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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暨市2017学年城区初中新生招生工作意见来了!附招生计划和学区划分~

2017-06-10 诸暨发布


诸暨市2017学年城区初中新生

招生工作意见

 

一、招生对象

(一)2017年城区小学应届毕业生,以及非城区小学就读但拥有城区户籍或入学对象父母(或本人)拥有城区产权房的应届毕业生。分三类:

  • 第一类:具有城区户籍的,其中集体户籍、挂靠(指投靠非直系亲属)户籍按有关规定执行;

  • 第二类:入学对象父母或本人拥有城区产权房的(其中2018年起,以取得产权证为准);

  • 第三类:除第一、二类对象外暨阳街道辖区内小学就读的其他毕业生,其中非诸暨籍外来建设者随迁子女按有关规定执行。

    

(二)考虑到办学历史等原因,暨阳初中仍招收属陶朱街道原城西片(具体指友谊社区、涌金社区、龙山社区〈庙坞、金村〉、城西新村〈陶朱、桑园陈、山下赵〉、西湖村〈潭俞、跨湖桥、木桥、翟山〉)户籍(集体户籍、挂靠户籍除外),且有就读意愿的小学毕业生;浣东初中招收浣东街道辖区内小学就读的除第一、二类对象外的其他毕业生。



二、招生计划和学区划分



三、招生办法

(一)报名登记

2017年试行网上预报名方式。城区小学应届毕业生、非城区小学就读但拥有城区户籍或入学对象父母(或本人)拥有城区产权房的应届毕业生均需进行网上预报名。七年级新生监护人可以通过手机关注“诸暨教育发布”微信公众号进行预报名。预报名时新生监护人须仔细阅读有关招生要求,认真准确填写相关信息,慎重选择公民办入学去向,若选择民办初中入学去向的,公办学校则不再录取。对预报名中提交的信息,我们将通过有关部门认真核查,一经发现信息虚假、伪造等情况的一律取消其报名及录取资格,回原户籍所在地就读。

各类新生需填写的具体信息要求如下:

1.第一类新生

(1)新生户籍信息。住、户一致的还需填写产权信息。

(2)父母身份证信息。

2.第二类新生

(1)新生户籍信息。若新生为单独立户的,还需填写出生证信息。

(2)产权证信息。若房产为(外)祖父(母)的,需同时提供父(或母)独生子女证明和父母在城区无房产证明,并于6月20日携带材料到浣纱初中现场审核。

(3)父母身份证信息。

(4)外来建设者随迁子女凭产权房入学的需填写父母双方居住证信息和计划生育证明信息。

3.第三类新生

(1)城区小学毕业的本市户籍对象。需填写新生户籍信息、父母身份证信息。

(2)城区小学毕业的非诸暨籍外来建设者随迁子女

①新生户籍信息。若新生为单独立户的,还需填写出生证信息。

②父母双方身份证信息。

③父母双方在我市取得的居住证有关信息。

④父母双方计划生育证明信息。

⑤父母属进城务工经商人员的,需填写父母一方所在单位地址、工商营业执照及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相关信息;属父母一方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的,需填写学历相关信息。

2018年起,需同时提供随迁子女本人在我市的居住证信息。

为顺利做好首次网上预报名工作,更好地服务群众,6月20日,将在浣纱初中设立咨询点并帮助预报名有困难的家长进行网上预报名,家长可随身携带相关入学材料前往咨询。


(二)招生程序

1.第一类新生按划定学区优先招收入学。若该类新生人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时,按照“住、户一致”优先(即新生户籍与家庭产权房一致)的原则细化招生办法,有序安排入学。对无法入学的该类新生,由市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若该类新生户籍与产权房不一致且选择产权房所在地学区学校就读的,则纳入第二类对象一并处理。

2.第二类新生在第一类新生招收完毕后有剩余学额的学校再进行招收。该类新生招生时按“拥有产权证、产权证未办理”的顺序招录,若该类新生数超出学校剩余学额的,则按取得房屋产权证时间先后予以区分,时间早者优先。该类中无法入学的新生,纳入第三类对象一并处理。

3.第三类新生在第二类新生招收完毕后有剩余学额的学校再进行招收。其中符合条件的非诸暨籍外来建设者随迁子女由市教育局统一调配至学额相对宽松的学校,其他该类对象先填报志愿。届时将根据各校新生登记情况、招生计划和有关政策规定,公布各校剩余学额数。该类新生可根据公布的信息,填报1所有剩余学额的城区初中的就读志愿,并由家长或监护人签名(时间为7月4日)。若填报数未超过学校剩余学额的,则全部录取;若超过学校剩余学额的,则由电脑派位确定。未填报志愿的,视作回原籍就读不予录取。


(三)招录结果

新生预报名信息经有关部门核准后,统一按相关类别实施招录。家长可于7月9日通过微信公众号查询招录结果。7月10日,城区小学毕业的入学对象到原就读小学领取入学通知书,其他对象统一到浣纱初中领取入学通知书。每位新生根据通知书要求到对应初中报到。


四、有关政策说明

(一)上述户籍、房产、社会保险缴纳等时限计算截止时间均为2017年6月30日。

(二)有关集体户籍、挂靠户籍问题:属2012年6月21日前登记的,按户籍所在学区入学;属2012年6月21日后登记的,依照原籍或产权房所在地对应入学,或统筹安排到尚有剩余学额的学校。

(三)系引进人才、“市长绿卡”持有者、当年军转干部、体育定点学校特长生等政策性对象,按相关规定凭市教育局核准的调配单安排入学。

(四)非我市城区小学毕业但监护人在城区经商务工、符合在我市就读条件的外来建设者随迁子女,统筹安排到城区初中外相对就近的初中学校就读。

(五)关于以房产作为入学依据的说明:

  1. 商铺、写字楼、仓库、车库等非住宅房或小产权房等,不作为产权入学依据。

  2. “二手房”须在政策规定时间内取得房产所有权证方可作为入学依据。同一房产(含共有房产),三年内只能接收同一户家庭子女就读。

  3. 入学对象本人及父母,与他人共同拥有住宅房,且共有份额明确在50%及以上的;或其产权房被抵押,但能提供房屋产权有效证明(需加盖房管部门证明印章)的;或其属于无房户,租住政府廉租房、直管公房的,相应房产可作为入学依据。


五、其他事项

(一)市教育局成立2017学年城区初中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普教科。要求各校成立相应的招生组织,严格各项纪律,切实加强校内外宣传,服从整体统筹调配,加强审核把关和核查,确保整个招生工作有序推进。

(二)在招生工作中,如发现弄虚作假的,应严格按政策规定作出相应的处理;如遇本《意见》有交叉或未涵盖的事例,有同类参照的,原则上参照执行,无同类参照的,则集体议决。

(三)本《意见》仅适用于2017学年,并由市教育局负责解释及根据招生实际情况予以适应性修正。咨询电话为:87012543(教育局普教科),监督电话为:87022285(教育局党建室〈督察审计室〉)。



诸暨市2017学年城区初中招生

工作日程安排


注:计划生育证明(样张)可以在“诸暨教育网”自行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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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教育局 | 供稿:周 青

审核:杨均力

责任编辑:赵 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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