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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州人别再抢买灭火器了!网传车上没有灭火器扣6分、罚200是假消息!滨州交警回应......

2017-10-14 掌握滨州

最近,一则《高速口从9月1号开始查车上的灭火器、三角架。如果没有,扣6分,罚200元。扩散啊!举手之劳!》的消息在微信朋友圈上流传,为避免被罚,不少车主都开始置办起灭火器。


朋友圈里更是兴起一波卖灭火器的浪潮


更有甚者,有人为了提高消息的真实度,还同时转发了多条司机在高速公路上故障停车时,因没有准备警告标志,而导致过往车辆未减速引发二次事故的案例。

那么, 这是真的吗?

交警部门回应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一条规定,驾驶人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前,应当对机动车的安全技术性能进行认真检查;不得驾驶安全设施不全或者机件不符合技术标准等具有安全隐患的机动车。

根据《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2012),汽车(无驾驶室的三轮汽车除外)应装备三角警告牌,客车(核载超过9人的载客汽车)、校车应装备灭火器。

就是说小型汽车必须配备三角警告牌

但对灭火器没有硬性要求

客车、校车应当配备三角警告牌和灭火器

所以你如果开得是小车

一定要记得配备三角警告牌


综上所述,网传消息为不实信息!

高速交警没有专门开展相关专项整治工作


高速交警目前没有此类开展此类专项整治工作,网传消息确定虚假。也没有针对三角架和灭火器记6分罚200元的相关法律规定。


高速交警一般在日常工作中会针对重点车辆(客车、旅游包车、危化品运输车等)重点检查车载灭火器、三角架(警告标志),对私家车则一般不进行专门检查。


目前,大部分车辆在出厂时其实制造商就已经准备好了三角架在后备箱,而在车辆发生自燃等紧急情况下灭火器的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所以这两样应该是车上的常备工具。


小编提醒:

随车携带三角架、灭火器非常重要

虽然朋友圈传的消息为谣言,但随车携带反光三角架(警告标志)非常重要——如果车辆在高速路上发生故障或交通事故后,必须打开车辆警示灯并按规定设置警告标志,违反规定的,高速交警可以对其处以罚款200元的处罚,并记3分。


另外,车辆因线路、管道老化损坏等原因引起的车辆自燃等情况也时有发生,随车携带灭火器可以在第一时间扑灭火势减少损失。因此,虽然检查是谣言,但是为了安全,这样的设备也应该配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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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END

编辑:孙明月

来源:滨州在线、滨州圈

电话:0543-8171978   QQ:3097499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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