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清远发布市委书记、市长防控疫情工作督查令
市委书记、市长防控疫情工作
督查令
(2020年第1号)
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对各县(市、区)党委、政府和各有关单位下达防控疫情工作督查令:
一、项目名称
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
二、责任单位及责任人
市四套班子领导成员;各县(市、区)党委、人民政府,市委各部委,市直各单位,市各人民团体,中央、省驻清各单位及其主要负责同志。
三、督查事项
2.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千方百计保障医疗物资供应,加大采购、捐赠、生产力度,加强科学调配,确保满足疫情防控和医疗救治需要,优先保障医护人员和一线防控人员需要。对我市具有医疗物资生产能力的企业,要支持其开足马力生产和扩大产能,并在扶持政策方面给予倾斜。要加强市场监管,严禁囤积居奇、哄抬物价、谋取暴利、散布涨价谣言等行为。要督促各医疗药品用品等行业协会或其他销售机构加强自律,不得组织经营者串通涨价、联合涨价、操纵市场价格。
3.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积极帮助企业创造条件安全有序复工,督促指导复工企业落实好疫情防控措施,确保复工企业不出现疫情。要加强对企业的跟踪服务,切实落实各项援企稳岗政策措施,积极做好稳就业工作。
4.要加强客运站场的清洁消毒和往来人员的体温监测,做好公共交通工具的清洁消毒。各疫情联合检查站要持续加大力度,对进入我市车辆和人员“逢车必检、逢人必查”,最大限度降低疫情输入性风险。要强化交通引导,完善工作预案,注意工作方法,在严格检测排查的同时,确保交通顺畅。要加强人文关怀,改善检查站的硬件条件,保障工作人员人身安全和身心健康。
5.各县(市、区)要严格落实社区网格化管理的要求,扎实做好疫情监测、排查、预警、防控等工作,确保全面摸清确诊和疑似病例底数和密切接触人数。强化社区健康监测管理,组建街道村委干部、卫生健康工作人员、民警组成的“三人工作小组”,对前14天(1月16日以后)从湖北来粤的所有人员进行全面排查,全部落实登记造册、居家隔离等健康管理措施。
6.市农业农村等部门和各县(市、区)要加强农村疫情防控工作,组织镇村干部进村入户开展疫情防控宣传指导,动员群众开展群防群治。加大宣传力度,引导群众做好个人防护,取消赶圩、聚餐、聚会等人员聚集活动。加大巡查力度,防止外地商贩流入,禁止打牌打麻将等活动。探索统一代购医护用品、生活必需品的做法,保障防疫期间民生需求。
7.各级各部门要结合创文、巩卫工作,全面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确保公共区域卫生干净整洁。要加强对超市、商场、农贸市场、批发市场等重点领域的管理检查,严格禁止野生动物交易。
8.宣传部门要广泛宣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以及中央和省委有关决策部署,广泛宣传防控知识,及时发布疫情有关信息,回应群众关切。要充分报道在疫情防控一线涌现出的好人好事和先进典型,大力弘扬社会正能量。网信、公安等部门要加强舆情管控,严厉打击造谣传谣、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
9.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要认真做好疫情防控“三服务”工作,改进公务会务和文电办理工作,进一步压减与防疫工作无关的会议、文件和一般性政务活动,使领导和基层集中精力抓防疫工作。要加强值班值守,健全疫情防控紧急信息报送渠道和报送机制。
10.要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让基层干部把更多精力投入到疫情防控第一线,落细落实防疫工作各项部署。要严肃查处在防控工作中作风不实、履责不力、不担当不作为等问题。
四、工作要求
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要按照一切从简、抓住关键、确保防控有力的要求,深入各县(市、区)和有关单位,重点督导检查党委、政府和职能部门抓落实情况,避免干扰基层一线正常工作。督查情况及时报告市委、市政府,视情况进行通报。
市委书记 郭锋 代市长 马正勇
2020年2月7日
来源 | 中共清远市委员会 清远市人民政府
编辑 | 路子酱校对 | 喵果果值班编委 | 刘厚斌
3. 2月4日12时至24时 我市新确诊2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他们去过这些地方【每日疫情】
清远市民如果发现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