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曝光!滨州一楼盘涉嫌违规销售!无预售证变相认筹……

2017-11-30 掌握滨州

▲参加“交5万抵十万”活动,开发商开具的收据

近日,市民王女士致电称:位于滨州市黄河十五路与渤海一路的香格里拉水岸绿城小区无商品房预售证,目前正在开展认筹活动。王女士质疑:“无预售证就开展认筹活动并收取费用,会不会出现一房二卖的情况?谁来保障业主的合法权益?”

是否存在“无证售房”情况?现场调查:预约排号“交五万抵10万”

记者来到香格里拉水岸绿城售楼处了解情况。

售楼处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预约排号的是该小区第二期第三部分,现在还没开盘,下个月出价格。现在交5万元排号,到时候再在总房款里优惠5万,实际交的那5万元排号现款,到时候直接算在房款里,即“交5万抵10万”,排号就是为了享受这个优惠。

售楼处的工作人员还告诉记者:交钱后,给客户开具一个收据,填个意向楼层的表,后面还有选房的流程。即将开盘的20#、21#主要是133㎡的户型,于2019年交房,现在排号就是最大的优惠。

那么售楼人员口中“预约”选购的该小区20#、21#楼是否有商品房预售证呢?

售楼人员给记者提供的户型图,下方标明了20#、21#

滨城区房管局:该小区20#、21#楼没有商品房预售证 但开发商称并未进行销售

记者采访了滨城区房管局开发办董主任。道明来意,董主任安排了一位工作人员了解情况。记者给该工作人员讲述了现场调查的情况,并给其看了收据、预约排号券后,其表示了解情况后回复记者。

次日,该工作人员回复记者:该楼盘20#、21#的确没有商品房预售证。他们联系了香格里拉水岸绿城的相关负责人,对方否认存在预售行为。

该工作人员转述香格里拉水岸绿城相关负责人的话称,收取的5万元是11#楼的车位费,不是20#、21#楼的房款,11#号楼是有预售证的

事实是否如滨城区房管局工作人员所回复的“该小区不存在预售行为,收取的5万元不是20#、21#的房款而是11#楼的车位费”?市民王女士回应记者:当时自己交的5万元的确是20#、21#房款,而给自己的收据上写的却是“车位诚意金”,售楼人员告诉其这样做是为了规避违规行为。

相关法律规定:

《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

第六条:商品房预售实行许可制度。开发企业进行商品房预售,应当向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预售许可,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不得进行商品房预售。

《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

第三十九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擅自预售商品房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已收取的预付款百分之一以下的罚款。

《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完善商品住房预售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

未取得预售许可的商品住房项目,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进行预售,不得以认购、预订、排号、发放VIP卡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取或变相收取定金、预定款等性质的费用,不得参加任何展销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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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徐志强

来源:鲁网滨州新闻中心  滨州全搜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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