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驻马店又一地标性建筑即将竣工/下月起,农民进城摆摊三种情况不查处

2017-09-01 掌上驻马店

驻马店唯一能在微信中观看本地电视节目的平台

掌上电视”、“掌上新闻尽收眼底!

点击上方蓝字 掌上驻马店 关注 


练江河上彩虹桥主塔承台建设接近尾声


昨日上午,记者在市文明大道南段练江河上的彩虹桥建设工地看到,彩虹桥主塔承台建设已接近尾声。



据了解,市练江河大桥为拱形独塔斜拉式大桥。该桥连接市文明大道和汝河大道,建成后将成为中心城区地标。主塔承台是该桥的重要部位,施工要求较高,将承载整个大桥主梁及桥面的全部重量。


彩虹桥建成后的效果图


10月1日起,农民进城摆地摊三种情况不查处


国务院近日公布《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今年10月1日起施行。《办法》规定,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场所和时间,销售农副产品、日常生活用品,或者个人利用自己的技能从事依法无须取得许可的便民劳务活动,不再属于无证无照经营。



目前的农村,农产品销售渠道比较单一,再加部分农民盲目跟风种植,这就导致了农产品的滞销。菜贱伤农、果贱伤农、瓜贱伤农的不断上演,严重影响了农民的种地收入。在这样的情况下,一些农民会选择进城摆摊,自行出售农副产品,以便减少种地的损失。



对很多农民而言,有些脑子活的农民兄弟,到人口集中的地区卖点农产品,开着车把菜拉到城市里销售,从田间到市场,是增加收入的主要途径。



然而农民进城出售农副产品,并没有固定的摊位,再者也不清楚摆摊的各项要求,不知道哪里允许摆,哪里不允许摆。很容易违反到公共秩序的维护、城市容貌的维护等相关规定,最重要的是涉及到了无证经营。这使得一些进城摆摊的农民,会与城市管理人员发生争执,并引发一些矛盾。很多农民或者小摊贩在路边经营小生意总是提心吊胆。



为维护农民的利益,并兼顾市容的维护,近期国务院公布了《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其中明确规定,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场所和时间,销售农副产品、日常生活用品,或者个人利用自己的技能从事依法无须取得许可的便民劳务活动,不再属于无证无照经营。这就意味着,只要符合当地政府的规定时间、场所,农民进城出售农副产品就可以合法化了。



同时还约束了城市管理人员的执法方法,明确规定法律和行政法规对其处罚没有明确规定的无照经营行为,适当减轻法律责任,不再予以没收工具,并降低罚款数额。这就意味着,城市管理人员不能再随便禁止农民进城摆摊销售农副产品了,真正做到了有法可依。




该项政策将取代《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自2017年10月1日起实施。这一项政策的实施,必将会给农民带来诸多好处。当然了,各位进城“销售农副产品、日常生活用品,或者个人利用自己的技能从事依法无须取得许可的便民劳务活动”的朋友要记得,摆摊要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场所和时间”。要做到不占道经营、不妨碍交通、保持环境卫生。毕竟,城市运行也需要秩序,作为公民享受权利的同时也要履行义务。


领导说了

您点一个 

小编工资就涨1毛!


编辑:马琼瑞  总编辑:赵歌平

商务洽谈:18039636999  新闻热线:0396-2620033


来源:掌上驻马店、中国政府网

投稿邮箱:zmdtvw@163.com(请注明微信投稿)

推荐阅读

  关注驻马店广播电视台官方微信

  文章顶部,点 “掌上驻马店”订阅


   

  长按上方二维码识别图中二维码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