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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瞒病情,追责!【全民抗“疫”】
瞒报疫情重点地区旅行史、居住史,或者明知自己可能或者应当属于新冠肺炎的疑似病人、确诊病人、病原携带者或者上述三种人的密切接触者,不报告、不就诊的,依法追究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需要接受隔离治疗、医学观察措施的病人、疑似病人和传染病病人密切接触者,拒绝配合、拒绝隔离治疗或者隔离期未满擅自脱离隔离治疗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协助强制执行。
编造并传播虚假消息,将依法处理。对囤积居奇、哄抬物价、制假售假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从严从快查处。擅自复工、开学的行为,违反规定的,由公安机关给予处罚。
来源 | 广东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南方日报、南方+
校对 | 喵果果编审 | 刘厚斌
2.【正能量】把疫情防控知识画在石头上:清远七岁男孩的创意萌化了!
清远市民如果发现有
从疫情发生地来清远人员或者曾经到过湖北的人员请点击下方图片让他一定填表报备!更多新闻扫码看专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