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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岩市实验小学教育集团关于课后服务工作致家长的一封信


尊敬的家长:

为了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推进教育体制机制改革的部署,进一步提高教育服务能力,缓解学生家长的后顾之忧,我校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中办发[2021]40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基一厅〔2017〕2号)、《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闽教基〔2018〕13号)和《龙岩市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实施意见(试行)》(岩教综〔2020〕50号)以及省纪委《关于“点题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突出问题的方案》(闽纪办〔2021〕9号)、《新罗区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工作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为确保课后服务依法依规有序开展,实现两个“全覆盖”,结合我校实际,开展课后服务。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积极回应学生家长的现实需求和社会关切,建立健全中小学课后服务体系,增强人民群众的教育获得感和幸福感。


二、基本原则

1.  自愿有偿原则。

课后服务以家长自愿报名、学生自主参加为前提,严禁以任何方式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加。属于社会服务行为,不属于免费义务教育范畴,按照“家长为主、政府补助”的原则组织实施。


2.  公益惠民原则。

课后服务坚持公益性、非盈利性原则。


3.  循序渐进原则。

根据场地、设施等资源状况,以及学生、家长对放学后学生活动的实际需求情况,统筹社会需求,健全工作机制,积极稳妥推进课后延时服务。


三、服务对象


本校一至六年级有课后服务需求的学生。


四、服务时间及内容


五、报名流程


1.  服务公示。学校向家长公示提供课后服务的项目、内容、方式、费用标准等情况。


2.  申请报名。有需求的学生家长依照学校相关规定自愿提出申请,并办理报名手续。


3.  组织实施。学校将根据学科特点、班级设置等按照正常教学时段配备老师。

 




 温馨提醒 

目前有关部门正在加紧研究制定新课后服务收费标准。新学期,学生先参加课后服务,后交费。待新收费标准和缴费方式颁布后,家长再按学校通知缴费。









开学啦!

撰稿:李晓斌

编排:郭文川

审核:陈莹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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