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法律】打官司担心被告和你玩“躲猫猫”?那就收好这则实用帖!

2017-09-14 诸暨发布


虽说谁也不想有事没事往法院跑,

但真的摊上事了,

咱们还是需要Get点技能傍傍身。


记住这一招,

就再也不用担心打官司的时候找不到被告了!





当和他人签订

合同、协议、借条、欠条等时,

请切记写上这一条


双方约定送达地址为

甲方(出借方等):xx省xx市xx街道xx小区xx(村)xx号;

 乙方(借款方等):xx省xx市xx街道xx小区xx(村)xx号。




这样做的原因在这里

↓↓↓↓↓


来法院起诉,

法院必须按照审判程序将

 诉状、据材料、法律文书

送达被告方,

这是审判工作中至关重要的环节,

关系到案件能否正常审理

判决结果能否及时传达

当事人权利能否得到有效维护









 

可在民事诉讼案件中,

“送达难”

却是法院工作的一大难题……



通常情况下,

民事案件的正常审理期限为

简易程序三个月普通程序六个月

若是碰到了当事人下落不明,

刻意拒绝送达的,

那情况就不一样了。



副本公告送达——2个月

判决书公告送达——2个月

二审裁判文书公告送达——2个月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

若当事人还是下落不明,

拒收法律文书,

那么执行过程中的

所有文书如需公告送达均需2个月






多次公告之后,

案件在法院的审理、执行期限

   都会大大滴延长!!!

也影响了当事人债权的实现!



所以,宝宝们,

有没有觉得,

办案真没那么简单!




法院在正常情况下只能根据

被告方的户籍证明

工商登记证明上所载的地址

以及

原告提供的被告送达地址

   来进行送达,


而这些地址

常常与被告实际居住或经营地不一致,

从而导致了送达不成功!



导致“送达难”的原因:

☟☟☟☟☟

  • 当事人提供地址有误

  • 当事人下落不明

  • 当事人被送达人恶意规避诉讼,拒收法律文书

  • 当事人外出务工,无固定地址和联系方式

  • 因职业变化、拆迁、搬迁等导致的地址更迭

  • 受送达人的家属不配合,刻意拒绝送达



那有无解决之法?


法院工作人员用多种方式送达后发现,

还是需要从源头加以防范




当你和他人签订

合同、协议、借条、欠条等时,

请一定记得在文中加上一条 


双方约定送达地址为

甲方(出借方等):xx省xx市xx街道xx小区(村)xx号;

乙方(借款方等):xx省xx市xx街道xx小区(村)xx号。





法官说

根据法律规定:

在合同、借条、欠条中

约定了送达地址,

起诉时即便发生当事人

拒绝应诉、拒接电话、

避而不见、搬离原住所等

躲避、规避送达的行为

法院可直接将诉讼文书

用法院专递的方式

邮寄至双方约定的送达地址,

如当事人拒收或退回该邮件,

直接视为已送达!




约定了送达地址之后,

再也不用担心被告逃之夭夭,

借机拖延诉讼期限,逃避债务的履行了!




12

法条链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民事送达工作的若干意见》规定:当事人拒绝确认送达地址或以拒绝应诉、拒接电话、避而不见送达人员、搬离原住所等躲避、规避送达,人民法院不能或无法要求其确认送达地址的,可以分别以下列情形处理:


(一)当事人在诉讼所涉及的合同、往来函件中对送达地址有明确约定的,以约定的地址为送达地址;

(二)没有约定的,以当事人在诉讼中提交的书面材枓中载明的自己的地址为送达地址;

(三)没有约定、当事人也未提交书面材料或者书面材料中未载明地址的,以一年内进行其他诉讼、仲裁案件中提供的地址为送达地址;

(四)无以上情形的,以当事人一年内进行民事活动时经常使用的地址为送达地址。


人民法院按照上述地址进行送达的,可以同时以电话、微信等方式通知受送达人。


……


来源:人民法院 | 供稿:杨敏儿

审核:王忠达

责任编辑:赵 娟

转载请注明出处

<End>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