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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城区关于对符合政府安置条件退役士兵实施再就业公告,附10个乡镇服务站联系电话......

2017-07-23 掌握滨州



滨城区关于对符合政府安置条件

退役士兵实施再就业公告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有关文件精神,让符合政府安置条件的退役士兵有较为稳定的工作岗位,经区委、区政府同意,决定对1998-2015年度冬季退役且符合政府安置条件的退役士兵,实施事业单位岗位专项补录;对1978年以来符合政府安置条件的退役士兵,实施专项公益岗位招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条件

(一)事业单位岗位专项补录

滨城区1998-2015年冬季退出现役且符合政府安置条件的退役士兵。(以部队批准退役时间为准)

(二)专项公益岗位招聘

滨城区1978年以来冬季退出现役且符合政府安置条件退役士兵,在法定劳动年龄内,安置后未上岗、或已进行失业登记、或在困难企业待岗(须取得所在企业同意)的。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不得参加报名。


二、招聘岗位

(一)事业单位岗位专项补录。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退役士兵和军队离退休干部安置工作的通知》(鲁政发【1999】5号)要求,按当年度应安置人数的10%设置事业岗位计划,分年度录用。

(二)专项公益岗位招聘。根据退役士兵就业需求,开发公益岗位,全部安排在区公安系统,从事基层社会治安管理工作。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报名工作,采取统一时间、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初审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17年 8月10 日—10月10日,

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

报名地点:原信息采集登记渠道企业主管部门和乡镇(街道)社区退役军人联络服务站。

(二)现场资格审查

1、符合事业单位专项补录条件的人员,填写《事业单位岗位专项补录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1),需提供近期同底版1寸相片3张、有效身份证、户口本或户籍证明、《退伍证》、奖励证书等有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各二份进行报名资格审查。

2、符合专项公益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填写《专项公益性岗位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需提供近期同底版1寸相片3张、有效身份证、户口本或户籍证明、《退伍证》、失业登记证等有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各二份进行报名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录招聘工作全过程。资格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应聘条件的最终依据,凡初审通过人员在后续工作中发现不符合应聘条件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资格。

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报名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考试和档案考核

1998-2015年冬季退出现役且符合政府安置条件的退役士兵,须参加文化考试和档案考核,作为选择事业单位岗位和专项公益岗位依据;1978—1997年冬季退出现役且符合政府安置条件退役士兵只参加文化考试,以此选择专项公益岗位。

(一)文化考试

文化考试采用笔试形式,满分100分。重点测试退役士兵的综合素质和能力。

笔试采取统一时间、统一命题、统一考试、集中阅卷的方式进行。

笔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及相关事项见笔试准考证。

(二)档案考核

事业单位岗位专项补录档案考核,依据《滨州市城镇退役士兵安置工作实施意见》(滨办字〔2009〕33号)执行。

(1)军龄分。在部队服役一年计5分(军龄计算时间,按武装部批准之日起,超过6个月的按1年计算);

(2)奖励分。服役期间个人被授予嘉奖或优秀士兵的加5分、三等功加10分、二等功加30分、一等功和被大军区级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加40分。奖励分按最高分加分,不累计加分;

 (3)其他分:因战、因公致残被评为5至6级残疾等级的加10分,因战、因公致残被评为7至8级残疾等级的加5分;1至4级伤残军人子女加5分,烈士子女(第二代)加10分。

(三)综合成绩

事业单位岗位专项补录按照文化考试成绩与档案考核成绩3:7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即综合成绩=文化考试成绩×0.3+100/当年度档案考核最高分×个人档案考核成绩×0.7。


五、选岗

在指定的时间、地点召开公开选岗大会,具体岗位信息选岗大会公布。

1、参加事业单位岗位专项补录人员按综合成绩排名,分年度从高分到低分为序,各年度应安置退役士兵只与同年度人员进行排名比较。未补录到事业单位岗位的人员,凭笔试成绩参加公益岗位招聘。

2、参加专项公益岗位招聘人员按文化考试成绩排名。

以上两类人员选岗,成绩并列者,军龄长者优先;军龄相同者,奖项高者优先;奖项并列者,立功受奖次数多者优先;次数相同者,授予奖项时间在前者优先。选择岗位必须由退役士兵本人参加,并签字确认。确因病、因事等其他原因不能到场参加选岗的,可办理委托手续后,按本人排序委托他人选岗;选岗过程中,因本人原因未能及时按规定顺序选择单位的,从最后一名起排序。没有在规定时间内选择单位的,视为自动放弃补录资格,因此产生的岗位空缺不进行递补。


六、待遇和标准

(一)事业单位岗位专项补录聘用人员,从上岗之日起,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确定其各项待遇。

(二)专项公益岗位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工资按照不低于我区年度最低工资标准执行(2017年为每月1640元),并按国家规定缴纳社会保险。


七、聘用公示

对已经选岗的拟聘用人员在中国滨城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八、其他

本次招聘工作的有关信息将全部通过网络公布,不再另行通知,应聘人员应及时了解和掌握相关信息,在规定时间内达不到公告要求的,责任自负。

整个招聘工作接受社会监督,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咨询电话

  区工作专班:3336227

  10个乡镇街道退役军人联络服务站联系电话:

  北办:8170635

  彭李:8172579

  市东:5167849

  市中:8132650

  市西:2211016

  滨北:3197336

  梁才:8172528

  秦皇台:3550121

  杨柳雪:15762108891

  三河湖:3530195


滨州市滨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滨州市滨城区民政局

  2017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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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孙明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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