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会|住享乐居!重庆城镇老旧小区和危房这样改
重庆市委、市政府
今年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
帮助人民群众解决一批
“急难愁盼”的问题
今(23)日
中共重庆市委宣传部举行
“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
系列新闻发布会(第四场)
介绍了重庆城镇老旧小区改造
城镇危房改造(“一旧一危”)
工作的有关情况
新闻发布会现场 吴汪洋 摄
董 勇 市住房城乡建委党组成员、副主任
彭安绪 市住房城乡建委二级巡视员
老旧小区“旧貌换新颜”
今年计划改造老旧小区831个
上半年已开工484个
董勇介绍,全市正努力推动老旧小区和危房居民实现从“住有所居”到“住享乐居”的转变,今年计划新开工改造老旧小区831个,截至6月底已开工484个小区,开工率58.2%。主要通过以下几个方面来完成。
①坚持党建引领,建立“决策共谋、发展共建、建设共管、成果共享”的机制。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推动党建引领物业管理融入基层治理,完善长效维护机制,推进社区治理共建共治共享,通过“菜单式”调查、一对一入户、院坝会等听民意、汇民智、聚民心,让群众得实惠、干部受教育。
②坚持统筹协调,构建“政府领导、部门牵头、街镇负责、社区落地”的体系。制定了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和社区服务提升《专项行动方案》,会同发展改革委、财政局等部门,整合各方政策,针对群众关心的身边事,加强协调联动,统筹公共服务设施共建共享,将养老托幼、社区服务等专项、子项工作打通运行,形成工作合力。
截至6月底,已同步改造提升养老托幼、农贸商超等配套设施一共3980处,加装电梯2129部,新增停车位1.9万个,改造水电气讯22万户。
③坚持多元筹资,建立“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共建共享”的机制。加大财政支持力度,统筹整合与老旧小区相关的城市更新、棚户区改造、住房租赁及养老、托幼等各类专项资金,通过政策集成、产业导入、商业模式创新,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市场主体和居民出资参与积极性,“各炒一盘菜、共办一桌席”。
④坚持补齐短板,突出“设计引领、串点成线、连线成片、整体提升”的理念。按照“实施一批、谋划一批、储备一批”的思路,强化设计引领,推动100余名工程师、设计师进社区,提升项目设计水平,将零星分散的单体楼栋连线成片,实施“硬设施+软环境”一体化改造提升,注重建筑与社区、街巷在空间、功能、文化及风貌上的有机协调,着力打造完整社区,确保实用、管用、可持续。
董勇介绍有关情况 吴汪洋 摄
改造具体有哪些内容?
董勇表示,老旧小区改造分为基础类、完善类、提升类三大类。
●基础类,是为解决居民安全和基本生活需求方面的内容。比如住宅屋面、墙面,小区内道路、水电气讯、消防设施等,任何材料都有设计使用年限,20年、30年的老旧小区就需要改造提升。
●完善类,是为解决生活便利需要和改善型生活需求的内容。比如有条件的楼栋加装电梯、小区环境及配套设施及停车场、文体设施等。因此,老旧小区改造也是城市品质提升的一项重要内容。
●提升类,是为了丰富社区的服务供给、提升生活品质、立足小区和周边实际条件积极推进的内容。比如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卫生服务站及养老、托幼、助残等服务设施。
老旧小区换新颜(资料图) 邹乐 摄
改造资金如何解决?
彭安绪介绍,本轮集中力量改造提升后,必须防止出现“一年新、三年旧、五年破”的情形。从试点之初就明确要同步推进管理提升,提出了25项管理提升内容和标准,推动引进物业服务企业、组建社区物业服务中心、居民自治管理三种模式分类实施长效管理。
“十四五”期间,全市将推进2000年底以前建成的老旧小区改造约1亿平方米,改造资金将从两方面解决:
①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有效整合城市更新、棚户区改造、住房租赁、海绵城市建设、道路管线整治以及养老托幼、卫生健康、文旅、农贸商超等相关政策资金,推动水电气讯等专业经营单位履行社会责任,最大化发挥各方资金的乘数效应。
②充分调动居民参与积极性,强化“主人翁”意识,发动居民采取据实分摊、让渡公共收益、使用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等方式出资,推动共建共治共享,促进共同珍惜维护改造成果。同时,要充分挖掘项目商业空间,盘活存量资源,强化产业导入,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引导各类市场主体参与改造,完善可持续运营机制。
彭安绪介绍有关情况 吴汪洋 摄
棚户区居民“出棚进楼”
五年内计划实施棚改10万户
落实中央专项补助资金5.2亿元
董勇介绍,今年全市将改善29.2万户居民的居住条件和环境,计划实施棚户区改造2万户,截至6月底已完成1.1万户,完成率53.8%。通过做好“四提升”,实现“时间过半,任务过半”的目标。
①提升房屋安全,让危房群众住得“安”。今年以来,市住房城乡建委组织开展了城镇C、D级危房的清理排查,督促指导区县按照“存量清仓见底、增量动态清零”的要求,编制危房搬离整治计划和方案,集中力量改造整治一批安全隐患突出、分布零散的城镇C、D级危房,努力做到“危房不住人”、“人不住危房”,让群众在安全的房子里踏实地过日子。
②提升住房品质,让棚户区群众住得“好”。全市计划五年内实施棚改10万户,着力改善棚户居民的住房条件和品质,让“忧居”变成“安居”。今年全市计划实施棚户区改造2万户,长嘉汇、科学城、艺术湾等重点区域棚改项目正加紧推进,原来破旧狭小的居住条件得到实质性改善。
③提升人居环境,让老旧城区焕发“美”。市住房城乡建委将重点对危房集中、设施落后、环境脏乱差的老旧片区,实施修缮加固与危房拆除相结合的棚改工作,改善人居环境,传承街巷文脉,留住城市里的“乡愁”,让老旧城区成为宜居宜业宜游之地,再次焕发老城区的青春“美”。
④提升综合统筹,让棚改项目推得“快”。今年以来,市住房城乡建委创新棚改工作模式,积极争取政策和资金支持,采取多措并举的方式鼓励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棚户区改造。今年以来,全市已争取并落实中央棚改专项补助资金5.2亿元,发行棚改专项债券5.2亿元,九龙坡区、江津区的部分棚改项目正通过引导社会资本参与的方式实施,确保了棚改项目的高效快速推进。
老旧小区加装电梯后,居民们上下楼更方便(资料图) 邹乐 摄
如何判断住房属于危房?
如何防范安全危险?
董勇表示,根据《重庆市城镇房屋使用安全管理办法》规定,房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使用安全责任人可以委托房屋安全鉴定机构进行房屋安全鉴定。
●达到或超过设计使用年限后,一般房屋设计使用年限就是50-70年,需继续使用的。
●因自然灾害、火灾、爆炸、化学腐蚀、车辆碰撞以及房屋周边施工、生产等不利因素影响房屋安全的。比如周围环境变了,可能突然边上有滑坡、泥石流对房屋基础有损伤的,或者有重大施工生产影响的可能造成房屋开裂等情况。
●出现房屋使用安全异常迹象的。如承重结构损坏、楼板墙体开裂,还有钢筋锈蚀裸露、外墙风化脱落等情况,特别是上世纪70、80年代早期修的房子。
董勇表示,房屋使用安全责任人(即房屋所有权人)是房屋安全隐患治理的责任主体,应当根据房屋安全鉴定机构鉴定结论并结合实际情况,及时采取观察使用、处理使用、停止使用或整体拆除等治理措施。
根据鉴定结果,如果确有重大安全隐患不能住人了,那就要拆除,如果可以采取加固措施的,那就要根据具体情况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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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重庆发布
文字:周小平 郭芷瑞(实习)
编辑:高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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