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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 | 萧山社保、医保业务将暂停办理!要办的抓紧时间!明年起社保有大变化

2017-12-12 萧山日报

今天,萧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通告称,自12月15日起,萧山部分就业、社会保险经办业务将暂停服务。我区就业、社会保险信息系统将于2018年1月1日起与主城区全面接轨,此次暂停服务是因信息系统切换和2017年度基本医疗保险年度结转需要。

具体暂停服务时间:


一、2017年12月15日17时至2018年1月3日6时,暂停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和灵活就业申报业务。


二、2017年12月18日17时至2018年1月3日6时,暂停失业保险金核准支付。


三、2017年12月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缴费银行扣款业务提前到19日和21日,请务必保证代扣账户内有足额资金。


四、因数据迁移需要,12月20日18时后将暂停办理当月社会保险业务


五、2017年12月22日18时至2018年1月3日6时,暂停全区就业、社会保险(含相应网上办事业务及12333咨询服务)等业务经办。


六、2017年12月30日18时至2018年1月3日6时,暂停全区医保结算、医保“一卡通”结算。


在医保结算暂停期间,全区医保参保人员在2017年12月30日18时至12月31日24时发生的医疗费,应以现金形式在定点医疗机构(含“一卡通”定点医疗机构)进行结算,随后持社会保障卡(或身份证)、《杭州市基本医疗保险证历本》、医疗费原始发票、有银联标志的本人银行卡及其他报销所需资料,在下一结算年度到我区医保经办机构按规定办理报销;在2018年1月1日0时至1月3日6时发生的医疗费,如果是在区内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可于1月底前持社会保障卡、《杭州市基本医疗保险证历本》、医疗费原始发票到费用产生的定点医疗机构重新结算报销;如果是在跨参保地的“一卡通”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需由本人全额支付后,至我区医保经办机构按规定办理报销。


萧山区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一览表


经办机构名称

地  址

萧山区社会保障管理中心

萧山区萧然南路373号

萧山区市民之家医保窗口

萧山区市心北路880号(区市民之家一楼大厅医保窗口)

萧山区社保中心临浦办事处

萧山区临浦镇元宝山路1号(区办事服务中心临浦分中心一楼大厅医保窗口)

萧山区社保中心瓜沥办事处

萧山区瓜沥镇政通路100号(区办事服务中心瓜沥分中心一楼大厅医保窗口)

萧山区社保中心空港办事处

萧山区南阳街道向阳路762号(南阳街道办事服务中心一楼大厅综合窗口)

萧山区人力社保咨询服务热线:12333


看点

明年起,萧山社保将有大变化!


养老金每月15日左右发放


2018年1月1日起,养老金统一纳入杭州市社保局系统发放,发放时间由每月12日前调整为每月15日左右。


明年开始,退休人员月度最低基本生活价格补贴为190元,如果达到浮动价格补贴启动条件的,则最低可领到201元。


工伤报销、津贴等15日左右发放


2018年1月1日起,工伤保险定期伤残津贴和护理费、工亡职工亲属供养待遇发放时间由每月12日调整为每月15日左右。


2018年1月1日起,萧山区直管老工伤人员医疗费报销发放方式由现金发放调整为社会化发放(发放至养老待遇存折),每月一次,每月15日左右发放。


独生子女补贴年底一次性发放


2018年1月1日起萧山区独生子女父母的参保优惠补贴不再由萧山社保代发,统一交由区卫计局委托农商银行在每年年底一次性发放。


补缴保费有限制


按照目前政策,本区户籍缴费中断的参保人员可以按灵活就业人员的缴费方式补缴中断的缴费年限。2018年1月1日后,根据杭州主城区政策将不允许参保人员补缴中断的缴费年限。


灵活就业人员补缴政策参考下面一条。


灵活就业人员参保政策有变化


1本区户籍人员开户与缴费


1.首次参保人员,可以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到就近的农商银行网点办理开户登记手续;

2.参保人员必须本人在农商银行办理代扣手续;

3.已经签订代扣代缴协议的参保人员,缴费方式可以选择在农商银行窗口现金缴纳或存入账户按月代扣;

4.为保证扣款成功,银行每月分两次代扣,代扣时间为每月27日及倒数第二个日历日(二月除外),如果27日成功代扣,当月倒数第二个日历日不会再行扣款

5.到达法定退休年龄但缴费未满15年的人员,需先到社保中心、市民中心、市民中心瓜沥分中心、市民中心临浦分中心及社保驻南阳办事处的参保登记窗口(以下简称社保窗口),办理延缴手续后才能继续由银行实行代扣


2非本区户籍人员


1.开户需先到社保窗口核定缴费资格后,再去农商银行窗口办理缴费登记手续;

2.2018年1月1日前已经在本区社保中心开户,以灵活就业人员方式缴纳社保费的个体工商户业主与配偶,若医疗保险未在本区缴费满十年,2018年1月起在账户中只扣除养老保险费,不再扣除医保,如需要缴纳医保,请带营业执照与公章到社保窗口重新办理企业开户。


3欠费年月的缴纳


1.参保人员漏缴当年月份,可以在农商银行窗口进行现金补缴,或将漏缴月份金额加上当月应缴金额足额存入银行账户,由银行进行代扣;

2.参保人员漏缴1个月保费,医保待遇将在次月暂停,待保费补缴后,在补缴后的第二个月开始享受待遇(也就是欠费一个月,医保待遇至少暂停一个月);

3.参保人员中断缴费(停缴三个月以上),扣款协议将在第四个月自动终止,如果需要继续扣款,参保人员本人需到农商银行重新办理代扣手续;

4.参保人员可在新一年度的1-3月补缴上一年度的欠费年月,其他跨年度中断月份将不可以补缴。


工伤、生育保险经办有变化


2017年12月1日起,工伤、生育保险待遇经办调整为:当月12日之前申报的,于当月底结算、拨付; 12日之后申报的,于次月底结算、拨付。


萧山区社保信息系统更新,生育保险待遇自动拨付将暂停。2017年12月1日起在医疗机构刷市民卡结算的生育和实施计划生育手术人员,请在2018年3月1日之后携带相关资料到萧山区社保中心和下属各办事处窗口申请生育津贴和计划生育手术津贴(申报有效期:产后或手术后18个月内)。


领取个人账户继承额需公证


2018年1月1日起办理参保人员死亡手续,需提供死亡人身份证原件、代办人身份证原件、火化证明原件、死亡证明原件,领取个人账户继承额需提供公证书、银行存折。


大病医保来了,最低能报60%


2018年1月1日起,浙江全面实行大病保险市级统筹。大病保险人均最低筹资标准不低于40元,参保人员个人筹资比例不低于40%。


大病保险起付标准以上的合规医疗费用,由大病保险基金和个人分担。大病保险合规医疗费用最低支付比例原则上不低于60%。


城乡居民医保费预计将涨价


修订后的《杭州市基本医疗保障办法》及《实施细则》即将公布实施,根据之前的征求意见稿,城乡居民医保费个人缴费部分预计将涨价,涨价幅度100元左右。


(综合萧山人社、中国杭州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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