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护苗行动 | 多方联动 护成长 检察机关依法办理司法救助案

点击上方蓝色字体,关注黔妹妹




  



2021年6月1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正式施行,按照坚持最有利于保护未成年人的原则,明确要给予未成年人特殊、优先保护。

省妇联、省妇儿工委办联合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省总工会等单位开展“贵州省依法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十大案例评选。我们节选部分儿童维权典型案例,通过以案释法,开展法治宣传,营造未成年人保护的良好法治环境。


案  例  一






多方联动  护成长 

检察机关依法办理司法救助案




基本案情陈某甲、陈某乙(时年16岁、6岁)二人母亲因无法忍受长年家暴,在激怒之下将其父亲杀害致死,两名未成年人目睹了案发过程,产生严重心理障碍,生活、学业陷入困难。某区检察院检察官在校园巡查时从该校老师处得知该情况后,区检察院及时将案件情况上报并对两名困境未成年人启动司法救助程序。通过各级联动为其申请并发放了司法救助金共计5万元,还与当地村委会签订委托代管合同,监管资金的发放和使用。区检察院多次牵头召开联席会议,邀请民政、教育、妇联、乡镇及居住村相关人员商讨解决两名困境未成年人安置问题,将两名孩子纳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体系,帮助其向所在乡镇政府申请生活补贴、医疗救助、教育资助等资助事宜。同时,妇联组织还聘请专业心理咨询师为两名孩子制定个性化心理辅导方案,定期开展心理疏导,切实解决本案“案结事不了”的难题。


典型意义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政策是党和政府针对特殊困难儿童的惠民之举,检察院积极履行检察职能,通过构建常态化协作机制,不断做好案外“文章”,重点关注对困境未成年人的保护救助。针对本案两名困境未成年人生活经济困难、心理严重受挫的现实,检察院、民政、教育、妇联等各部门的加强沟通协作,开展综合救助,为事实无人抚养孤儿提供了保护救助,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提供了保障。



来源 | 省妇联权益部

编辑 | 韩   扬

责编 | 向   禹

审核 | 侯清华




往期回顾:

习近平:祝全国小朋友们“六一”国际儿童节快乐
等你来!一起推选指尖上的她!
重磅!三孩生育政策来了


本公众号推文内容只为

传播正能量、好内容,服务于广大妇女群众

如有标注来源错误,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

如果你喜欢这篇文章,欢迎分享到朋友圈

评论功能现已开启,我们接受一切形式的吐槽和赞美☺


继续滑动看下一个
贵州省妇联
向上滑动看下一个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