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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中院召开全市法院领导干部会议,宣布省委、市委关于中院主要领导同志职务变动的决定

2017-01-04 济南中院 济南中院

发布:济南中院新闻中心

1月4日下午,济南中院召开全市法院领导干部会议,宣布省委、市委关于中院主要领导同志职务变动的决定。省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白泉民同志,市委副书记雷杰同志,市委常委、组织部长李刚同志,市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毛华铭同志出席会议。

会议由李刚同志主持,毛华铭同志宣读了省委、市委关于张爱云、李勇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省委同意提名张爱云同志为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候选人。市委决定,张爱云同志任中共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李勇同志不再担任中共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职务;提名张爱云同志任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列副院长第一位)。会上,省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白泉民同志,市委副书记雷杰同志分别作了重要讲话,对济南法院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并对做好下一步工作提出明确要求。李勇同志、张爱云同志分别作了表态发言。

济南中院中层正职以上干部和县区法院院长参加会议。(政治部组织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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