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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行之后,我想成为怎样的刑辩律师?

王木木jl 刑法学加 2022-07-06

编者按:本文系一名前检察官转行做律师后的心路历程,征得作者同意后,发布出来和大家分享。感谢作者授权发布,祝未来一切顺利!

写给人生转折口的自己


我最喜欢的一段话是《那些回不去的年少时光》的篇首语,一直以来也是我的座右铭。
“这么多年,我一直在学习一件事情,就是不回头。只为自己没有做过的事情后悔,不为自己做过的事情后悔。人生每一步行来,都需要付出代价,我得到了想要的一些,失去了不想失去的一些。可这世上的芸芸众生,谁又不是这样呢?“——桐华
转行之后,有悲有喜,曾委屈地趴在床上大哭,也曾得意地给长辈朋友打电话报喜。虽然,工作的内容并没有发生质的变化,依旧以研究刑事案件为核心,但是角色的转换却让我时不时有五味杂陈的感悟。离开检察官的岗位是我人生中的大转折,几度想要动笔写下这段经历,却屡屡放弃。起先是苦于某些束缚,不敢表达;现在是苦于思绪混乱,表达不能。
这次的疫情给每个人、每个家庭都蒙上了一层厚重的阴影,困惑、焦虑使得我一度关闭了朋友圈。但也正是借助这个特殊时期,我得以停下奔忙的脚步,直面生活和工作中的种种矛盾,认真思考和规划自己的未来。
无论何时,我都会怀念作为检察官的自己
刚开始在律所工作的时候,比起接待客户、与其他团队合作,我更愿意窝在宿舍做阅卷笔录、写法律意见。因为当时的我真的很怕被介绍给陌生人,头上贴着“前检察官“的标签总有种心痛的感觉。虽然,这样的标签会让我比普通的律师助理获得更多的尊重和机遇,但是,也让我愧疚于自己未能坚守自己喜爱的刑检岗位。
“业务立身“是我回想自己的检察生涯给自己的总结。这必须要感谢带我入行的老师和前辈,给予我太多的指导和帮助。也因为被偏爱、受庇护,我可以专注于案件本身,不考虑背后的人情和复杂的背景干扰,有时间和空间去学习和钻研,敢于发表和坚持观点。得到了许多的荣誉,也较为顺利地成为院里最年轻的员额检察官。离开体制,并不是因为自己遭遇了什么不公的待遇或者不平的事情,只是有太多不足为外人道的个人原因。在我辞职的时候,曾经抱怨或者愤愤不平的人,我已能够一笑而过,不想纠缠,但想要感谢的同事竟然手脚并用都数不过来。有拿我当女儿看待的师父,有对我盲目偏爱的长辈领导,有一起加班、一起玩笑的同事战友,有我最为单纯快乐的年少时光。
正是因为这些经历,让我在最艰难的时候也有底气提醒自己,努力的目标就是不刻意委屈自己,不违心逢迎他人。
没有完美的工作,只是离目标更近
说一千道一万,辞职的原因只有五个字“选择的自由”。体制内的工作难有自由可言,毕竟稳定的背后就是种种束缚。然而,体制外的世界并非妙不可言。
体制内过着五加二、白加黑的工作周期,体制外的朝九晚五也从来都只是摆设。体制内抱怨对案件没有决定权,体制外作为律师助理连案件都不是自己的,更谈何决定权。体制内为了升迁勾心斗角,体制外的社会却更复杂。可是,工作从来都不完美,工作只是我们为理想奋斗的路径。
我希望自己能够经济独立,可以三十而立成为家庭的脊梁;我希望自己能够对看不惯的事情勇敢说不,可以为了信念逆流而上;我希望自己能够有一技防身,工作和生活两手抓两手都要硬。所有的这些希望,体制之外的工作更容易实现,于是我辞职了。仅此而已。
辞职之后,刑辩律师成为我能够胜任的工作中转行成本最小的职业。但是,想要成为怎样的刑辩律师却是我思索很久的问题。
失去了权力的外衣,才明白权利的珍贵
因为以往的经历,我习惯性地认为,有司法机关的层层把关和监督,冤假错案出现的概率并不高。再加上我本身专业是刑法学,对程序法研究的并不多,所以在转行做律师的最初阶段,我并不重视程序性辩护,排斥将诉讼程序上的漏洞作为辩护的核心,更反感用舆论向司法机关施压。
可是,诉讼中位置的转换,渐渐让我明白一句话“权力意味着不倾听”。
辞职的第一个月,我就在打电话联系阅卷的时候,被西安中院案管接电话的工作人员以一口地方味很重的脏话给骂了。是的,就是被骂了,其中有很难听的脏话。对方骂完啪地一声挂断电话,连骂回去的时间都没留给我,让我也异常憋屈。这让我不得不在之后每次跟法院、检察院打电话的时候,都随时提高警觉——如有被骂我一定还口。然而,之后的每一次想要开怼和还口的时候,都不能张口,因为我至今还是实习律师、律师助理,既没有上庭发言的机会,甚至被审判人员认为没有和他对话的资格。
在辞职的半年中,我习惯了跟司法机关沟通时的电话难打、面难见、话难听,眼看着认罪认罚如何被司法实践玩坏,见证了即使是法定的权利辩护律师也要拼命争取,当事人才能享有。慢慢地,我甚至将遇到态度很好、愿意沟通的法官、检察官作为了一种幸运。可是,往往这种幸运同时带来的就是,他们觉得你讲的很有道理,但是他们也做不得主的无奈。
小恶者,危害更甚
现在,如果有司法工作者对我解释说他们也是弱势群体,希望律师、当事人也配合之类的话,我就会想到这句话——“罪恶的实施者中并不一定只有恶魔,还会有白痴和笨蛋”。
一直以来,我们都说庭审实质化是司法公正性的集中体现,但是,随着认罪认罚成为考评指标,随着扫黑除恶成为地方政绩的重要表现,一些闹剧不停上演。代表国家出庭支持公诉的检察官会斥责律师发言过长、没有人性,让他身体吃不消、耽误了他吃饭、休息。涉黑案件排位靠后的被告人听到公诉人说要撤销认罪认罚的量刑建议,哭着说自己是黑社会组织成员,坚决不同意辩护律师的无罪辩护意见。法官提醒辩护律师不要忘记自己是本地律师。开庭前一周,法院要求所有的辩护人提交书面的辩护意见以保证三天内庭审结束,不能耽误庭审的进度。法官说自己也不想审理,可是检察院非要起诉;检察院说自己做不得主,公安非要移送;公安说这是扫黑办定的调,自己只是个跑腿的,检察院和法院说了算。
每个人都在讲述着自己如何不易,如何加班加点、任劳任怨,甚至认为自己是在为了普通百姓的岁月静好而负重前行。所以,在一些敏感的案件和事件中,自己为形势所逼作出的“小恶”,都是可以被理解的。然而,可曾想过,考评上的数字是否与百姓的幸福具有等价性?负重前行究竟是源于正义的要求还是源于上位的政令?亦或者是单纯迷恋这种负重给自己带来的虚幻的成就感?
这世上并没有那么多力挽狂澜的英雄,却从来不缺为小恶之人。这不,古人常告诫,“勿以恶小而为之”,恰恰是因为恶行很小,每个人都很容易越过良心的门槛,最终合力酿成大恶,骆驼也能被稻草压死。作为司法工作人员,如果尚不能以一己之力让被告人罚当其罪,那么不给被告人的冤屈多压一根稻草可还好?

做一名专业而勇敢的刑辩律师
作为“前检察官”的我,依旧会保持着善念,想要在诉讼之中、庭审之上通过有理有据地发表辩护意见、紧扣案件重点问题来为当事人发声。
而站在辩护人的立场,我也渐渐认同甚至敬佩一些辩护人拼尽全力地发声,只为撬动司法机关固执的预判。其实,并不是所有人都具有这种勇气,也不是所有人都具备这种能力。
要做一名优秀的刑辩律师,首先是要够专业。“专业”二字并非仅指刑法和刑诉法的知识储备,还包括了对特定领域规则及潜规则的深入了解和分析,更包括了对案件进程的预测和对诉讼中各种意想不到危机的处理。
同时,从检察官过渡为一名刑辩律师,更多需要强化的是沟通、表达和说服司法工作人员的能力。法官的天平天然倾向于公诉人,作为检察官只要对案件本身有基本的把控即可;然而,律师身处体制之外,想要试图去改变法官本以倾斜的立场,单靠专业是远远不够的。所以,从被说服者转换成说服者的过程中,我需要掌握更多的方法,做更多的工作,通过多种渠道和方式将自己的观点传达出去。
在从事律师行业后,我还发现,在当下的特殊背景之下,想要成为一名优秀的刑辩律师,除却专业技能和说服能力之外,更需要的品质其实是勇敢。“勇敢”不仅仅意味着敢于发表对案件本身的辩护意见,还包括敢于揭露违法现象,敢于思索和披露个案背后深层次的社会问题,更包括了敢于提出如何构建制度而能够使得司法更为阳光,以实现真正的公平正义。
一个人不管角色如何变化,对正义的渴望却不会改变。我依旧喜爱办案,所以会更加专注于案件问题的研究,知识体系也需要被不断扩展和细化,总归要学的东西还很多,只能更加勤奋,“以匠人之心、琢时光之影”。同时,也需要不断提醒自己适时跳出办案本身,关注外部世界,不求成为盖世英雄,但也能回馈社会以力所能及的帮助和温暖。
我依旧是我,只是不再依靠种种庇护,让自己全方位武装的我;只是想要独立自主,能够自由选择的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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