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独生子女父母退休后将加发补贴!贵州修改计生条例

贵州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了《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贵州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地方性法规个别条款的决定》。其中,依据《贵州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修改内容,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职工退休后将加发补贴。




此次修改主要是对原有《贵州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五十六条第二款、第五十九条第一项进行修改。


其中,第五十t六条第一款第二项的修改内容明确,已经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事业单位职工按照规定退休的,按本人退休当月基本工资的5%加发退休补贴,但加发后的计发比例不得超过100%,退休补贴可以一次性发放,企业职工按照规定退休的,按退休时基本养老金的5%加发养老金,具体办法由省人民政府制定”。


据了解,随着养老保险制度的改革,改变了原有机关事业单位退休费用财政统管模式和运行机制,从原来的单位保障方式改为社会保险方式。


改革以后退休的人员,养老金待遇由基本养老金、职业年金及其他待遇组成。贵州省相关法规中的“退休金”“退休费”“原标准工资”等已成为历史,相应的加发退休金的法规条款已经失去继续执行的制度基础。


同时,国家有关政策也明确了部分工作人员退休时加发退休费。为确保立法引领改革、改革于法有据,省人大常委会对地方性法规中的相关条款进行了修改。

贵州省妇联新媒体中心出品

来源 | 贵州日报

编辑 | 洁洁

责编 | 李文娟


往期回顾:

清明,心清眼明,我们笃定前行!

热点 | 未成年少女扎堆怀孕问题出在哪?法律、医疗、心理三大方面告诉你

速速推荐!贵州“最美家庭”“五好家庭”评选ing……

本公众号推文内容只为

传播正能量、好内容,服务于广大妇女群众

如有标注来源错误,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

如果你喜欢这篇文章,欢迎分享到朋友圈

评论功能现已开启,我们接受一切形式的吐槽和赞美☺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