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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相 | 萧山8岁男童意外掉进池塘溺亡!两家人因赔偿大打出手

萧山日报 2022-05-18

2018年10月28日,是个再平常不过的周末。然而,对于贵州来萧务工的周某来说,却是一个灾难日。这一天,他永远地失去了心爱的儿子。


走亲访友疏于看管  孩子溺亡酿成悲剧


这天,周某带着8岁的儿子小宝到亲戚居住的出租屋做客。像往常那样,几个大人在屋里聊天,小宝则在屋外玩耍。


下午两点半左右,周某发现儿子小宝不见了,四处寻找、呼喊都没有找到。此时,房东金某的父亲正在修理自己的围墙,见状便提出“会不会掉到池塘里去”的疑问。池塘是金某家原先建造房子之后用石灰塘改造而成的,大约有30多平方米,位于屋子的东北角,离出租房很近。


网络图


于是大家赶紧到池塘打捞,不幸的是,小宝虽然被捞上来了,但永远地离开了人世。


为讨说法聚众闹事  警方及时平息事态


事发后,周某家人认为孩子死在房东的池塘里,房东应该承担一定的责任。而金某则认为,小孩是由家长带着过来玩的,是家长没有监护到位,自己没有责任。双方因此而产生纠纷。


次日,周某家人纠集了30多名亲友到金某家,双方矛盾冲突激化,金某父亲和另一个亲属受了伤,直至派出所出警才制止了混乱的场面。


为妥善化解纠纷,南阳街道人民调解员介入了该纠纷,约定次日组织调解,暂时平息了该事件。


人民调解介入处理  以法为据厘清责任


第二天一早,街道调解室门口便围满了人。为避免双方再次发生冲突,调解人员没有像以往那样坐下来协商,而是直接兵分两路,分头做双方工作。但事情进展并不顺利,周某一方出具了事发地的照片,说明池塘缺乏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当时房东还在旁边浇水泥地,应在事故中承担主要责任,并提出了高额赔偿要求。


而金某方面则更加“理直气壮”,一方面要求警方坚决处理来家里闹事的人员,另一方面则认为事发后已尽力帮了忙,只愿意从人道主义角度,给予适当补偿。


网络图


在详细听取双方意见后,调解员认为,必须从法律的角度对溺水事故的责任进行定性,否则争论永无休止。经过认真研究法律规定和同类判例,调解员明确了几点法律关系:


首先,家长在此次事故中应承担主要责任。作为家长,不应让小孩处在监护范围之外单独行动;


其次,对于房东金某而言,家中池塘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也是显而易见的,应承担一定的责任;


再次,周某亲戚在明知承租房屋周边存在安全隐患的情况下,有着提醒注意安全的义务,也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调解期间矛盾交织  多个纠纷逐一化解


在调解员的释法说理下,周某方终于同意调解方案,表示愿意承担该事故中的主要责任。眼看调解就要取得重大突破之时,金某几个受伤的亲属赶到调解现场,表示一定要依法处理闹事者之后,再谈赔偿事宜。此言一出,双方又陷入了激烈地争吵。调解员赶紧进行劝阻,并中止了调解。


为妥善化解纠纷,街道综治办、司法所、派出所三方派人反复研究调解方案,决定一方面请所在村的法律顾问开展释法工作,另一方面也做好了矛盾升级的应急预案。


之后,调解员告知周某法律救济途径和律师联系方式,并提醒他们要依法维权,否则将承担违法犯罪的严重后果。对金某一方,调解员表示会同派出所一起说明当天闹事的处理情况,从法律、情理的角度劝说金某承担相应责任。


虽说之后仍有些许波折,但在多方共同努力下,双方还是坐到了调解桌对面,于11月1日签订了调解协议书,纠纷总算画上了一个句号。


老娘舅有话说:

寒假临近,学校和家长要加强对孩子的安全警示教育,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和安全意识。相关部门也要在河道、池塘等地段主动安装安全警示标识和防护设施。让我们一起努力,避免溺水事件再现,共同守护每一个家庭平安。


(来源:萧山法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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