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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提醒:故意灌酒出了事要负法律责任!!

2017-02-02 济南中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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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自:北京日报

导语:北京市二中院提示,节日期间更要注意以下这四方面的安全,别给节日“添堵”。现场应有专门救护人员,准备充分救护用具和药品。


春节,意味着喜庆祥和,但北京市二中院昨天发布提示,节日期间更要注意以下这四方面的安全,别给节日“添堵”。

拼车遇事故 赔偿看过错

春节回乡过年、走亲访友是中国人的传统习俗,自驾出行相应增加,加上长途劳顿等因素,造成交通事故多发。据统计,事发地点主要集中于高速公路、乡村路段。

法官提醒,对于春节“拼车”回家、出行,更多的是出于友情的“好意同乘”,在纠纷案件审理中,法院一般会审查机动车驾驶人是否有过错,损害后果是否与驾驶人行为有关,有过错就要承担侵权责任。搭乘人有过错的,应当减轻驾驶人的责任。搭乘人的过错主要表现为:明知机动车存在超载、明知驾驶人酒后驾驶、明知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等风险,仍坚持搭乘。

燃放细观察 避免火灾发

春节期间一般是火灾高发期。起火原因包括电气线路故障、燃放烟花爆竹等。火灾多集中发生在夜间或凌晨,人们警惕性较低,火势容易扩大,造成严重损害。

法官指出,大部分火灾都和人的安全意识薄弱有关,例如有些人外出度假或单位放假、商户停业,不认真检查室内电器,未排查火灾隐患,也未进行断电防护。

对于烟花引发的火灾,法官提醒,市民一定要从指定商家购买符合规定的烟花爆竹,安全燃放;未成年人燃放烟花爆竹的,应由监护人或者其他成年人陪同看护,并注意周围是否有易燃物品,避免引发火灾或伤及周围人员。

饮酒过了量 纠纷常发生

春节期间,天伦共享、亲朋邀聚是人之常情,但过量饮酒往往会导致侵权纠纷的发生。法院发现,此类案件多发生于同事、朋友之间,往往因劝酒、酗酒等导致饮酒过量,造成双方发生纠纷,例如一方在餐饮场所或归途中摔伤甚至因醉驾而引发事故。

对此,法官介绍,因酒出事,可以概括为四种情形:故意灌酒型,可认定为直接故意的主观过错,出了事灌酒者应当承担赔偿的主要法律责任;放纵型饮酒,明知朋友身体不好或者驾车,作为同伴不予劝阻,放任其饮酒,一旦发生事故,同伴要承担相应的过错责任;不予救助型,如果有人因饮酒出事或身体出现不良反应,同饮者均具有及时通知、及时协助救护、及时照顾和帮助等法律和道德上的义务,否则要承担相应责任;双方均无过错型,饮酒者因无法预料的情况出事,同饮者皆无过错,根据公平责任,可酌情判令劝酒者适当承担补偿责任。

滑雪要量力 保障有义务

春节前后,也是冰雪运动的好时节,特别是滑雪,成为了近些年最流行、最时尚的冬季运动,但纠纷也是年年攀升。

法院统计,受伤者多为初学者,以“80后”“90后”为主,占全部涉诉人群的90%以上。此类案件伤害程度偏重,70%以上受伤人员构成伤残,严重的甚至有头部骨折。此类事故往往是瞬间发生,且一些滑雪场并未安装监控设备,有时根本无法找到直接侵权人。

法官提醒滑雪者,一定要根据自身实际水平选择滑雪场所,至少在通过一定训练达到安全停靠、能顺利避开其他滑雪者和障碍物的情况下,再考虑到中、高级雪道进行体验。同时,滑雪者要严守各项规则,还应了解所在滑雪场的环境设施和管理制度等,特别是关乎安全的地势、雪质、天气、人群密度以及信号牌、指示牌和警示标志等,以便选择更适当的方式和更安全的线路滑行。

滑雪场经营管理者应充分履行安全保障义务。在场所内设置明显提示牌;组织人员定时巡视,配备监控摄像设备;现场应有专门救护人员,准备充分救护用具和药品。(本报记者 高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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