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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 | 萧山全区排查农村房屋!这些情况都要整治了!

萧山日报 2022-05-18

为加强既有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日前,我区召开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工作部署会,锚定目标、落实责任、明确要求,确保完成重点排查任务,抓紧抓牢抓实人民的住房安全防护网。

本次排查整治对象为我区行政村(包括镇政府驻地行政村、街道办事处下辖的行政村和农村社区)范围内的所有房屋,分为两种类型:

# 农村自建房

自住农村自建房。主要用于自住的农村自建房(含闲置的农村自建房及附房)。

用作生产经营的自建房。将原有自建住房改变用途,用作餐饮饭店、民宿宾馆、出租房、超市、民办幼儿园、家庭作坊等和其他生产经营用途的房屋。

#非自建房

公共管理和服务用房。指农村集体所有或租用的用于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的房屋,包括村委会等行政办公、文化礼堂等文化设施、敬老院等养老设施、应急避难中心、农村婚宴中心、公共食堂、农贸市场、宗教活动场所和民间信仰活动场所、宗族祠堂等人员聚集使用的房屋等;相关部门、行业系统、企事业单位所有或租用的用于学校、卫生所、体育健身场所、游客中心等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的房屋。

生产经营的非自建房。指非农村自建房屋所有权人通过自营、出租、合作等方式用作餐饮饭店、民宿宾馆、工厂作坊其他生产经营用途的房屋。

统建的农民安置房。指在农村范围内由政府有关部门、工程项目实施机构、村集体等统一组织建设的农民安置房等。


全面复核查清房屋基本情况,包括建造年代、结构类型、建造方式等,进一步完善农村房屋档案和信息管理系统。重点排查为用作生产经营的农村自建房和其他人员聚集使用的农村公共房屋(包括使用预制板建设的房屋、经过改建扩建的房屋、违法占地建设的房屋等)。


整治内容有哪些?

# 场地安全隐患

对排查发现的位于已查明地质灾害隐患点和小流域山洪灾害危险区范围等不适宜建设区域的危险房屋进行整治。

#房屋安全隐患

对排查发现的年久失修、不当使用、存在结构和消防等严重安全隐患的危险房屋进行整治。

#建设安全隐患

对排查发现的违法新建、改建、扩建的房屋进行整治。

#使用安全隐患

对排查发现的农村房屋改变用途从事生产经营或公益事业、出租前未按规定进行房屋安全鉴定、超过设计使用年限仍在使用的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类房屋进行整治。


时间安排

# 2020年12月11日前

动员部署

#2020年12月11日—2021年2月28日

排查建档

#2021年1月1日—7月31日

销号治理

#2021年8月1日—2022年10月31日

长效治理


来源/萧山建设

编辑/贺一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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