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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17年四川文理学院 大学生学习雷锋、志愿服务 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2017-11-06 四川文理学院团委


关于评选2017年四川文理学院

大学生学习雷锋、志愿服务

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团总支、校内各相关部门:


2017年,我校广大青年志愿者认真践行“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者精神,在校内外广泛开展各项志愿服务活动,有效推动了我校志愿服务深入、持久地开展。


为进一步总结经验、巩固成果、树立典型,激励广大青年志愿者和志愿服务组织为构建文明校园、和谐校园贡献力量,促进青年学生在服务人民和奉献社会的实践活动中成长成才,校团委、青年志愿者协会决定开展四川文理学院2017年学习雷锋、志愿服务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校团委、大学生服务站联合组成全校评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评选活动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校团委,大学生服务站具体负责评选活动的日常工作。 


二、评选标准


(一)优秀青年志愿者


    1.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


    3.具有良好的精神风貌,积极参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并做出突出成绩;


    4.以雷锋同志为榜样,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积极参加学校相关部门开展的志愿服务,得到服务对象的认可,并有一定的开拓创新意识和良好表现;


    5.参加志愿服务半年以上,志愿服务时间累计50小时以上,有一定社会影响。


(二)志愿服务先进集体


    1.须是成立一年以上的青年志愿服务集体(包括服务队、服务站、服务中心、志愿者分会、志愿社团等)或为大型活动、抢险救灾等提供临时性、突击性志愿服务的 集体;


    2.组织机构完善,管理规范,成员精神风貌好,服务热情高,凝聚力强;


    3.招募的青年志愿者人均参与志愿服务时数在60小时以上,开展志愿服务活跃,参加志愿服务积极,服务水平高,受到普遍好评。



三、推报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开展志愿服务评选表彰活动,对于建立和完善我校志愿服务表彰机制,引导更多青年学生参与志愿服务,把我校志愿服务各项工作不断引向深入,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二级学院团总支要高度重视、提高认识、精心组织,切实担负起工作职责,做好材料收集、整理和推报等工作。


各二级学院推报学习雷锋、志愿服务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均于2017年11月10日前在团委官网进行在线申报,申报流程及要求见附件2。


先进集体事迹材料(活动策划、活动新闻链接以及活动照片)和学院(部门)先进个人名单汇总表于2017年11月10日前发送2731817735@qq.com。逾期不予受理。


    2.广泛发动,严格把关。各二级学院团总支要及时传达文件精神,加强沟通,相互协调,坚持自主申报、实事求是和择优推荐的原则,切实做好此次评选活动的宣传、发动、推荐工作。在上报材料前必须核实相关情况,严格把关,确保推报质量,力求实效。


    3、树立典型,扩大宣传。各二级学院团总支要以评选表彰为契机,从学院包含社团在内的志愿团队中挖掘和树立一批志愿服务先进典型,充分展示我校志愿服务风采,把我校志愿服务工作推向新台阶。


四、表彰办法


对获奖集体、获奖个人分别颁发奖状和荣誉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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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李陈鹭

微信:scwlxytw

微博:@四川文理学院团委

图文四川文理学院团委

——by  小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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