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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日起沧州客运出租车运价上调,起步价调整为2公里以内6元
日前,记者在沧州市发改委、交通局等部门获悉,自12月26日起市区出租车运价上调。此次调价,主要涉及起步价、车公里运价、空驶费、等时费等方面,目的在于缓解近年来人工工资等费用持续上涨对巡游出租车运营成本的影响。
调整后,起步价由原先的2公里以内5元,改为2公里以内6元。车公里运价:基价公里2公里后每车公里运价由原来的1.3元,提至1.5元。空驶费:租用车辆单程载客行驶,超过6公里部分加收车公里运价的50%,即按每车公里2.25元收取。较过去的2.1元增长了0.15元。而往返乘车的车公里运价为1.5元,不得收取空驶费。等时费:由原来每满5分钟加收1元改为加收1公里运价,即1.5元,不足5分钟免收等时费。
例如,以市区乘客乘坐出租车单程行驶12公里(无等时费)计算,乘客需要支付费用的公式为:6元(起步价)+1.5元×4(6公里以内)+2.25元×6(含空驶费)=25.5元,比原来要多花1.7元。
此外,沧州市还建立了巡游客运出租车运价与车用天然气价格联动机制。在夜间收费、计价单位等方面政策并没有调整。在晚上23时至次日5时之间,每车公里运价加收0.2元。出租汽车通过收取通行费的公路、桥梁、隧道、渡口时,所收费用由乘客负担。另外,计价单位按每100米计价,乘客票价保留到角,尾数不足一角的四舍五入。
沧州日报记者鲁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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