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届“琦君散文奖・特别奖”征稿启事
为弘扬和传承瓯海文化,瓯海区人民政府、十月杂志社从2016年起共同设立“琦君散文奖”。
事项如下:
1.奖项设立和奖金:“琦君散文奖”拟定为每年举办一次。第一届“琦君散文奖”设“作品奖”和“特别奖”2个奖项,分别评出“作品奖”3篇,“特别奖”1部,分别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2万元人民币。
2.评奖范围:A:“作品奖”,本奖项从十月杂志2016年刊发的全部散文作品中评出。B:“特别奖”,本奖项从2015年——2016年海内外公开出版的以书写“乡村、乡土、乡愁”为特色和以发掘、保护和弘扬地方历史文化为主题的优秀散文作品集中评出。
3.评奖方式:A:“作品奖”,本奖项不接受在《十月》之外任何报刊发表的散文作品。B:“特别奖”,2015年——2016年海内外公开出版的以书写“乡村、乡土、乡愁”为特色和已发掘、保护和弘扬地方历史文化为主题的散文作品集均在评奖之列。参评者请将作品集5本(请附联系电话和通联)一并寄至:100120 北京北三环中路十月杂志社 王辉收。联系电话:(010)82028032
4.截稿日期:2016年11月10日。
5.评委会组成:十月杂志社和瓯海区人民政府将邀请海内外有影响的作家、诗人、学者共同组成权威的评委会。
6.评奖方式:评委会将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通过投票方式评出3篇“作品奖”和1部“特别奖”作品。为保证评奖的权威性和公正性,评委名单待评奖结果决出后再向社会公布。评奖过程中,不接受相关查询。
7.颁奖:2016年11月下旬在温州市瓯海区举行颁奖活动,届时将邀请获奖作者、部分评委参加。
9.本次活动由十月杂志社、瓯海区人民政府主办,瓯海区台湾事务办公室、瓯海区文联承办。
十月杂志社
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政府
2016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