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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日起平凉市结婚登记实行“市内通办”
《方案》明确,婚姻登记当事人,即任意一方(或双方)为平凉市内户籍居民,均可选择在平凉市内任意县(市、区)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驻地部队、入伍前常驻户口所在地或另一方常驻户口所在地的现役军人,可以在本市内自主选择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内地居民补领婚姻登记证仍按《甘肃省婚姻登记工作规范》有关规定执行,暂不实行跨县(市、区)办理。 《方案》要求,要加大宣传力度,使群众知晓婚姻登记信息重要性,主动配合完善个人婚姻登记信息。继续严格按照民政部、省民政厅的通知要求,对符合事实婚姻的且申请补办结婚证的、1950年第一部《婚姻法》实施后办理过结婚登记但无结婚证的、或无婚姻登记档案、或有结婚证但未录入婚姻系统、以及婚姻信息不全的婚姻关系存续人员(婚姻信息以户口信息、个人承诺书、司法公证书、邻里佐证、相关证明等为依据),引导当事人按法定程序补领或补办结婚证。
同时,结婚登记“市内通办”当事人,可通过电话或者全国婚姻登记预约服务平台(https://hygl.mca.gov.cn/)等方式进行预约。
咨询电话及预约方式 崆峒区婚姻登记处:0933-8267200 泾川县婚姻登记处:0933-3324600 灵台县婚姻登记处:0933-3621804 崇信县婚姻登记处:0933-6101899 华亭市婚姻登记处:0933-7725655 庄浪县婚姻登记处:0933-6615156 静宁县婚姻登记处:0933-2523087
来源:平凉民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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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孙 瑞
审核:李晓明
监制:李玉成
技术:崔烘奖
法律顾问:张忠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