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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裸照——是色情,还是人体艺术?
中新网5月26日消息,云南省大理市公安局官方微博今日通报“情侣在大理古城人民路拍裸照”事件最新调查进展。通报称,事件当事人、发帖人为男女朋友关系,目前,两名违法行为人因利用信息网络传播淫秽信息行政拘留。
云南省大理市公安局通报,目前,两名违法行为人因利用信息网络传播淫秽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八条之规定,大理市公安局给予陈某行政拘留15日、罗某行政拘留13日的处罚。
性和裸体并不可怕,甚至就像是吃喝拉撒这样平常的事情 ,但拉屎撒尿这种事也要在适当的地点去做而不是随处即可, 不堪就是不堪 。
对瘦骨嶙峋,毫无美感,毫无意义的裸照并不感兴趣。不是每个人都想当观众。
“情侣大理街拍裸照,你认为是艺术创作还是淫秽色情?”问题上,56.38%网友认为属于“淫秽色情”;
这组街拍裸照选择在夜间拍摄,是否应该得到宽容?56.65%的网友认为“不应该”;
你认为全裸照上网发布是否应该处罚?64.33%的网友认同“应该处罚”;
你认为艺术创作类裸照是否可以在社交媒体公开传播?59.39%的网友认为“不可以”。
该组照片的摄影师“鱼非熊”朋友圈截图被曝光,摄影师在朋友圈写道“姑娘说大概是自己最好的时光来到西藏,所以想在这片圣土留有记忆”。
大尺度行为引起网友广泛讨论,女子的行为被指“对藏文化不尊重”,也有网友认为应当包容艺术行为。
有的网友支持说,艺术有各种形式,况且长期观看WANIMAL的创作,从来没有色情的感觉;但也有网友认为,这是“猥亵文物”、“伤风败俗”,更有网友直接向北京故宫检举,要求当局处理。
针对“亵渎文物、伤风败俗”等质疑,摄影师称,创作没有影响任何人。律师称,若故宫知情、限定拍摄地点、未扰乱公共秩序,此举不涉违法。
3张艺术照都在晚上拍摄,拍摄地点为白露大桥拱顶处,前景是一名赤身裸体的女模特,背景是灯火通明的北外环路以及烟雾升腾的柳钢柳化厂区。
对于这样一组图片,论坛和微博多数网友认为有博眼球之嫌,并表示不会认可和接受此类“艺术”。也有网友表示,此举虽然很“奇葩”,但并没有影响其他人,应该以生活中的趣闻看待。
但对于在大理人民路拍裸照的情侣,表达爱与文艺的形式有很多种,但用裸露身体的方式不仅是对大理古城的不尊重,突破了道德底线,而且还触犯了法律。
艺术无边界,法律有底线。
公共场所的裸照,一方面,确实是人们的思想开放了,表达情感的方式更直接。
但在公共场所里为所欲为,却也表现出毫不顾及他人感受,彰显公共空间意识不足、文明素养缺失、法律意识薄弱,为公序良俗所不容。
任何人进行艺术创作,都可天马行空,不拘一格,但这绝对不意味着艺术创作可以凌驾于法律之上。触碰法律红绳的行为都是伪艺术,是以牺牲公众权益为代价进行的自我意淫。
发了一条有着纯黄色配图的“6月6日见”。
意味深长。
(部分图片文字来源于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