是否变更。
(2)注意辨析仲裁案件的当事人,与载有“仲裁条款”的合同当事人之间的关系。仲裁案件当事人,肯定是合同当事人。但是如果合同有多方当事人,而申请人提起仲裁时未针对其他合同当事人全部提起,则在后续程序可能面临仲裁当事人的加入问题。这些审查合同的时候可以加以考虑。
(3)仲裁申请书落款日期,与申请人实际立案日期也不一致,不能简单于落款日期认定为立案日期。
(4)仲裁案件均有编号,我们在提交文件的时候,最好注明案件编号,方便仲裁庭和秘书整理材料归档。
三、仲裁程序过程
在第一段之后,裁决书接下来的内容是叙述仲裁程序的整个过程。主要内容包括: (1)适用的仲裁规则裁决书会交代案件适用的仲裁规则。在准备案件过程需要注意的是,简易程序和普通程序的互相转换;国内仲裁和涉外仲裁章节的适用问题。在贸仲仲裁规则,会有国内仲裁的特别规定;而在北仲仲裁规则,会有国际商事仲裁的特别规定。此外,在仲裁规则修改期间,要注意立案时间与新仲裁规则的生效时间。比如,2015北仲仲裁规则,是2015年4月1日生效。 (2)秘书寄送仲裁员名册、仲裁规则因为多次代理案件,采安律师手里已经有好多本仲裁员名册和仲裁规则。不过,从程序角度而言,只要在个案中,仲裁机构没有快递名册及仲裁规则,那就是构成程序瑕疵,裁决可能被撤销。 (3)秘书转递双方材料秘书转递材料,要注意的问题是,实际收到的材料,与快递单封面记载的后者仲裁机构函件的文件目录是否一致。如果不一致,及时联系经办秘书。在实践中会出现一些情况,仲裁机构文件目录写明材料清单,但实际没有那么多材料,可能是仲裁机构工作失误,也可能是一方当事人提交遗落部分文件。 (4)仲裁员选定及组庭通知仲裁案件的好坏,取决于仲裁员。因此,该项通知,从程序角度的重要性,不言而喻。需要关注的是,仲裁员主动披露的情况。可以通过网络检索或别的方式,进一步核查仲裁员与当事人及代理人的利益冲突问题。要对仲裁员的背景做点研究功课。 (5)庭前会议及开庭通知庭前会议也很重要,有的是核对证据,有的是为正式庭审做安排的预备庭,会确定一些程序事项。因此,作为仲裁代理人,不要以为是庭前会议,不引起重视,随便委派一个资历浅的助理去参加,这也不合适。开庭一般秘书会先口头和仲裁员及代理人打电话,商量确定时间。作为代理人,要考虑时间安排是否会冲突,证据准备时间是否足够,甚至女律师要考虑自己的生理周期,否则怕影响庭审发挥。 (6)延期通知虽说仲裁注重效率,但仍然不少仲裁案件不能在规定的审限内结案,因此会有一个延期通知。作为仲裁代理人,要考虑延期的原因是什么?延期距离最后一次开庭的时间多长,延期期间,是否有可能对方再申请开庭。要对延期事宜保持敏锐性,捕捉其真正的原因。 裁决书中,仲裁程序部分的最后一段话,通常这样写:“本案现已审理终结。仲裁庭根据庭审查明的事实和现有的书面材料,经合议作出本裁决。本案案情、仲裁庭意见和裁决结果分述如下”,这揭示了裁决书的主体结构。
四、案情
案情,主要有两个常见的叙述模式:第一种是按照当事人的顺序及提交的材料做归纳,比如申请人提起仲裁称,申请人提出的请求为,为支持其请求提交了如下证据,然后是被申请人的主要答辩意见。第二种是按照当事人无争议事实和有争议事实进行罗列区分。 仲裁代理人在了解裁决书案情部分写作方式后,在草拟申请书或者仲裁答辩书及代理意见时,务必做到要点清晰,这方面仲裁庭将要点和小标题引用“录入”到案情部分。此外,代理人要注意有争议事实和无争议事实的区分,重点对有争议事实的所对应的证据,做好充分的举证质证准备。
五、仲裁庭意见
仲裁庭意见,是整个案件裁决书的核心部分。这一部分的分析意见,决定了裁决结果。那么,裁决书中,这一部分的内容,通常分为两大部分:(一)对案件争议焦点的逐个分析认定;(二)对仲裁请求及反请求(如有)的处理。
因此,通过审阅裁决书,我们认为,在准备案件过程中,一定要围绕争议焦点,寻求我方有利的事实及证据及法律规定和法律观点。仲裁代理人撰写仲裁文书要紧扣争议焦点,以达到说服仲裁庭之目的。如果争议焦点判断失误,那么,说明代理人水平不行。如何确定争议焦点,通常可以从案件的法律关系、双方提交的材料以及仲裁庭发问情况来确定。
六、裁决结果

裁决结果是对仲裁请求的回应,因此,在申请人在起草“仲裁请求”时,务必做到表述清晰,切割分项,同时仲裁请求注意逻辑顺序,比如确认合同效力或者解除合同请求在先,赔偿损失在后等。另外,仲裁请求的每个数额,最好附上计算依据和公式,不能让仲裁庭去猜申请人的请求如何计算。如不清晰,仲裁庭也会发问。所以,作为申请人,如何设定仲裁请求,如何撰写清晰,十分关键。另外,仲裁中经常涉及利息问题,这个也要有一个合理的计算公式,如果涉及同期贷款利率的,最好不上计算的excel表格及相应的利率。有的裁决书,会写明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迟延履行的罚息规定。


七、裁决书尾部

裁决书尾部会写明裁决书作出的地点、日期以及仲裁员签名。在实践中,因为无法形成多数意见,可能还有个别仲裁员没有签名的情况。另外,裁决书会写明一句话:“本裁决为终局裁决,自作出之日起生效”。这表明仲裁裁决一裁终局,不过在实践中,要到法院申请裁决书的执行,还可能需要向仲裁机构开具生效声明,比如向双方的送达回证。


结语

总之,作为仲裁代理人,在仲裁案件的准备过程中,可以把自己假想为仲裁员要写裁决书,这样,同时具备仲裁代理人和仲裁员的思维,与仲裁员具有共同的话语以及思维,往往有利于说服仲裁员,进而实现客户的合法权益。


王军
采安合伙人高级顾问王军教授,采安合伙人,曾任对外经贸大学法学院院长,目前担任东亚贸易争端解决咨询委员会顾问、中国国际经济贸易法学研究会副会长,贸仲、北仲、新加坡国际仲裁中心、台湾中华仲裁协会仲裁员,北京卓亚经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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