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关水利建设8类市场主体,本市发布最新信用等级评价办法→
2018年1月10日,北京市水务局印发《北京市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动态评价管理暂行办法(试行)》(以下简称《暂行办法》),通过5年多试行,对推进本市水利行业信用监管、规范水利建设市场秩序发挥了积极作用。
近年来,国家和本市陆续出台信用信息管理新政策,在优化营商环境方面提出了新要求,《暂行办法》亟需修订。为进一步完善北京市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体系,市水务局起草编制了《北京市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评价和动态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并于2023年11月3日开始实施。
主要包括哪些方面?
《办法》共分七章二十一条,分别为总则、信用评价、信用等级认定、信用信息动态管理、评价结果应用、监督管理和附则。共涉及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咨询、招标代理、质量检测、供货等8类市场主体。
较《暂行办法》有哪些调整?1
调整信用等级:按照北京市最新要求,将之前评价的AAA、AA、A、BBB、CCC三等五级调整为A、A-、B+、B、B-、C+、C、C-、D四等九级。
2调整评价指标:将公共信用综合评价结果、市场主体资质等级、项目业绩、经营年限等作为公共信用评价指标;将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和项目法人对市场主体在水利建设活动中遵守法律和履行约定的监管情况作为行业评价指标。
3调整失信惩戒措施:严格落实国家有关规定,不再另行设定失信惩戒措施,以国家发改委、人民银行印发的《全国失信惩戒措施基础清单》和北京市补充清单的惩戒措施为准。
关于不良行为扣分和信用修复由评价机构在北京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上查询市场主体的失信信息,以信用中国(北京)平台网站公示和终止公示为准,实时调整信用等级。
点击文末“阅读原文”查看详细内容
来源:局水利工程建设处
编辑:安安
校对:春愔
水务人都在看
习近平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强调 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 健全自然垄断环节监管体制机制
水文化 | 大黑龙、吞水兽、镇河牛……那些关于“永定河”的传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