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济南市高新区人民法院招聘司法辅助人员公告(共41人)!待遇参照事业编新录人员薪酬水平,交五险一金!

2017-04-22 济南中院

点击上方蓝字↑↑↑关注济南中院

转自:济南高新区

岗位目录



       为进一步完善高新区政法工作管理体系,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高素质政法辅助工作人员。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辅助工作人员110名。招聘岗位及需求详见附件。

  

二、招聘流程

  (一)投递简历

  1、报名方式及时间。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在指定网络报名端口投递简历。报名时间自2017年4月21日起至2017年5月5日。

  报名端口:http://campus.51job.com/gwh2017

  2、报名条件说明。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有两年以上工作经历,同时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年龄截至招聘简章发布之日;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足日累计计算,以招聘简章发布当月1号为截止日期,不包括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经历。

  下列人员不具备报名资格: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以及纪律处分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人员;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人员;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人员;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人员;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人员;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人员;其他不适合从事政法辅助工作的人员。

  (二)资格审查

        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履历评价,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均需参加测试。将通过电话、短信方式通知参加测试人员,请应聘人员保持手机畅通。

  (三)综合测试

  1、初试

  采取笔试和面试形式,测评应聘人员的业务能力、知识结构等素质。

  2、体检

  通过初试的人员,应聘法院、检察院辅助工作岗位的,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应聘公安、交警辅助工作岗位的,体检参照省人社厅、省卫计委、省公安厅联合印发的《关于明确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体能测试和体检有关事项的通知》(鲁公通〔2017〕30号)文件要求及相关标准。其中体能测试为达标性测评,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试不合格,不能确定为拟聘用人选。

  3、复试

  采取适当形式,围绕岗位匹配度测评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

  (四)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在济南高新区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办理档案审查等适岗考察手续。适岗考察合格者办理聘用手续,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约定试用期。

  

三、工作地点和薪酬待遇

  拟聘用人员工作地点均在济南高新区五大片区(中心区、高新东区、综合保税区、创新谷片区、临空经济区)。一经录用,薪酬待遇参考事业单位新录用人员薪酬水平,交纳“五险一金”。

  

四、其他事项

  1、鉴于政法工作的特殊性,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应聘人员应提供真实有效的相关信息和材料,发现弄虚作假者,在任一环节取消资格。

  2、高新区有权根据岗位需求变化及报名情况等因素,调整、取消或终止个别岗位的招聘工作,并对招聘享有最终解释权。

  3、此次招聘工作不收取任何费用、不授权任何机构进行培训。除管委会官方网站发布的岗位需求信息外,不招聘其他人员,也不在济南市以外地点安排招聘相关工作,请提高警惕,谨防受骗。

  

五、联系方式

  未尽事宜,请电询。

  咨询电话: 

  法院:88871769

  检察院:83016306

  公安分局:85089279

  交警大队:85082620

  监督电话: 

  政法委:88871586

编辑:李晓

审核:陈茜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