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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河南省政府购岗1100人,驻马店82人,市委农办也招人啦!

2017-07-21 掌上驻马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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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马店市委农办所属事业单位招聘


一、招聘原则


二、招聘计划


市委农办拟招聘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2名。招聘岗位具体要求详见《2017年驻马店市委农办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



三、招聘的资格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从业资格,同时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等要求;

5、符合岗位要求的年龄条件;

6、具有拟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四、信息发布


驻马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hazmd.lss.gov.cn)、驻马店人才信息网(http://www.zmdrc.net)为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专用网站,有关考试招聘的信息及相关事项,通过上述网站进行发布,请注意查询。


五、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17年7月30日—8月1日

(二)报名方法:本次报考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1、提交报名申请。

报考人员于2017年7月30日8:00—8月1日18:00期间登录驻马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hazmd.lss.gov.cn)或驻马店人才信息网(http://www.zmdrc.net),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按要求提交个人报名信息并上传本人电子照片。


2、报名资格审核。

在报考者提交报名申请的24小时内进行网上资格初审。报考者可于提交报名申请24小时后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看是否通过报考资格审核。通过报考资格审核的人员,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报考资料不全或电子照片不符合要求等未通过审核的,报考者应及时补充或更换并按要求再次提交审核。


3、网上缴费。

通过报考资格审核的人员,于2017年7月31日8:00至8月2日17:00期间通过原报名网站“网上报名”系统,按照提示步骤缴纳考务费(报考者须准备银行卡,开通网上银行功能并存上足够缴费的金额)。根据省财政、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报考者按每人每科30元缴纳考务费。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缴费完成后,考生须自行用A4纸打印《驻马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一式2份,以备面试资格确认时使用。


4、网上打印准考证:

网上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于2017年8月9日8:00至8月12日8:30期间登录原报名网站,进入“网上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A4纸)。

请考生务必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缴费、打印报名表和准考证。因错过时间,系统关闭相关功能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5、报名咨询电话:

市委农办:0396—2812841

市委组织部0396—2600921

网络技术咨询:0396—2817649


(三)每名报考人员仅限报考一个职位,报名时使用的有效身份证及相关信息,在考录工作中必须一致。


六、考试


通过网上资格审查的人员,根据所报岗位,按以下方式进行考试,考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以准考证为准。


(一) 笔试。笔试满分100分,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和申论,各占50%。

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试成绩×50%+申论成绩×50%

(二)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笔试有一科缺考、作弊或者成绩为零分的,不得进入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满分为100分。

进入面试的人员须在面试前按要求进行面试资格确认,面试资格确认的时间、地点请及时关注本次招聘工作专用网站。应试人员参加面试资格确认时,应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从业资格证等原件接受查验。在职人员还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三)总成绩。考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折合计算总成绩。

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笔试、面试、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七、体检和考察


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笔试、面试合计总成绩相同时,报考者名次按笔试成绩排列,笔试成绩相同的,依行测成绩排列)。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具体考察工作按照《驻马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驻组发〔2006〕2号)制定考察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如考察不合格出现职位空缺的,不再进行递补。


八、审核与聘用审批


对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反映出来的问题,认真核实处理。

公示结束后,由用人单位逐人填写《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备案表》后办理聘用及相关手续。

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工资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用人单位与新聘用人员订立的聘用合同,最低期限5年。

试用期间和试用期满合格的人员分别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


2017年河南政府购岗1100名


一、目标任务


2017年河南省政府计划购买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1100个(含国家级、省级贫困县各追加2个),吸纳1100名(含国家级、省级贫困县各追加2名)高校毕业生到乡镇、街道办事处、社区居民委员会、行政村(以下统称基层单位)的教育、卫生、劳动就业、社会保障、社会救助、住房保障、社会工作、残疾人服务、养老服务、农技推广等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以下统称基层岗位)就业。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统一组织,市、县人社部门分别实施,各级“政府购岗”办公室具体承办,通过开发和购买基层岗位,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


所谓“购岗”就是-政府购买就业岗位,是政府为规范机关事业单位用人行为,对单位缺编聘用人员,由政府相关部门统一组织,向社会公开通过一定考试考核程序招聘录用工作人员,并由政府核拨相应经费补助。



二、招募对象和条件


(一)招募对象

2017年应届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含专科生、本科生和研究生,下同)和离校未就业的2015届、2016届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以下统称高校毕业生。

(二)招募条件

1.已在我省行政区域内进行离校未就业实名登记且持有《就业创业证》;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违纪现象;

3.自愿从事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事业,热爱基层工作,吃苦耐劳,乐于奉献,愿意扎根基层;

4.身体健康,适合基层岗位工作需要;

5.报考医生、教师、农技师等特殊基层岗位的,要同时拥有相关专业执业资格证书。


三、实施步骤


政府购岗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招募、自愿报名、考试选拔、统一安排的方式,按照岗位开发与购买、发布公告、报名、考试、体检、选岗、公示、岗前培训、签订就业协议、签订劳动合同的程序依次进行


(一)岗位开发与购买

各乡镇、街道办事处组织辖区内各基层单位根据实际需要认真填报《河南省2017年政府购买基层岗位用人单位需求申报表》(附件1),及时向省直管县(市)、县(市区)人社部门申报基层岗位需求情况。省直管县(市)、县(市区)人社部门根据全面开发、布局合理的原则,对基层岗位需求情况进行审核并汇总填报本地区《河南省2017年政府购买基层岗位用人单位需求汇总表》(附件2)。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人社部门要结合基层岗位人员现状、基层工作实际需要、拟开发基层岗位质量等情况,对辖区申报的基层岗位进行认真筛选,按照《河南省2017年政府购岗计划名额分配表》(附件3)分配名额,拟定本地区《河南省2017年政府购买基层岗位用人单位需求汇总表》及各县(市区)计划分配名额,于7月25日前上报省公共就业服务中心。经审核后,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www.hn.hrss.gov.cn)“政府购岗”专栏公布河南省2017年政府购买基层岗位具体职位。


(二)发布公告


省“政府购岗”办公室于7月下旬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www.hn.hrss.gov.cn)、河南就业网(www.hn91w.gov.cn)“政府购岗”专栏,发布2017年河南省政府购买基层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招募公告、招募岗位计划及相关信息。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也要通过官方网站及时向社会发布本地区2017年政府购买基层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相关信息。


(三)报名


1.报名时间

8月3日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

8月4日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

8月5日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

2.报名地点

所报服务地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政府购岗”办公室。具体地点、报名方式及咨询电话见附件4《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报名地点(网址)及电话》(附件4)。


3.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考试实行现场报名,有条件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附件4中为网址的)可实行网上报名。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政府购岗”办公室负责报名资格审查工作,实行网上报名的,当地人事考试中心负责提供技术支持。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说明理由。

本次考试报名只报考×××省辖市××县(市区)或××省直管县(市)基层岗位,不报考具体职位。报考人员报名需从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政府购岗”专栏下载并填写《河南省2017年政府购买基层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个人报名登记表》(点击左下角“阅读原文”下载)(附件5)一式3份,粘贴近期免冠彩色一寸照片,同时另交同底版照片2张,并提交相关材料:


(1)应届高校毕业生没有发放毕业证书的,所在院校学生就业部门须提供学籍证明原件,并提交身份证、就业创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应届高校毕业生持有毕业生证书的,须提交身份证、毕业证、就业创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2)2015、2016届离校未就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须提交身份证、毕业证、就业创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实行现场报名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须报考人员本人持有关证件现场报名,并进行现场资格审查,不允许他人代为报名。报考人员于8月23日8∶00-18∶00携带本人身份证到报名地点领取《河南省2017年政府购买基层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准考证》(附件6)。


实行网上报名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须报考人员登录其报名网站进行报名。报考人员于8月23日10∶00至8月25日12∶00,登录其报名网站,下载打印《河南省2017年政府购买基层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准考证》。打印中如遇问题,请与报考所在地人事考试中心联系解决。


本次考试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募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不允许重复报名,报名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考人员重复报名、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被招募资格。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政府购岗”办公室应于8月15日前,将本地区报名合格人员总数及各县(市、区)报名合格人员数上报省公共就业服务中心。


(四)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由省“政府购岗”办公室统一组织,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人社部门分别实施,以省直管县(市)、县(市区)为单位,根据考试总成绩择优确定拟招募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1.笔试。全省统一考试时间为8月26日上午9∶00-11∶00,考试科目统一为职业能力测试,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命题、制卷、阅卷等考务工作由省人事考试中心负责组织。考生可于9月15日通过河南人事考试网(www.hnrsks.com)查询笔试成绩,并于9月20日通过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查询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政府购岗”办公室根据报考人员笔试成绩,以省直管县(市)、县(市区)为单位,按照2017年分配名额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于9月20日前在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进行公布。


2.面试。9月23日为全省统一面试时间,面试满分为100分。省人事考试中心负责面试统一命题。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人社部门负责面试考务工作。面试地点由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政府购岗”办公室另行通知。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具体参照《河南省2016年“政府购岗”招聘高校毕业生面试方案》(豫人社就业〔2016〕29号)执行。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成绩。考生可于9月29日在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官网查询考试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政府购岗”办公室根据考试总成绩,以省直管县(市)、市属县(市区)为单位,按照2017年分配名额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于9月29日前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进行公布。面试时,实行网上报名的报考人员须向考务工作人员提交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就业创业证》原件并接受现场资格审查。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招录机关有权取消其面试资格。


(五)体检


体检工作由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人社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体检时间、地点由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政府购岗”办公室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健康状况要求》(国人厅发〔2007〕37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0〕22号)执行。体检合格人员名单于10月25日在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公布。


(六)选岗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政府购岗”办公室应统一时间、统一地点、统一程序,以省直管县(市)、县(市区)为单位,组织体检合格人员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对报名时公布的基层岗位进行选岗,其中选择医生、教师、农技师等特殊基层岗位的,需持有相应专业执业资格证书。总成绩相同的按照先笔试成绩再面试成绩的顺序进行选岗。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政府购岗”办公室根据选岗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于10月30日前将《河南省2017年政府购买基层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拟聘用人员花名册》(附件7)上报省公共就业服务中心。


(七)公示


省“政府购岗”办公室通过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河南就业网“政府购岗”专栏对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进行5天公示。经公示后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省“政府购岗”办公室统一制发,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政府购岗”办公室负责发放《河南省2017年政府购买基层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通知书》(附件8)。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人社部门依据报到通知书,组织开展岗前集中培训。


(八)岗前培训


省“政府购岗”办公室对岗前培训工作统一督导,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人社部门分别组织实施。培训时间、地点由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政府购岗”办公室另行通知。培训内容包括:党和国家有关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工作方针政策;本地区基层工作现状;拟服务基层单位及基层岗位的基本情况;心理健康知识;河南省政府购买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实施办法相关政策及注意事项等。经考核成绩合格的,发放全省统一编号印制的就业创业培训合格证。全省岗前培训工作11月15日前完成。


(九)签订就业协议、劳动合同


岗前培训合格的高校毕业生持报到通知书、培训合格证,及时与岗位所在地省直管县(市)、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签订《河南省政府购买基层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与岗位所在地乡镇或街道办事处签订《河南省政府购买基层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劳动合同》,协议、合同的式样按豫人社〔2016〕1号文件附件执行。《河南省2017年政府购买基层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上岗人员花名册》(附件9)由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人社部门收集整理,并于11月22日前报至省“政府购岗”办公室备案。2017年政府购岗招募高校毕业生于11月份全部上岗。


十、人员待遇


(一)“政府购岗”人员岗位工资。包括基本工资和工龄工资。基本工资标准为:专科生不低于1750元/月、本科生不低于1850元/月、研究生不低于1950元/月,并随最低工资标准调整而调整。工龄工资标准从“政府购岗”人员在基层岗位连续工作满1年算起,每增加1年工作时间,增加100元工龄工资。


(二)“政府购岗”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政府购岗”人员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社会保险费用的单位缴纳部分由当地就业补助资金负担;个人缴纳部分由个人负担,从“政府购岗”人员岗位工资中代扣代缴。

鼓励有条件的地方为“政府购岗”人员缴纳住房公积金,以及购买重大疾病、人身意外伤害等商业保险。


(三)“政府购岗”人员基层岗位就业协议和劳动合同的签订期限一般为1年。合同期满后,根据年度考核、岗位供求和工作需要,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经省直管县(市)或市属县(市区)人社部门确认,可以续签就业协议和劳动合同。


(四)“政府购岗”人员档案关系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省直管县(市)或市属县(市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免费管理,党、团关系转至用人单位。在基层岗位连续工作满1年以上且不再续签就业协议和劳动合同的,经考核合格,发给全省统一的高校毕业生基层岗位工作合格证书,工作时间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被机关事业单位招录招聘的,工龄可连续计算。


(五)“政府购岗”人员享受国家和我省关于职工休息休假和法定节假日规定的休假休息权利。


(六)“政府购岗”人员有创业意愿的,可在解除就业协议和劳动合同后,按照我省高校毕业生创业政策给予创业培训、创业担保贷款等创业扶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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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马琼瑞  总编辑:赵歌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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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河南人事考试指南

投稿邮箱:zmdtvw@163.com(请注明微信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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