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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醒】酒桌上这四种情况要承担法律责任!千万别不当回事!

2017-01-31 诸暨发布

春节期间,喝酒助兴的事情少不了,

但,小编提醒市民:

以下4种情形的劝酒行为将承担法律责任。



①强迫性劝酒

比如用“不喝不够朋友”等语言刺激对方喝酒,或在对方已喝醉意识不清没有自制力的情况下仍劝其喝酒的行为。



②明知对方不能喝酒仍劝其饮酒

比如明知对方身体状况仍劝其饮酒诱发疾病等。


③未将醉酒者安全护送

如饮酒者已失去或即将失去对自己的控制能力,神志不清无法支配自身行为时,酒友没有将其送至医院或安全送回家中


④酒后驾车未劝阻导致发生车祸等损害的


春节期间,

是朋友,请别劝酒!


来源:公安局

供稿:俞泽清

审核:杨    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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