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防范双福“7·21”疫情扩散的通告
今(24)日,重庆市江津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发布关于防范双福“7·21”疫情扩散的通告,具体如下↓↓↓
广大市民朋友:
根据双福“7·21”疫情发展态势,经市疾控专家分析研判,鉴于双福国际农贸城人流量大、聚集性强,为最大限度降低疫情传播风险,做到“防外溢、防扩散、防输入”,切实保障广大市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就防范双福“7·21”疫情扩散通告如下。
一、加强自我健康监测。凡是2022年7月15日以来有双福旅居史的人员,主动向所在社区(村)或单位报备,严格落实“3天两检”等防控措施(3天内完成两次核酸检测,两次核酸检测应间隔24小时),第二次核酸检测结果未出之前,严格落实居家健康监测。不主动报备,造成疫情传播等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责任。
二、强化社会面管控。实行“个人防护、避免聚集”,尽量少外出、不聚集、不扎堆,外出时做好个人防护;严格落实进入室内公共场所预约错峰、测温、扫(亮)码、戴口罩。
三、加强流动人员管控。除保障供应等重要活动外,原则上江津全域人员暂不出区,确需离开的需查验“3天两检”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向所在地社区(村)或单位报备。自外省市来津返津人员,主动向社区和单位报告,主动开展核酸检测。
四、强化个人防护责任。每个人都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广大市民朋友要关注疫情信息,做到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对不按规定落实疫情防控措施、不如实报告个人行程、引起传染病传播或严重传播风险造成严重后果的,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五、主动配合排查。请市民朋友如接到社区排查电话,积极配合,对于无正当理由,拒不配合社区排查、核酸检测和履行居家健康监测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责任。
以上措施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希望广大市民朋友持续支持与配合!
重庆市江津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7月24日
江津区感染者轨迹,点击下方链接了解:
江津区3例确诊病例活动轨迹、重庆市外2例阳性人员在渝活动轨迹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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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重庆市江津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办公室
编辑:王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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