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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相 | 刚住一个月,中介公司就跑路了!租客被坑两万多,房东下逐客令……

萧山日报 2022-05-18

好不容易凑齐租金,却在住了一个月后接到了房东要求腾房的通知,原来是中介公司跑路导致了纠纷。近日,经过区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工作人员和律师的努力,双方调解成功。


杭州某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是这起纠纷的始作俑者。今年7月4日,金先生(化姓)与该公司签订了一份《房屋托管合同》,将位于北干街道的一套房屋委托对方进行对外出租管理,委托期间为2020年7月7日至2021年8月6日,双方约定租金月付、先付后用,该公司每月7日向房东缴纳房屋出租收益3400元。


到了9月6日,小李和同伴选择承租金先生这套房子,月租金2200元,租赁期11个月,自合同签订日期至2021年8月6日。随后,他们向中介公司支付了11个月租金及租房押金2200元,合计26400元。


没想到,自10月7日起,中介公司就未能再按约向金先生支付租金收益,于是金先生要求房客搬走,与小李(化姓)发生纠纷。



眼看这家公司联系不上,双方僵持下去也不是办法,双方来到矛调中心寻求帮助。当天,正在窗口值班的高丽超是浙江启金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她了解情况后着手调解。


经过多番协调,金先生也体谅年轻人的不易,同意让小李他们继续住下去,直到明年3月6日。在此期间,房租仍按2200元/月计算,因小李一方已向中介公司缴纳,所以金先生不再向他们收取了。


另外,金先生按照与这家公司签订的《房屋托管合同》约定,自行向该公司主张权力。如果金先生能要到租金,在扣除小李等人实际使用房屋期间所需缴纳的租金后,退还未能使用房屋的剩余租金。


这样折中的解决方案,算是双方各退一步,对于刚找到工作、手头并不宽裕的小李等人而言,真是解决了一个大麻烦。


“这是我们矛调中心首例由律师调解成功的案例。”区司法局工作人员韩英华告诉记者,除了人民调解员,专业律师的加入能进一步提升纠纷的调处率。


区矛调中心通过推行“一体化运作、一站式接待、一条龙调处、一揽子化解”,力争成为解决信访问题和矛盾纠纷化解的“终点站”,实现矛盾纠纷化解“最多跑一地”。内部的交调委、医调委、物调委等充分发挥作用,目前已成功调处各类纠纷111件。


文/蒋超  通讯员  萧司

编辑/俞海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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