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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睢宁患儿窒息死亡事件:医生停职、院长免职,造谣的却不管?

一小时爸爸 一小时爸爸 2022-05-14

五一假期结束了,但身为一名光荣的帝都朝阳人民,还是不能回公司上班。原本昨天想提前一天恢复工作模式,但写的文章却没通过审核,无法发送。虽然不知道五四精神、鲁迅先生和陈独秀先生的话有哪些问题,但不能发就算了。


相比这些日子看到过的很多事情,这也不需要多纠结。而给小朋友讲新闻的栏目也从今天开始恢复(今天因为有团购的预告,所以新闻照例会放在三条,请走过路过不要错过)。



在前两天的新闻中,报道了江苏徐州睢宁县的一个事情:网上的一段视频称孩子因为吃东西卡住喉咙送医,但因为医院要求必须拿到核酸证明才能抢救,最终耽搁救治导致孩子死亡。



随着视频在网络上的传播和一些媒体的报道,再加上“核酸证明”这个关键词,事件马上引发了网络上很多民众的关注。但和前几个月另外一个发生在徐州治下的社会热点新闻不同,这次徐州相关部门快速地给出了情况调查结果和处理意见。


根据徐州公布的调查结果,急诊医生“在患儿未有核酸检测结果报告情况下,进行了急诊处置,并及时开具了转院转诊单;期间,4月29日20时22分对患儿及其姑奶奶做了核酸采样,在就诊、接诊、转诊过程中,睢宁县人民医院和徐州新健康医院均未要求其提供核酸检测结果。”


而且仔细看一下通报中事件过程的具体时间线,似乎更加看不懂了:


4月29日,20时10分:睢宁县人民医院接诊患儿石某远。接诊医生经询问病史、肺部听诊等检查,初步判断为气管内异物,给予患儿吸氧、持续监测脉氧等急救措施。


21时:睢宁县人民医院考虑到自身救治能力不够,开具了转院转诊单,告知患儿亲属尽快转诊。因患儿父母不在现场,其姑奶奶未能做主同意转诊。


21时45分:患儿父母到院。


22时2分:睢宁县人民医院医务科与徐州新健康医院总值班室联系患儿转院事宜。


22时许:接诊医生在与患儿父亲交代病情后处置其他病例。


23时55分、30日0时整、1时4分、1时7分、1时19分、1时23分:接诊医向患儿父亲电话询问病情并催促转院。


30日,1时8分:患儿母亲拨打120。


1时22分:睢宁县急救医疗站120救护车赶到县人民医院。


2时30分:到达徐州新健康医院抢救室。当班医生完善检查,开放静脉通道、给予吸氧、心电监护处置以及CT、血常规等辅助检查。


3时47分:患儿突然出现呼吸暂停,医院立即实施心肺复苏等抢救措施,并组织专家会诊。


4时56分:患儿因抢救无效死亡。




当然,我们无法排除通报中可能有未说明的具体信息,但从通报给出的内容来看:


1,此次事件中并没有所谓的“因为没有核酸证明不给治疗”的情况,换句话说,相关视频在制作中故意捏造了不存在的拒诊,很可能是试图利用民众对于防疫措施的不满情绪来获得支持和传播。


2,在急诊医生判断医院的救治能力不足后,很快速地开具了转院转诊单,医院医务科也和转诊医院进行了相关沟通,并且在随后的4个小时内多次沟通患儿家属催促转院,造成转院迟缓的原因在家长而非医院和医生。


也许未来事件还会有更多的信息披露,但至少从这次的通报信息中,我们所能得到的结论就是:医生和医院并没有因核酸而拒绝治疗,也没有耽误患儿转院。“没有核酸结果拒绝治疗导致死亡”是有人故意造谣。


但通报的处理方式却和我们从通报中获得信息大相径庭:没有对造谣者进行处理的相关内容,结论是接诊医生暂停执业,医院被警告、整顿、报请降级,院长被免职。理由是:诊疗过程中首诊负责制落实不严格、未及时采取相关检查进一步明确诊断,与亲属沟通交流不充分、对患儿病情及可能产生的严重后果告知不到位;在转诊过程中,存在衔接不到位、未及时向接诊医院充分告知患儿的详细病情。


睢宁县人民医院急诊(图片来自官网)



前些日子徐州出的事情,大家可能还记忆犹新,相比那次在处理上的犹犹豫豫,遮遮掩掩,最终变成全国性的重大事件。这次徐州处理的速度让人刮目相看,不知道是因为吃一堑长一智呢,还是因为相比包庇拐卖妇女的地方势力,医院和医生比较好处理呢?


不过结果则是,当通报发出之后,几万条的评论中,绝大多数都是不满,觉得医生医院很冤枉。也许徐州相关部门觉得自己也冤枉:上次处理慢了被骂,这次处理快了也被骂。可是民众要的不是一个快速的处理,而是一个公正的处理


这个通报的事实列举、和处罚结果单独拿出来看可能都没问题,但放在一起,就很奇怪了:从事实列举上看,我们看不出医院和医生有什么过错;但从处罚结果上看,这个事情都是医院和医生的错。换句话说,这份急就章的处理通报,本身就是自相矛盾的。


如果医院和医生有过错,就把过错详细说明;如果医院和医生没有过错,那就不应该受到处罚;更何况,既然已经确认“没有核酸结果拒绝治疗导致死亡”是有人故意造谣,那对造谣者的处罚呢?


对于这种引发社会争议的热点新闻事件,重要的是息事宁人,还是还原真相?可能对于很多地方相关部门来说,前者更重要。但对于大部分民众来说,我们要的是后者。


在医患矛盾中,有时候的确是医疗事故,有时候是医闹事件,而有的时候则是双方都有责任。如何在复杂的矛盾中厘清责任,这需要政府主管部门作为第三方的介入。但如果主管部门想的都是大事化小,谁会闹就哄着谁,谁老实就踩一脚,这只会让医患矛盾、医闹问题愈演愈烈。


希望徐州的相关部门能更加认真的调查,公布真相细节,而不是拿一份自相矛盾的通报来挑战我们的想象力。


还有需要说明的是,在此次新闻的评论区中,也有网友觉得不就是个异物卡嗓子么?医生要求转院肯定是推脱责任。甚至有毛遂自荐说在气管上用圆珠笔扎个洞就能救人的......这可能是美剧看太多和现实混为一谈了。


根据一些新闻报道中所描述的情况,此次的治疗的确可能需要使用如支气管镜等器械,也可能需要对患儿进行开胸手术。对于一个县级医院的夜间急诊医生来说,是可能超出处理能力的。


并不是每个医生都像美剧主人公那样在路边掏把小刀就敢给病人动手术的,更何况,就按照这次徐州睢宁事件的情形,敢这么做的医生,可能也被停职了吧。



最后想提醒大家的是,造成这个悲剧的原因,是在于一个1岁多吃了个南瓜子。这也说明对于很多中国家长来说,对于婴幼儿异物窒息的风险仍然预估不足,所以我们还是再次提醒大家:


1,日常生活中不要让孩子养成什么都放到嘴里吃的习惯,相比很多家长担心的卫生,窒息才是最大的问题;

2给孩子的零食需要注意,像花生、核桃、瓜子、豆子、果冻、西瓜及橘子等等都需要小心;

3,给孩子买玩具一定要注意看说明,很多玩具上说明“有小部件,不能给3岁以下孩子玩,有窒息风险”,这不是开玩笑;

4,注意孩子活动区域内是否有各种会造成窒息的小物体

5,给孩子喂饭,或者喂片剂药都要注意静止和安全,不要在行驶的车上喂,孩子大哭大笑的时候也不要喂

6,认真学习窒息等急救知识,比如海姆立克法,关于急救等知识我们之前写过一些文章,大家可以搜索一下关键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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