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链条调解劳动争议丨裁调微故事② 调解工作不拘一格,多次寻企化解矛盾
被公司拖欠劳动报酬怎么办?应该如何讨薪?
顺小工马上为你解答
顺德区总工会
裁调对接·微故事-调解工作不拘一格,多次寻企化解矛盾-
前言自2022年起,顺德区总工会联系区人社、容桂街道公服办等单位部门,首次以容桂街道试点建立“人社+工会”劳动争议仲裁联合调解机制,设立劳动争议联合调解中心,组建由北京隆安(顺德)律师事务所职业律师担任调解员的劳动争议调解员团队,项目扎根于容桂街道公共服务办劳资争议仲裁案件处置一线,在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有关部门的业务指导下开展恒常劳动争议调解、劳动法律法规咨询、法律援助初审等工作。
案情回顾
申请人王女士(化名)在2021年2月入职佛山市某公司,9月18日正式离职。近日,王女士(化名)到劳动部门提起劳动仲裁,原因是前公司尚拖欠其两个月劳动报酬,原来王女士(化名)是讨薪来了!
这个时候
联调中心调解员
出现了
顺德区容桂街道联合调解中心接受委托后
指派调解员林律师进行调解
一起跟着顺小工看调解过程
初步调解
2022年初,佛山市顺德区容桂街道联合调解中心接受委托后,指派调解员林律师开展工作,调解员立即联系到涉案公司的法人代表。他表示,企业股东之间存在严重股权纠纷,公司实际经营及控制人并非自己,且自己在前期已为涉案公司垫付了大量资金,不愿意再承担责任,要求调解员直接联系实际经营者。
随后,调解员林律师为经营者详细分析利弊及法律风险后,获得了他初步同意。但由于目前经济非常困难,他无法一次性支付申请人的诉请金额,希望分两期支付。林律师转而与申请人沟通,她表示充分理解对方的难处,双方达成初步一致方案。
法人失联
恰逢是农历新年,年后回来,令人始料未及的事情发生了。当调解员林律师再次联系公司法人代表时,却发现语音提醒已是一个空号,而另一个联系电话也无人接听。与法人代表失联后,林律师立即与劳动监察部门沟通,寻求帮助。在劳动监察部门的帮助下,林律师获得了该企业登记在居委会的负责人——D先生(化名)的联系电话号码,但没想到的是,D先生(化名)接通电话后就表明了自己早已不是该企业员工,也没有相关负责人的联系方式,至此,调解工作再次陷入僵局。
实地探寻
在多方联系无果的情况下,调解员林律师决定剑走偏锋,通过实地走访企业了解企业实际运营情况。他前往该企业所在的环形写字楼,发现所有公司玻璃门都配有指纹锁,且玻璃上基本贴有磨砂纸,私密性很高。调解员在企业注册登记的地址处并未找到该公司招牌,只能透过玻璃门看见一张办公桌和一台电脑,以及一些零散杂物。
调解员实地走访企业
调解员特意回到电梯门口的楼层指示牌再次确认,并找到保安询问该公司情况,值班保安在翻找资料后依旧无法提供任何有效的信息。眼见于此,调解员再次拨打申请人电话,想通过申请人前同事了解更多信息。
功夫不负有心人,调解员通过申请人提供的信息找到了在同一栋楼办公的前同事。调解员表明了来意沟通过后,得知两家公司的实际管理层都是一样的,但被申请人的公司已经准备注销,其法人代表原来就是实际经营者,但已经很久没有出现,员工联系他也只能依靠某社交渠道。
抱着最后一丝希望,调解员再次重申自己的来意并希望员工能帮忙向老板微信转达联系。令人惊喜的是,当林律师乘坐电梯到一楼时就收到了企业法人代表的来电,法人代表在电话中说明了“失联”原因。调解员表示理解并向其解析了劳动关系与股权纠纷之间的差异,也告知其不同法律关系之间的处理方式与救济途径。
最后,经过了前后五次组织劳资双方沟通,调解员林律师最终帮助双方就调解方案达成一致意见,成功化解双方矛盾。
调解员现场调解工作中
案件评析
调解工作从来都不是单纯的转告双方诉求,简单充当“传话筒”,充当“局外人”,这样的工作方式背离“人社+工会”劳动争议裁调对接工作机制设立的初衷,调解员在运用调解方法和技巧同时,引导当事人理性表达诉求,分辨明晰双方主张,并尽自己努力发掘事实,在此基础上开展了大量工作,有效化解本期案件中的劳资纠纷,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被公司拖欠劳动报酬怎么办?应该如何讨薪?
顺小工马上为你解答
顺德区总工会
裁调对接·微故事-调解工作不拘一格,多次寻企化解矛盾-
前言自2022年起,顺德区总工会联系区人社、容桂街道公服办等单位部门,首次以容桂街道试点建立“人社+工会”劳动争议仲裁联合调解机制,设立劳动争议联合调解中心,组建由北京隆安(顺德)律师事务所职业律师担任调解员的劳动争议调解员团队,项目扎根于容桂街道公共服务办劳资争议仲裁案件处置一线,在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有关部门的业务指导下开展恒常劳动争议调解、劳动法律法规咨询、法律援助初审等工作。
案情回顾
申请人王女士(化名)在2021年2月入职佛山市某公司,9月18日正式离职。近日,王女士(化名)到劳动部门提起劳动仲裁,原因是前公司尚拖欠其两个月劳动报酬,原来王女士(化名)是讨薪来了!
这个时候
联调中心调解员
出现了
顺德区容桂街道联合调解中心接受委托后
指派调解员林律师进行调解
一起跟着顺小工看调解过程
初步调解
2022年初,佛山市顺德区容桂街道联合调解中心接受委托后,指派调解员林律师开展工作,调解员立即联系到涉案公司的法人代表。他表示,企业股东之间存在严重股权纠纷,公司实际经营及控制人并非自己,且自己在前期已为涉案公司垫付了大量资金,不愿意再承担责任,要求调解员直接联系实际经营者。
随后,调解员林律师为经营者详细分析利弊及法律风险后,获得了他初步同意。但由于目前经济非常困难,他无法一次性支付申请人的诉请金额,希望分两期支付。林律师转而与申请人沟通,她表示充分理解对方的难处,双方达成初步一致方案。
法人失联
恰逢是农历新年,年后回来,令人始料未及的事情发生了。当调解员林律师再次联系公司法人代表时,却发现语音提醒已是一个空号,而另一个联系电话也无人接听。与法人代表失联后,林律师立即与劳动监察部门沟通,寻求帮助。在劳动监察部门的帮助下,林律师获得了该企业登记在居委会的负责人——D先生(化名)的联系电话号码,但没想到的是,D先生(化名)接通电话后就表明了自己早已不是该企业员工,也没有相关负责人的联系方式,至此,调解工作再次陷入僵局。
实地探寻
在多方联系无果的情况下,调解员林律师决定剑走偏锋,通过实地走访企业了解企业实际运营情况。他前往该企业所在的环形写字楼,发现所有公司玻璃门都配有指纹锁,且玻璃上基本贴有磨砂纸,私密性很高。调解员在企业注册登记的地址处并未找到该公司招牌,只能透过玻璃门看见一张办公桌和一台电脑,以及一些零散杂物。
调解员实地走访企业
调解员特意回到电梯门口的楼层指示牌再次确认,并找到保安询问该公司情况,值班保安在翻找资料后依旧无法提供任何有效的信息。眼见于此,调解员再次拨打申请人电话,想通过申请人前同事了解更多信息。
功夫不负有心人,调解员通过申请人提供的信息找到了在同一栋楼办公的前同事。调解员表明了来意沟通过后,得知两家公司的实际管理层都是一样的,但被申请人的公司已经准备注销,其法人代表原来就是实际经营者,但已经很久没有出现,员工联系他也只能依靠某社交渠道。
抱着最后一丝希望,调解员再次重申自己的来意并希望员工能帮忙向老板微信转达联系。令人惊喜的是,当林律师乘坐电梯到一楼时就收到了企业法人代表的来电,法人代表在电话中说明了“失联”原因。调解员表示理解并向其解析了劳动关系与股权纠纷之间的差异,也告知其不同法律关系之间的处理方式与救济途径。
最后,经过了前后五次组织劳资双方沟通,调解员林律师最终帮助双方就调解方案达成一致意见,成功化解双方矛盾。
调解员现场调解工作中
案件评析
调解工作从来都不是单纯的转告双方诉求,简单充当“传话筒”,充当“局外人”,这样的工作方式背离“人社+工会”劳动争议裁调对接工作机制设立的初衷,调解员在运用调解方法和技巧同时,引导当事人理性表达诉求,分辨明晰双方主张,并尽自己努力发掘事实,在此基础上开展了大量工作,有效化解本期案件中的劳资纠纷,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应该如何讨薪?
顺小工马上为你解答
自2022年起,顺德区总工会联系区人社、容桂街道公服办等单位部门,首次以容桂街道试点建立“人社+工会”劳动争议仲裁联合调解机制,设立劳动争议联合调解中心,组建由北京隆安(顺德)律师事务所职业律师担任调解员的劳动争议调解员团队,项目扎根于容桂街道公共服务办劳资争议仲裁案件处置一线,在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有关部门的业务指导下开展恒常劳动争议调解、劳动法律法规咨询、法律援助初审等工作。
案情回顾
申请人王女士(化名)在2021年2月入职佛山市某公司,9月18日正式离职。近日,王女士(化名)到劳动部门提起劳动仲裁,原因是前公司尚拖欠其两个月劳动报酬,原来王女士(化名)是讨薪来了!
这个时候
联调中心调解员
出现了
顺德区容桂街道联合调解中心接受委托后
指派调解员林律师进行调解
一起跟着顺小工看调解过程
初步调解
2022年初,佛山市顺德区容桂街道联合调解中心接受委托后,指派调解员林律师开展工作,调解员立即联系到涉案公司的法人代表。他表示,企业股东之间存在严重股权纠纷,公司实际经营及控制人并非自己,且自己在前期已为涉案公司垫付了大量资金,不愿意再承担责任,要求调解员直接联系实际经营者。
随后,调解员林律师为经营者详细分析利弊及法律风险后,获得了他初步同意。但由于目前经济非常困难,他无法一次性支付申请人的诉请金额,希望分两期支付。林律师转而与申请人沟通,她表示充分理解对方的难处,双方达成初步一致方案。
法人失联
恰逢是农历新年,年后回来,令人始料未及的事情发生了。当调解员林律师再次联系公司法人代表时,却发现语音提醒已是一个空号,而另一个联系电话也无人接听。与法人代表失联后,林律师立即与劳动监察部门沟通,寻求帮助。在劳动监察部门的帮助下,林律师获得了该企业登记在居委会的负责人——D先生(化名)的联系电话号码,但没想到的是,D先生(化名)接通电话后就表明了自己早已不是该企业员工,也没有相关负责人的联系方式,至此,调解工作再次陷入僵局。
实地探寻
在多方联系无果的情况下,调解员林律师决定剑走偏锋,通过实地走访企业了解企业实际运营情况。他前往该企业所在的环形写字楼,发现所有公司玻璃门都配有指纹锁,且玻璃上基本贴有磨砂纸,私密性很高。调解员在企业注册登记的地址处并未找到该公司招牌,只能透过玻璃门看见一张办公桌和一台电脑,以及一些零散杂物。
调解员实地走访企业
调解员特意回到电梯门口的楼层指示牌再次确认,并找到保安询问该公司情况,值班保安在翻找资料后依旧无法提供任何有效的信息。眼见于此,调解员再次拨打申请人电话,想通过申请人前同事了解更多信息。
功夫不负有心人,调解员通过申请人提供的信息找到了在同一栋楼办公的前同事。调解员表明了来意沟通过后,得知两家公司的实际管理层都是一样的,但被申请人的公司已经准备注销,其法人代表原来就是实际经营者,但已经很久没有出现,员工联系他也只能依靠某社交渠道。
抱着最后一丝希望,调解员再次重申自己的来意并希望员工能帮忙向老板微信转达联系。令人惊喜的是,当林律师乘坐电梯到一楼时就收到了企业法人代表的来电,法人代表在电话中说明了“失联”原因。调解员表示理解并向其解析了劳动关系与股权纠纷之间的差异,也告知其不同法律关系之间的处理方式与救济途径。
最后,经过了前后五次组织劳资双方沟通,调解员林律师最终帮助双方就调解方案达成一致意见,成功化解双方矛盾。
调解员现场调解工作中
调解工作从来都不是单纯的转告双方诉求,简单充当“传话筒”,充当“局外人”,这样的工作方式背离“人社+工会”劳动争议裁调对接工作机制设立的初衷,调解员在运用调解方法和技巧同时,引导当事人理性表达诉求,分辨明晰双方主张,并尽自己努力发掘事实,在此基础上开展了大量工作,有效化解本期案件中的劳资纠纷,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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