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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局发通知!严禁萧山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校外兼职兼课!

2018-04-07 萧山日报

近日,区教育局下发通知称,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到校外培训机构兼职兼课等。


区教育局下发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

到校外培训机构兼职兼课等事项的通知


为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保障中小学生健康成长,区教育局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就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到校外培训机构兼职兼课等事项,在"通知"中提出八项举措。


八大举措


一、坚持依法从严治教,坚决查处一些中小学校不遵守教学计划、“非零起点教学”以及与校外培训机构联合开展有偿补课等行为,一经查实,将对校长和有关责任人严厉问责。


二、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到校外培训机构兼职兼课和开展有偿家教行为,坚决查处中小学教师课上不讲课后到校外培训机构和家教场所讲,并诱导或逼迫学生参加校外培训机构培训和在校内外有偿补课等行为,一经查实,依法依规严肃处理,直至取消教师资格。


三、严禁校外培训机构组织中小学生等级考试及竞赛,坚决查处将校外培训机构培训结果或考试竞赛成绩与中小学校招生入学挂钩的行为,并依法追究有关学校、培训机构和相关人员责任。


四、严禁校外培训机构擅自聘用在职中小学教师到培训机构兼职兼课,一经查实,依法依规严肃处理,直至取消办学资格。


五、各学校要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把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到校外培训机构兼职兼课和开展有偿补课纳入学校规章制度中,加强宣传与内部督查,并与教师的考核评聘挂钩。


六、校外培训机构的教师必须挂牌上岗,签订劳务聘用合同,教师信息和开展学科类培训的班次、内容、招生对象、上课时间、收费标准等要到区教育局成教科审核备案并向社会公布。


七、此项工作由局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主抓直管,并建立由成教科牵头,人事科、高中科、义教科、学前科、督导科、校安科等职能科室参加的日常监管机制,会同驻局纪检组,加强对中小学校和培训机构的监督检查,把学校和校外培训机构是否存在上述违规行为,作为日常监管的必查内容,并作为对中小学校年度考核、校长年度考核,以及培训机构规范办学评估与年检年审的一票否决内容。


八、要充分依靠社会各界的力量,对上述各种违规行为进行监督,并及时向教育局相关科室举报。



(据萧山教育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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