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可能感兴趣
其他
这246名驾驶人,滨州交警喊你来学习!你们的驾驶证被停用...
滨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机动车驾驶证停止使用公告
按照《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39号)第六十八条之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在十五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违法行为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参加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机动车驾驶人参加学习后,车辆管理所应当在二十日内对其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考试合格的,记分予以清除,发还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不合格的,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拒不参加学习,也不接受考试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告其机动车驾驶证停止使用。现机动车驾驶证停止使用共246人,特此公告。
附:机动车驾驶证停止使用明细
滨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17年12月5日
机动车驾驶证停止使用明细
有你认识的么?赶紧通知他们去学习吧!
多点一下
这下要发达啦!
戳它,就现在↓↓↓
编辑:张丽
来源:滨州交警发布
电话:0543-8171978 QQ:3097499208
滨州电视台 鲁北晚报 联合出品
滨州传媒集团融媒体中心新媒体运营部 制作
1.冷空气接连袭击滨州,本周最低气温-10℃!还有,天冷了,这件事情一定要注意……
2.重磅!滨州房价降低有望了!已有县城开始下红头文件治理房地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