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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月·中篇小说(选读)|马原:祖宗树3

2016-05-16 马原 十月杂志

马原,男,一九五三年出生于辽宁锦州,中国当代“先锋派”小说的代表作家之一,在当代文学史中占有重要地位,主要作品有《冈底斯 的诱惑》、《西海的无帆船》、《虚构》等。




《祖宗树》,刊发于《十月》2016年第3期


祖  宗  树

马原/著

金勺子

 

 

1

 

 

再见到帕亚马是一年半之后了。

当时正值2013年的雨季。西双版纳这里的雨季持续四个多月,从五月末六月初开始,一直延续到九月里的某一段时间。见他是八月还是九月,我记得不是很确切了。套用歌词的方式说,大约在雨季。

那时候我已经上山了。我说的上山是指我把上海的家搬到了南糯山上。我暂时寄住在艾扎茶厂下面那片已经被废弃的小学校的二楼上。说搬家,是连人带家包括全部家具,那是满满的一大厢车。厢车足足八米长,当然其中主要的东西是家具,我不能把我的家人也放在厢车里。我们一家三口开小车紧随在厢车后面,一路两千多公里,不可谓不辛苦。

一家三口就是老婆孩子热炕头的意思。你没听错,我和我老婆孩子都成了南糯山的山民,现在是,以后仍然会是,一直都是。

虚公和我一样,只不过他还住在景洪。他和我是同一天同时加入到姑娘寨村民当中的,我们两家合伙杀的猪,和寨子里的乡亲一道完成我们的入寨仪式。虚公暂时还没有具体的上山日程,他只是大体地说明年,2011年说明年,2012年说明年,到了今年还说明年。明年复明年,明年何其多。我生待明年,明年成蹉跎。

我和虚公都算是已经在南糯山落脚。

我选的地方在刚进寨子的那一段,在乡路的右手(上)边,离小学校四五百米的距离,算是寨子的中段。

虚公家就在学校向下一点。这里是整个南糯山视线最为开阔的部分,背靠南糯山主峰,面前是南糯山主沟,举目远眺凡数十公里,左右两翼是比较对称的两道向下的山梁,景观极为辽远壮阔。

虚公比我早到一年,运气比我好了岂止十倍。有许多老话都在说我俩的情形,有道是“先下手为强”,歌词里说“他比你先到”,俗谚叫“一招先吃遍天”,诸如此类的。

我俩之间的微小不同则是我直接住到了山上,且已经开始了家园的建造。而虚公还有待明年。

李亚伟和默默又上山了。他俩每年都会上山小聚一次两次,他们在景洪都有自己的冬季工作室。这次雨季过来纯属偶然。两位大诗人落脚西双版纳,该是西双版纳的一大幸事。连同虚公他们几位已经在西双版纳的诗坛悍将一起,西双版纳已经是名符其实的诗的胜地了。

喝酒还是在艾扎那儿。我是个酒白痴(不是酒痴),对我而言所有的白酒只是一个辣。所以好酒之徒跟我吃饭没劲。艾扎自己便是地道的酒中仙。

我深知自己在酒桌上会扫大家的兴致,于是自告奋勇要出节目。唱,我不行。就诵诗吧,我喜欢的诗。

 

 

中文系

 

 

中文系是一条洒满诱饵的大河

浅滩边,一个教授和一群讲师正在撒网

网住的鱼儿

上岸就当助教,然后

当屈原的秘书,当李白的随从

当儿童们的故事大王,然后,再去撒网

有时,一个树桩般的老太婆

来到河埠头——鲁迅的洗手处

搅起些早已沉滞的肥皂泡

让孩子们吃下。一个老头

在讲桌上爆炒野草的时候

放些失效的味精

这些要吃透《野草》的人

把鲁迅存进银行,吃他的利息

在河的上游,孔子仍在垂钓

一些教授用成绺的胡须当钓线

以孔子的名义放排钩钓无数的人

当钟声敲响教室的阶梯

阶梯和窗格荡起夕阳的水波

一尾戴眼镜的小鱼还在独自咬钩

当一个大诗人率领一伙小诗人在古代写诗

写王维写过的那块石头

一些蠢鲫鱼或一条傻白鲢

就可能在期末渔汛的尾声

挨一记考试的耳光飞跌出门外

 

我的非凡的记忆力受到默默的激赏。

默默说:“我连自己的诗也背不了这么长。”

我说:“好汉不提当年勇。当年整本三百多页的《郭小川诗选》,我能从头到尾一字不落。”

艾扎说:“真是很棒,谁的诗啊?”

我说:“还能是谁的诗?”

默默说:“艾扎连《中文系》是谁的诗都不知道,白活了。”

艾扎试探着:“是亚伟的?”

李亚伟抱拳:“大兄如此抬爱,惭愧惭愧。”

我说:“我一直是你粉丝,你不会不知道吧。”

“岂敢。这么说折煞兄弟了。”

默默说:“亚伟的粉丝分两拨,中文系出身的都是《中文系》的死忠粉,所有那些不是中文系出来的都迷《豪猪的诗篇》。”

李亚伟说:“艾扎说你上一次进原始森林失踪了一天一夜,怎么回事啊?”

艾扎说:“你还说你在林子里吃的野猪肉,后来又说是故意吊我胃口。我怎么想怎么不对,吊我胃口为什么不说别的?还有,在老林子里过夜你住哪呢?我心里一直解不开这个结。”

“哪有什么结。山上又不冷,哪里不能住?该谁出节目了?”

我忙着打马虎眼把话题岔过去。

李亚伟旧话重提,让我忽然意识到关于帕亚马的事情被我搁置了。当年离开帕亚马的那一刻,我曾经非常清晰地想过,我还会再来,我和帕亚马之间的故事一定还没有结束。可是上山这么久,我居然一直没有动过再去会会帕亚马的念头。

就是那一刻,我打定主意,再去会会这个帕亚马。不过这一次我不想张扬,我决定自己走一遭,不让朋友们,包括艾扎在内的所有朋友知道。

 

 

    a.

说来奇怪不奇怪,我就知道我一定会再见到帕亚马。怎么可能呢?用艾扎的话说,在偌大的原始森林找一个人,等同于在大海里捞针。艾扎找不到我,我又凭什么认定我会找到帕亚马呢?

我就是能找到。虽然我没这么说,但我心底里认定我去找他的时候,他一定也在他的地方等我,就像我们事先已经约好了一样。我甚至连试图寻找一下当年艾扎送我到老林子边那个地方的念头也没动一下。我走的肯定不是原来的那条路,我凭目测抄了一条离原始森林最近的路线直奔过去。进了老林子也仍然秉持走直线的理念,尽量一路向前和向上,仿佛很清楚目的地就在前面。我就用这样的方式抵达了树屋。

或者就是人们偶尔会说的“有如神助”吧。

这次我先爬进树屋,我要确认这还是不是他的家。即使是简陋的林间小屋,你还是一眼可以辨别出现下它住人了没有。他在,我有绝对的把握他在。所有的细节都表明了他还在。木屋里没有可坐的东西,板凳或者椅子,我要等他回来只有先出来下去。

我这才注意到,树下十步开外的那个火塘是冷的。在我的记忆里,尼人的火塘是不熄火的,莫非……不对,我回想起上一次他也是用他腰间那个火种将火塘点燃的。我特别记住了他撅着屁股吹火的情形,因为那会儿那片盖住屁股的大叶子偏到了一边,他的大半个屁股露在外面,那情形相当滑稽。

现在我有两个选择,一个是就地等他回来;一个是留下我来过的记号自己出去,让他回来后就地等我。

我选择了后者。不管我朝向哪个方位,对我而言都是额外的收获,我不知道我会见到什么甚或发现什么,不管那是什么都是我的收获。就地傻等显然不可取,他回来得早还好,回来晚的话,我收获的只能是百无聊赖;更糟的是他今晚也许不回来,如果那样我就成了百分之二百的像天那么大的大傻瓜。

我这会儿心里挺有成就感,毕竟没走一点冤枉路就到达了目的地,这本身就是不可思议的。这第一步给了我信心。我自想走出去一定不会白白出去,一定会有所收获,也许会再一次和帕亚马在陌生的林中遇见。就像上一次一样。非常有意思的是,我忽然又有了上一次那种老虎的自我感觉。我又一次把树冠之下的偌大空地当成了自己的领地。所以我才会有“走出去”的想法,走出自己的领地。我想我回来那一刻,一定会体会到“回来”的特殊感受。

我这头老虎真是可怜,领地仅仅是一棵树的树冠之下,再大的一棵树总归只是一棵树而已。我是个东北佬,东北佬经常被南方佬叫作东北虎。我知道一只东北虎的领地总有方圆百里。怎么东北虎上了南糯山,比一只长尾巴松鼠也不如了?

不是我着意做这种太过悬殊的比附,实在是刚好有一只长尾巴松鼠像是知道我要走出去,专门在前面为我带路。就像是知道我的心思一样,它选择的方向与我来时的方向一致,也是向上。

有人带路再惬意不过了,这样你就可以不必为选择道路费心。其实在没路的老林子里,选择道路当真是很费心的一件事。现在我连这也省了。我就跟在它后面亦步亦趋。我这个职业有个坏毛病,就是随时随地给眼睛看到的任意谁起名字。我给这个长尾巴松鼠起的名字是黑象。它本就长得黑黢黢的,而且个头那么大(躯干大概有中指那么长),黑象绝对是个恰如其分的好名字。

我猜黑象已经丈量了我的身量多高多宽,所以它选择的路刚好可以容得下我这个大块头的通过。看上去密密匝匝的原始森林,居然会有这样一条让我毫无阻碍就能通过的密道,我心里暗暗称奇。我心里在想,黑象知道我要去哪里吗,知道我要做什么吗?

黑象说:“不是去找帕亚马吗?”

我说:“好像你什么都知道。”

黑象说:“别夸我,我没那么聪明。”

“那你怎么知道我要找帕亚马?”

“不是我知道,帕亚马要我来带你。”

“帕亚马要你来带我?”

一定是我的声音让它觉到了疑问,它站下,回过头与我面对面。

它说:“你为什么那么问?是我的话有问题吗?”

我说:“可是帕亚马怎么知道我在他家里?”

“你的问题帕亚马知道,可是我不知道。”

“这个帕亚马什么都知道吗?”

“我不知道帕亚马是不是什么都知道,他没对我说过这样的话。我只知道他让我做什么他还告诉我该怎么做。我们都听帕亚马的。”

“我们?你说的我们还有谁?”

“我们全体啊。”

“我们全体都有谁?”

“南糯山所有的人。”

天哪,它居然把自己称作是人!它是一个鼠仙吗?不行,说鼠仙太难听了,说松仙吧。狐仙可以变美女,你也可以变成一个美女吗?我没问它,我只是心里这么想。可是——

它居然回答了:“你的美女指的是什么?”

“是美丽的女孩子啊。”

“我不知道我算不算美丽,我就是个女孩子。”

我无语了。这一切太不可思议了,换了谁都一定会蒙头。虽然写过一本童话书,但我还是不能相信我自己一头撞进了童话里。一只小松鼠居然用人话告诉我它就是一个女孩子,我是不是活见鬼了。

而且两个回合下来,我已经知道我心里任何与它相关的念头,它都听得到,并且一定会做出反应。我于是强制自己不动任何关于黑象的念头。所有能猜透人心思的东西都会把人吓到,一只小松鼠也不例外。黑象发现我再没有新的问题问它,又重新开始了它带路的使命。我们依旧一前一后,间隔两三步距离。

既然我已经发现了,只要不动关于它的念头,它就不会来烦我,我于是把念头转向帕亚马。它说它听帕亚马的,它们都听帕亚马的,我何不让它说说帕亚马呢?黑象不是个有心机的家伙,这一点我有十二分把握。而且它还是个直来直去的家伙,心里没死角。

我说:“帕亚马为什么自己不来?”

黑象说:“你总是拿他的问题来问我。问他呀。”

我说:“他不在这儿。我很奇怪他自己不来让你来。我又没法问他本人。”

黑象没做声。我转而一想,刚才我只是说话,并没有提任何问题。没提问题当然也就没有回答。我决定换一种方式。毕竟前路还有多长是个未知数,也许很长,很长很长。我不能将如此宝贵的机会放弃。

“你们平时都做些什么?”

“平时每个人都做自己的事。”

得,等于没问。它又一次自称是人。

“平时吃饭的时候吃什么呢?”

“松果,野板栗,核桃,还有别的。”

又等于没问。它的回答上一次在木屋里都有了。我发现它对自己有一个非常严格的限定,它只说它自己,绝对不涉及它先前说的“我们”的“们”所包含的其他成员。它口齿非常之清楚,没有一句口头语的赘词。我猜它们一定有一个功底深厚而且非常严厉的语文老师。它的每一句话都极其严谨,多一字即多,少一字即少,没有严师的训练绝达不到如此水平。

这是一个完全不露破绽的小家伙,我无计可施了。

我忽然又想到帕亚马会说我们的话,黑象也会。那么是不是这里所有其他的生灵都会呢?我早没想到这一点(其实是我早没发现别的生灵会说话),如果早想到了(怎么可能呢?绝无任何可能),我上一次就该尝试着跟那些有着金丝猴一般精巧五官的云朵们聊上一聊。我不知道我跟它们(那些云朵)是不是还有缘分,我更愿意把它们想象成帕亚马他们的祖先的魂魄(想象只是想象而已,绝不能够等同于事实)。

我终于从内心认可了帕亚马的世界。无论是他本人(以一己之力击败一众对手)还是他们的“们”所包含的其他成员,“他们”都让我刮目相看。

一路上它偶尔会停下来,将沿途见到的坚果做一个记号。我能够想象,日后它会循着这些记号将坚果收集起来,或者放回帕亚马的树屋,或者放到别的可以储存食物的处所。真是奇了怪了,我凭什么又自作主张,认定它就是那天晚上的那只长尾巴松鼠呢?在我眼里它们长得一般无二,以我的眼力根本分不出它们谁是谁。既然连我的心事它都猜得到,又在试探的那两个回合里一再败北,我放弃了从它这里套话的企图。就跟它聊聊天吧,不必再作他想。

“黑象,你们松鼠是自己住还是跟家人住一起?”

“跟家人住一起啊。你们不是也跟家人住一起吗?我们和你们其实没很大分别。”

“可是你们住在树上,我们住在自己的房子里。”

“帕亚马也住在树上啊。”

我本想说,它们是素食动物,而我们是杂食动物,我们还吃肉。后来想想,也有的人只吃素不吃肉。按照《创世纪》的说法,上帝并未叫人吃肉,上帝规定人类的食物只有植物的果实和植物本身。它不说,我不会想到,它们(动物)与我们(人)当真没有很大分别。不然那个叫达尔文的家伙,也不会愚蠢到如此地步,不会以为人是猴子(在我眼里所有猿和猴都是一路货色)变的(他把这个单音词说成了另一个双音词:进化)。谁说人是猴子变的,他自己才是猴子变的!为什么一定是由什么东西变过来的?为什么人和动物不能是自己本来的样子?这个可恶的家伙,他的这些胡说八道把这个世界弄得乱七八糟的。

既然黑象那么厉害,我何不听听它是怎么说的?

我说:“在你看,你和我有什么不一样呢?”

它说:“每个人都不一样啊。”

“你为什么会说自己是人呢?”

“我们说你们的话,你们是人啊。”

“如果说你们的话呢?同样的意思你怎么说?”

“我会说,每个松鼠都不一样啊。”

“如果是猴子说猴子的话,该怎么说呢?”

“每个猴子都不一样啊。道理总是一样的。”

关键就在这里!猿说猿的话,也一定不能够说“每个人都一样”。猿就是猿,正如人就是人,也如松鼠就是松鼠。这个该死的达尔文,偷换概念的家伙。无论如何我想不到,如此艰深的命题,小小的松鼠居然如此轻易地就破解了。

我小时候就听过这样一个童话。在鹦鹉比武大会上,来自各地的巧舌如簧的鹦鹉们比谁更聪明。获得冠军的那个鹦鹉说的是:天哪,哪来的这么多的鹦鹉!之所以说它聪明,因为它说的不是鹦鹉的话,是别的鹦鹉想不到也说不出来的话。它的主人利用它天生的学舌本领,让它超越了它的同类,作祟的是它的主人。也如达尔文在背后作祟,将自己的祖先帽子戴到了猴子(类人猿)的头上。

我突然袭击:“你们松鼠是什么变的?”

“我不是什么变的,我就是自己本来的样子。”

这是最为精准的答案。

 

 

    b.

到了。

我第一眼看到的并不是帕亚马,我看到的是房子,是一幢坐落在地面上的小巧的木屋。我相信它一定是帕亚马的新房子,不会是别人的。原因在于是黑象带我来到这个地方的,它带我见帕亚马,它说是帕亚马派它来给我带路的。

帕亚马既然知道我的到来,又不在原来的家里等我,还专门派人带路过来,我就知道他有更重要的事情要做。盖房子当然是极其重要的事情。人做事总要分轻重缓急,尤其那些有头脑的人做事。

我第一眼看到的是房子有门的那一面。地上的房子与树上的房子有所不同,首先不同的便是有门,不只是仅有门洞而已。

我可以断定他就在门内,因为我看到正有细弱的烟缕从墙上和门上的缝隙中悄然渗出。

想想也是,树屋有没有门窗并不要紧,因为不会有不速之客长驱直入,它或他要先爬上梯子才行,除了鸟。地上的房子不同,必得要防范任一不速之客。我拉开门,同时看到了同样与门相对的窗。帕亚马正在安装窗,他的腰间的火种依旧以蓝色的烟缕昭示着它的存在。我的到来对他似乎不是重逢,更像是我一直就在这里与他一道造房子。

帕亚马说:“帮我扶一下。”

我说:“怎么扶?”

他说:“窗和窗口上下对齐。”

他说的窗,是已经由竹条编织完成的花式矩形片板,经线纬线之间有诸多不大的方形空洞,整个片板与窗口的面积几乎完全一样。他让我对齐,然后他将细细的经过浸泡处理的藤条分三段绑紧在窗口一侧。我看得很明白,三处藤条的作用相当于三个合页,以便于窗的开和关。他还在窗的另一侧设置了相当于钌铞的藤制搭扣,一个如木制弹弓形状的树丫便可以将搭扣从里面锁上。聪明绝顶的机关。

回头看看,门也是以同样方式解决的开合、并从里面的闭锁问题。只不过门扇上的孔洞要更小,因而也更结实一些,透光明显不如窗。

我说:“那边的树屋不住了?”

他说:“没有啊。”

“我以为你要搬到这边来住。”

“都是我的家,住在哪里都可以。”

“都是?你是说除了这里和那里,还有别的家?”

“为什么你会觉得奇怪?很奇怪吗?”

想想也是,我不知道我为什么会觉得奇怪。我们也有不同的家,上海的,海口的,姑娘寨的,甚至遥远的锦州的(我父母的家。愿他们在天之灵安息)。

我其实很关心他的伤。

我仔细查看了当初那几处比较严重的伤口。奇怪,那么重的伤口居然没留下一点痕迹。是一处都没有,所有的伤口都没留下疤痕。而且这会儿我格外注意到,他的皮肤相当光洁润泽,泛着又浅又淡的油光,与那些健美大赛上经过高超的化妆师妙手的运动员相比,完全不落下风。我看不出任何微小的皱纹,可我分明记得他亲口告诉我,他六百三十五岁。不,应该是六百三十七岁。六百三十五是他两年前的年龄。

我告诉他我刚刚过了六十岁,我们说六十岁是一甲子。他问一甲子是什么意思。我说我们汉人讲生肖,十二个生肖是一个轮回,五个生肖轮回便是一甲子。他还是不懂为什么要搞这些名堂。因为这些是我的祖先们的定制,我不知道祖先为什么如此,管他呢。

我说我们到了六十岁都要纪念一下,我们叫做大寿。我说我的大寿之日已经过去了两个月,还没来得及纪念。今天我带了酒和肉干(冬瓜猪干巴和牛肉干巴两种),想和他两个人一起热闹一下。

他说你可以和你的家人一起做大寿啊。

我说:“我在家里一直不过生日。”

“什么是生日?”

“就是每年在你出生的那一天都纪念一下。”

“别人都纪念,你为什么不呢?”

我告诉他,我们习惯将五十岁以上的人视作老人,我不喜欢做老人的感觉。我过的最后一个生日是四十九岁,那以后我再也没理会过自己的生日。

他说:“那你为什么又要和我一起做大寿呢?”

我笑了:“我才六十岁,跟你比还是个小孩子,所有小孩子都喜欢过生日。过生日就像过年过节一样,是个开心的日子。”

“过年过节是什么?”

“就像你们的嘎汤帕节啊,秋千节啊。”

他的新房子里面暗,我们便坐到房子外面。一棵倒毙已久的树干横亘在房子前,刚好做我们的长凳。

我带的这些都是现成品,也不需要动明火就可以入口。至少眼下他腰间冒着烟的火种派不上用场了。我也没忘了带纸杯,我还是不能接受两个人对着一个酒瓶嘴对嘴地轮流吹。一个纸杯大约二两半,两杯倒出去,酒刚好下去了半瓶。我们碰一下杯,之后不约而同一人一大口。

我问他,比他们的自烤苞谷酒怎么样。他咂咂嘴,说还可以。还可以这个话,在汉语里的意思相当含混,我就听不出他是称道还是应付。我拿的也不是什么太好的酒,五十二度绵竹大曲,也是我随手从家里拎出来的一瓶。我的酒都是为临时来的朋友备的,我自己完全没这个嗜好。

我告诉他我平日不喝酒。他说他喝,他说酒是好东西,好东西一定要享用。他同样认为猪肉干巴和牛肉干巴都是好东西,他嚼得很香,看上去很是享受。我不知道他是做给我看,还是当真吃得那么开心。

我的酒下的没他那么快,每次虽然都是与他同时举杯,但仅仅抿一小口做做样子而已。没酒量绝不逞能,是我的不二信条。几口酒下肚已经面红耳赤了。

我说:“我在一本哈尼族历史的书里,看到了一个人带着哈尼人从北边南下,渡过了澜沧江。那个人的名字跟你很像。”

“怎么像?”

“字不一样,可是发音差不多。”

我拿树枝在面前的地上写出大大的“帕亚马”三个字,问他的名字是不是这么写。他说是。我又写了“帕雅马”三个字,告诉他那个人的名字是这么写的。

他说:“我的名字也可以这么写。你说的那个人是我。”

我说:“我就知道是你,我猜一定是你。你说你六百三十五岁的时候我还纳闷,看了那本书我才明白,你说的是真话。你是整个西双版纳尼人的祖先。”

帕亚马说:“你越说越糊涂了。”

“你哪里糊涂,说来听听?”

“活着的人怎么成了祖先呢?”

“你已经活了那么久,你一定已经生了很多孩子,你的孩子也一定又生了更多的孩子,而且孩子的孩子还有自己的孩子。他们没有你活得那么久,可是他们一代又一代都有自己的孩子。你不是祖先又是什么?”

帕亚马摇头,摇得非常坚决,显然不认同我的说法。我的推理在哪里出现了漏洞呢?

的确,除了他我再没见到另一个与他为伴的人。如果他就是这一支尼人的祖先,如果他当真还活着并且已经六百三十七岁高龄,他绝不应该孤零零一个人在原始森林中当野人;他应当生活在众多晚辈中间,儿孙绕膝,受到家人的拥戴,像一个真正的酋长或者部落首领那样。我知道我的逻辑链中出现了断裂。

我说:“很想和你一起去坟山看看。”

他说:“好啊。你是不是还想看看祖宗树?”

“祖宗树不是被砍倒了吗?它还在原地吗?”

“原来的树砍倒了。新树在原来的树根上又长出来了。老树化成了泥土,成了新树的肥料。”

他说的我无法想象。被他称为祖宗树的一定很大很粗,肯定比他的寿命要长许多,或许超过千年也说不定。我无法想象一棵数百年甚或上千年的巨树,在两年里会完全化成泥土。说总归是说,还是眼见为实吧。他已经答应带我去坟山,去了便一目了然。

 

 

    c.

他上次的话我还有印象,因为我没听见他所说的群狗的吠叫声,我问他坟山是不是很远,他说很远,要过两道山梁。两道山梁当然非常远。我从茶厂到他的树屋也只是过了一道山梁而已。

我看看天色,已经近黄昏了。我很清楚自己的脚力,一个不经常运动的六十岁男人的脚力。我倒是随身带了一支手电,但是我认为他没有这么时尚的玩意儿。没有手电,在即将入夜的原始森林里跋涉两道山梁,似乎相当诡异。他已经把酒瓶盖上,把杯里剩下的酒倒进肚子里,同时把余下的那些肉干扎好吊在屋顶下面,已经做足了马上动身的一切准备。

哦,又是我多虑了。前面那个夜里他同样没有手电,可丝毫也没有妨碍他义无反顾地打一场坟山保卫战。看来手电在他完全是多余的东西。

我无法断定今晚会不会回到这里来,所以我不想把随身的双肩挎包留在他的房子里。

那简直就是一路惊奇。

在我眼里寸步难行的原始森林,在他简直就是一条专业的运动步道。它虽然不是笔直的,经常或向左或向右小弯一下,但它无疑是通畅的,毫无任何阻碍。正如来时的路上,黑象带我的那条道一样。

帕亚马是条大汉,步幅步频都很大,完全可以用健步如飞去描述他。

我紧跟其后。其实我体力不是很好,可是跟在他后面却毫不觉得吃力。我简直就是在一路小跑。

由于一直在老林子里穿行,我无法揣度这里的山势和地形。从脚下的着力上,我能觉得时而吃力(估计是上坡),时而轻松(应该是下坡)。并没有那种翻一道山梁一定要长时间地上坡,下一道山梁又要长时间地下坡的感觉。其实我已经不记得跟着黑象过来的那一路走了多久,是上了坡还是下了坡,正所谓“不识庐山真面目,只缘身在此山中”是也。手电虽然一直被我攥在手里,却一直派不上用场,是因为这个晚上有月亮,月光的清辉透过头顶上枝叶的缝隙洒下来,刚好为我们照明。

我知道我们走得很快,可是到达坟山还是比我想象的要早。大概这也是帕亚马毫不犹豫就带我过来的缘由。坟山原本没那么远,是我的夸大的想象将这段路视为畏途。我说到达,并不是我看到坟山,是帕亚马说坟山到了。因为没看到,我把他的话理解为坟山已经近在咫尺,或者更精确的说法是坟山就要到了。

帕亚马脚步慢下来,站定。跟在后面的我依葫芦画瓢。他没再出声。他的脸上露出专注,就像上次那个晚上他离开之前的那种表情。莫非又有情况?

他回过身,用手势示意我蹲下。我蹲下了。他依旧强调他的手势,我就又继续向下坐在地上。

我猜他的意思是让我原地不动,不要出声音。显然他不想让我纠缠到不属于我的是非当中,他们的事情让他独自去面对。不是又有人来盗砍祖宗树吧?那样的话也太巧了吧,回回都让我撞上?

没有砍树的声音,绝对没有。

我在帕亚马原本严肃的脸上看到了慢慢爬上来的笑意,他完全释然了。

他说:“他们在狂欢,我们也加入吧。”

我完全没懂他话里的意思。狂欢?他们?

我有把握的是,那个“他们”是他的自己人。但他们是人吗?是人怎么会没有人的声音?人的狂欢的声音我当然熟悉。我敢肯定绝对没有我熟悉的人的狂欢的那种声音。那会让我忘了我们来的是坟山。

前面是一个陡坎,连帕亚马也需要手脚并用才能爬上去。他伸出手搭了我一把,两把,第三把,终于上来了。我忽然置身于一番全新的天地。

这里的树更高,树径更大,每棵树下都有一个几平方米的土台。这里完全没有那些杂乱无章的小树中树。山势逶迤向上,每一个土台都比下面一个要高一些,一直延伸到视线不及的远处上方。这里头上方的树冠也比这一路上稠密了许多,几乎完全看不到头顶的月光了。这一定就是坟山了。那么那些平展的土台里就是一个个尼人祖先的居所了。

我不由得肃然起敬。祖先,一个多么神圣的称谓。

我忽然感到我自己的种族是如此悲哀。我们所有城市里出生的人早已经没有了祖先的概念,而乡下的尽管还保有家祠祖祠,留下的也仅仅是一个名字,一个标有名字的木牌。

也许同姓氏的后辈人会去祠堂里拜祭,那也仅仅是一年一次的例行公事,多则一两个小时,少则十分钟八分钟,如此而已。一年有三百六十五天,一天有二十四小时;所有那些来拜祭和没来拜祭的晚辈,有谁会想到一年里的其余时间你的祖先将如何打发。他们中的每一位在祠堂中只占有一指长两指宽的牌位,几百几千人挤挤挨挨在一起,一定不舒服到了极点。他们唯一的盼头就是一年一次的晚辈拜祭的那一刻。

和尼人的祖先相比,我们的祖先太憋屈太寂寞也太可怜了。这不,他们的祖先这会儿正在千年的森林殿堂中欢聚。用帕亚马的话说,在狂欢。

我的这些玄想在升腾的同时,当初那个晚上那些有着精致面庞的乌云已经在我周遭环绕。今夜他们比上一次大了很多,眉眼和表情也都更像开心的孩子。我甚至很奇怪,为什么先前记忆中的那些云朵的脸让我联想到金丝猴呢?一定是由于所有的面庞都放大了,而且所有的表情都满带笑靥。试想一下,那个仅有人脸四分之一大小的金丝猴忽然笑了,再把那张笑脸放大四倍,它会不会也像一个孩子的笑脸呢?

他们依旧是一朵又一朵轮廓分明的乌云,无论是飞翔还是停顿,依然保留着云朵的姿态,优雅而轻盈。我看得出,他们是在无声的音乐中舞蹈,而且从表情上知道他们彼此间在交谈(也许随着乐音在歌唱)。他们既然是帕亚马的祖先,也就是说是一群相当古老的精灵,可是我看不到时间在他们那儿留下的任何痕迹。他们完全是一群孩子,孩子的笑容,孩子的体态,孩子的情绪,孩子们狂欢的画卷。

不知为什么,我隐隐预感到这个夜里不会一直这个样子。他的祖先的这个舞会一定仅仅是个开始,一定会发生一些不同寻常的事。我今天见到的云朵、松鼠和树屋,都是我上次已经见过的,包括帕亚马。一定还有新的角色登场。或许上一次从帕亚马口中诞生的叫岩英雄的人会现身,以活人真人的方式。

方才不见了踪影的帕亚马忽然又出现了。这里的每一棵树都有至少三个人合抱那么粗,每一棵树的背面都是一片很大的阴影。而所有阴影中都藏着不为人知的秘密。

帕亚马说:“我刚刚去拜祭了我爸和我妈。”

我说:“在历史书里,你是个大英雄。而大英雄通常是没有爸爸妈妈的,因为大英雄个个顶天立地,天生就不像是有爸有妈,没有哪一对夫妻能生出他们。”

“我不是你说的大英雄,我是我爸我妈的儿子。”

“你肯定不知道耶稣。”

“我不知道。”

“这个耶稣是世界上最有名的人,他有妈妈,他就不是妈妈和妈妈的丈夫生的,他是顶大顶大的英雄。如果妈妈的丈夫是耶稣的爸爸,他就做不成大英雄了。”

“你说他不是他爸的种吗?”

“他是上帝的种。”

“这个叫上帝的就是他的爸爸,是吗?”

我摇头。我得想想该怎么跟他说。

“我们经常说老天,天哪,或者说老天注定,你明白这个天是什么意思吗?”

“明白。一切都是天安排的,是天说了算。”

“这个上帝就是他们的天。上帝安排一切。”

帕亚马点头:“懂了。是上帝决定耶稣的妈妈怀上他。上帝不需要像人那样下种,只要做一个决定就是了。对了,你们还有一个大英雄孙悟空。”

我说:“这个孙悟空无所不能,他是从一块石头里蹦出来的。所以他不需要坟山,也没人可拜祭。”

“所以我不是你说的大英雄。”

正是这个才让我觉得奇怪,帕亚马可以率领整个部族渡过澜沧江,可以在数百年里引领尼人在西双版纳,在泰国、老挝、缅甸广大的区域落脚生根,可以为了祖宗树与强敌征战,而且可以承认他就是那个帕雅马;但他当真又是个凡夫俗子,有自己的生身爸妈,喜欢吃肉喝酒,也被人打得遍体鳞伤。搞不懂。搞不懂。

他说:“你说过要看祖宗树的。”

我说:“当然要看。”

坟山这里的树都大,三个人合抱的树径应该在两米左右。树与树之间的距离都在七步八步以上。我据此联想祖宗树应该更大。

我想的没错。在经过了二十几重土台之后,忽然有一堵墙将视线完全遮挡了。它就是帕亚马的祖宗树。它实在是太大了,目测的树径估计足有四五米,举头仰望,完全看不到树冠在哪里,只有黑森森的一片天,完全见不到任何月光和星辉。

我是个读书人,读了一辈子书,所知不可谓不多。我见过这个世界上最大的古树之一,西藏林芝那棵由国家科学院鉴定树龄两千六百多年的柏树王;也在电影电视上见识过号称地球树之最的巴西的“世界爷”,根部的一个透空的大树洞下小汽车可以通行。可是眼前的祖宗树还是把我彻底震住了。

我呆了好一阵,正所谓呆若木鸡。

现在是深夜,我们无法借助月光星光好好地看它,我甚至不想把一直紧攥在手里的手电筒打开。它就在那,就在我面前。我的脑子已经彻底不转了。

我已经看到它了。任何细节都不重要,我要做的只是继续留在它面前。我可以闭上眼睛,我真就闭上眼睛,闭上眼睛看它。或者你也可以说,用心在看它。我们通常说用心的时候,说的是想。想它,想象它。这会儿我的脑子压根就不存在,脑子失去了往昔的所有功能价值和意义,有心就够了。

想它。

想象它。

那是一段我无法测度的时间,一瞬,或者一辈子。再睁开眼的时候,帕亚马依旧在我身边。

我说:“你说过,两年之前它被人砍了。又说它在被砍断的地方重新长出来。”

帕亚马说:“就是。”

我又说:“两年时间,它长得和原来一样粗了。”

帕亚马又说:“就是。”

“这可能吗?两年长得比两千年还要粗?”

“没有什么不可能的。它两年就长了这么粗,和原来一样粗了。”

他蹲下,用手摸当年被砍伐时树桩的部位。

我能做的也只有照猫画虎。树桩和树干之间的巨大疤痕还在,而且参差不齐的疤痕居然比原来的树径还要大出一圈。看得出来,疤痕之上的树干甚至要略粗于原来的树桩,可见新树的生命力是何等澎湃。

眼见为实,现在我对帕亚马所说的深信不疑。这棵可能是地球上最大的树,居然有两次生命周期。前一次有数千年之久;我面前的这第二次仅区区两年。

我低头捡起一片叶子。在祖宗树的树下,树叶应该就是它的。叶片的大小与寻常的树叶几乎没有区别,叶长十厘米之内,宽也不超过五厘米,不很厚也不算薄。作为南糯山的新居民,我对高大的树种如野板栗和大青树都不陌生。它们通常大约有超过一米的树径,大约二三十米的高度,树冠的直径也有十米左右,它们个个都是巨人。

我据此推断祖宗树的高度和树冠的覆盖面积,至少都在那些树之上,也许要大出许多。毕竟树干的截面积至少是那些树的四倍以上(两倍以上的直径,面积肯定大于四倍)。想不明白,那么小的树叶是如何完成如此庞大树身之所需;光合作用真是个了不起的工作,那么小的树叶居然完成了那么大的生命体的能量转换。倘若那树叶的面积再大上十倍,再厚上三倍,我不会有丝毫惊讶,那才符合起码的物理学常识。

上天的伟力令人唯余感慨,再说不出别的。

出于我们习惯的友情和敬意的表达,我提议也去拜祭一下帕亚马的爸爸妈妈。不期遭到他直截了当的拒绝。他说除了他,就再没人知道他们的具体位置。他不要别人知道。我猜那也是对他们的一种保护,以防范可能出现的任何风险。

为了掩饰尴尬,我若无其事地岔开了这个话题。

我说:“每个家庭都有一棵大树是吗?”

他说:“大树不属于一个家庭,大树一直在那儿,是每个家庭都找了一棵树落脚。或许可以说,坟山这里的每一棵大树都拥有一个家庭。”

“是树在先,人和家庭在后。是这个意思吗?”

“是的。老辈人说的,祖宗树早就在那里了。天地开了多久,它就存在了多久。”

帕亚马这个说法的神奇之处,在于对不同生命体的存在有了不同的解释。树是植物生命,对人而言,植物生命是相对静态的。植物的静态只是相对而言,因为植物有荣衰周期,而荣衰必然产生一定程度的位移,有位移便有动。虽然那种动是不可见的。格非的一个小说标题说的就是这个——《没有人看到草生长》。既然人看不到,人便把不可见的动,误以为是静。所以说植物生命的静态是相对的,相对的静态,是更为精准的说法。

既然相对于人,树是静态的,是为不动。不动即为不变。以不变(的树)应万变(的人及万物),而且是从太初(天地洞开之际)即已如此。

我很想与帕亚马争辩一下,但是我没有。不是碍于脸面,我和他之间不存在脸面问题。

是我对自己自幼便获取的所谓知识缺乏应有的自信。帕亚马的说法与我所接受的以科学为根基的知识系统完全相左,而且他说的并非板上钉钉,并非是镌刻在历史碑铭上的经典或者金科玉律,而只是由他的祖先口口相传而已。但他的说法又言之成理,结实而确凿,并且有诗意。

不想争辩是我发现我更喜欢他的诗意的说法。

静下心来想一下,科学的说法和帕亚马的说法,都只是他们各自的说法而已,都不可能被证实。科学的说法列举了几乎无法计数的所谓证据,并且用逻辑链条加以衔接和连缀,看上去密不透风而且充满说服力和可信度。帕亚马则简单而直接,也不存在任何推理和演绎过程。最简单的表述,呈现的则是自信。

我决定诱使他多说一点,多给我一些理解的线索。

“你说天地开了的时候祖宗树就在了。祖宗树又是从哪儿来的?”

“天地可以在,祖宗树为什么不可以?你为什么不问天地又是从哪里来的?”

帕亚马真是厉害。是啊,从古至今人类一直在追问自己是从哪里来的,可是怎么从来没人去追问天地和万物同样的问题?

大团的云朵正在从下面向上弥漫,马上就会将我和帕亚马连同坟山吞没。帕亚马随手拉住一根从上面垂下来的藤条,用力拉断,将一头递给我。

“抓紧。不要撒手。跟在我后面。”

云朵彻底遮蔽了视线。我勉强看得见脚下,自己跟个瞎子也没什么差别。藤条在前面被拉动,我就这么跟着藤条朝下面走,一直走回到帕亚马的新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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