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城区→轻微交通事故→快处快撤!3个月专项行动,开启!
事故当事人发生事故后
应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
先行拍照后立即撤离现场
对于发生交通事故后
应当自行撤离现场而未撤离
或阻止他人撤离
造成交通堵塞的
将暂扣驾驶证一个月
……
今(2)日
重庆交巡警发布
《关于开展中心城区轻微交通事故
快处快撤专项行动的通告》
决定从即日起至2024年3月31日
开展中心城区轻微交通事故
快处快撤专项行动
全文如下↓↓
为进一步提升城市形象和品质,防止因追尾、擦刮等轻微交通事故处理不及时、不便捷造成或加剧城市交通拥堵,集中整治市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小事故大拥堵”突出问题和安全隐患,不断提高驾驶人轻微道路交通事故快处快撤意识,切实保障城市道路管理规范有序与畅通安全,实现除险清患、惠民有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重庆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经市公安局同意,决定从即日起至2024年3月31日开展中心城区轻微交通事故快处快撤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区域范围
中心城区范围内(渝中区、江北区、南岸区、九龙坡区、沙坪坝区、大渡口区、巴南区、渝北区、北碚区、两江新区、重庆高新区)的城市主次干道、跨江桥梁、隧道、立交、城市快速路等城市道路。
02适用类型
机动车与机动车、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发生仅造成财产损失的道路交通事故(机动车受损后无法移动的除外)。
03快处快撤流程
事故当事人发生事故后应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先行拍照后立即撤离现场,撤离现场的机动车应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协商处理,对事实成因无争议直报保险公司理赔或通过交管“12123”App自行协商处理,有争议的使用交管“12123”App在线报警处理、拨打“110”报警处理或前往交通事故快处服务点进行处理。
法律责任
对于发生交通事故后,应当自行撤离现场而未撤离或阻止他人撤离的,公安交管部门将依照《重庆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八十七条处一百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造成交通堵塞的还将处以暂扣驾驶证一个月处罚。
当事人自行撤离现场后逃逸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惩处;对涉嫌保险欺诈等违法行为,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等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重庆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
2024年1月2日
哪些交通事故适用快处快撤?
如何快处快撤?
小布丁带你一图读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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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重庆交巡警
编辑:高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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