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市回忆录 | 中债综合业务系统创建纪实
钟言
中国债券市场经过多年的培育和建设,高速发展,市场规模不断扩大,参与主体不断扩容,交易品种日益丰富,已经成为中国金融体系的核心构成部分。随着全球金融市场的发展和风险的不断暴露,各国对金融基础设施重要性的认识也更加清晰和深入,其中中央登记托管机构运行的安全性和效率已成为判断金融市场成熟度的重要标志之一。作为中国金融基础设施服务的提供者,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中央结算公司”)不负初心、不辱使命,建成和运营了中债综合业务系统[1],在二十余年的发展历程中无论是在支持市场的初期培育与后续创新发展方面,还是在控制结算风险、保障市场运行安全及提高市场效率等基础功能方面,都发挥了应有的重要作用。
“求木之长者,必固其根本;欲流之远者,必浚其泉源。”回首当年,中央结算公司及其前身中国证券交易系统有限公司(简称“中证交”)在一度混乱的金融市场环境中保持清醒,勇担重任,临危受命,扎实工作,在主管部门的高度信任和有关各方的大力支持和协助下,高起点建设了中债综合业务系统,使其成为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核心业务处理系统,在主管部门的一路支持下发展至今。这一过程对今天金融市场的建设与发展仍有可借鉴的意义。
统一登记托管呼之欲出
上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中国债券还处在无记名实物券时代,且未设立统一的中央登记托管机构。其间,各种违规违法事件不断。证券交易中心、证券公司等大量金融机构网点既可参与国债买卖,也可从事债券托管业务,为投资者保管实物券并提供代保管单,而以虚开代保管单形式超发和卖空国库券从而冒用国家信用的现象相当普遍。投资者又可凭这些真假难辨的代保管单参与国债交易。天津证券交易中心、武汉证券交易中心及证券交易所研究设计联合办公室(简称“联办”)等区域性市场还以不足额甚至虚假的国债质押开展回购交易,回购资金流入股市,助推了股市泡沫,由此酿成了巨大的市场风险事件。在这些市场被强令关闭后,其所造成的数千亿元债务链多年都难以清偿。1995年2月23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又爆发了“327国债期货事件”,同年5月,国务院下令关闭国债期货市场。事实清晰明白地告诉当时的有识之士,这些风险产生的一个重要根源是缺乏规范有效的管理手段,特别是缺乏统一登记托管的制度安排和技术支持。
在上述风险暴露之前的1994年,国务院批准设立国家开发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3家政策性银行。政策性银行要发债筹资,为有效简化操作,需要一个能满足无纸化发行并进行登记托管的系统。在中国人民银行的安排下,中证交为金融债发行提供了无纸化债券登记托管服务。当年中证交托管了605亿元的政策性金融债。1995年,在中国人民银行的指导下,中证交为公开市场业务初步搭建了技术平台,首次采用远程招标方式支持央行融资券发行,并由中证交统一办理债券登记、托管和交割。
虽然如今看来,当时系统的效率、容量、功能都比较初级,但这的确是无纸化登记托管业务之滥觞,将金融市场的基础性建设向前推进了一大步。债券市场的统一登记托管体制,就这样在“润物细无声”中“从0到1”,悄然起步了。此后不久,国家下决心对债市乱象进行治理,并从思想准备和组织准备两个方面着手,花大力气、下苦功夫开启了新的征程。
中债综合业务系统建设势在必行
记忆回溯到上世纪90年代初,世界银行启动对中国金融部门的技术援助,中国人民银行的世行技援项目——自动化支付系统项目就是这时开始的。在项目框架设计中,未来中国自动化支付系统被定义为五个子系统,政府债券簿记系统[2](以下简称“簿记系统”)就是其中之一。因当时中国金融体系尚处于传统模式阶段,对这一系统的实际应用需求理解不清晰,故该项目的设计工作未予开展。直到1995年,上述金融改革及市场风险事件促成了对簿记系统的现实需求。中国人民银行决定,该系统设计工作作为支付系统项目的世行技援子项目由中证交负责实施,项目协调由中国人民银行国库司牵头,财政部国债司、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司局及中证交等单位参与。1995年9月18日,“政府债券簿记系统项目管理组”(以下简称“簿记系统项目组”)正式组建,开启了项目论证和设计工作。
当时,簿记系统的设计要考虑尽快解决两方面的现实问题:一方面,我国初期国债市场发行机制不健全、市场分割、运作效率不高、结算风险大以及缺乏得力监控手段等;另一方面,全国货币市场业务以及中央银行公开市场业务即将启动,迫切需要相应的基础设施来支持。
簿记系统项目组在充分关注上述背景、认真研究国际经验和我国实际情况的基础上,提出了簿记系统建设的总体需求:一是实现流通中国债的集中监管,有效控制买空、卖空;二是为实现国债在全国范围的无纸化发行提供支持;三是为货币市场和资本市场的国债交易提供服务,并实现二者的分离;四是维护广大国债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为其提供安全、准确、方便、及时、规范的服务;五是方便国债在国内不同市场间开展交易,以有利于形成全国统一的国债市场价格;六是为国债管理部门提供国债市场准确、及时的信息统计服务;七是实现国债清算交割的高效率、低成本、低风险;八是与国际债券市场衔接;九是提供规范化的融券服务。同时,簿记系统项目组还提出,应根据国债市场的发展趋势和当时较为紧迫的问题采取划分阶段、突出重点的建设方针。
1995年10月注定是簿记系统建设的关键月。其间进行的密集讨论,不仅推动中外双方加深了解,进一步巩固工作基础,更明确了“簿记系统应是资本市场和货币市场统一的桥梁”“应为日后扩容提供便利”“分散托管机构应归于集中管理”等一系列重要问题。1996年1月,由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证监会、中国建设银行、中国人民银行清算中心、深交所、上海登记结算公司、深圳登记结算公司、华夏证券、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世界银行、全美证券清算公司、英国PA咨询公司、中证交等部门和机构组成的中外专家组召开了“中国政府债券簿记系统”项目国际评审会,对前期的工作进行了充分研讨,形成了一致见解:一是基于监管的要求,应实行集中托管和结算的模式;二是应将风险管理放在系统建设的首要位置,逐步实现钱券对付(即DVP);三是应充分考虑未来的发展方向,从中国实际出发,借鉴国际上成功的经验;四是政府债券簿记系统目前作为中国人民银行支付系统的一个子系统进行建设,但不排除经过10年、15年的努力,当技术和整个政治经济环境允许的时候,这个系统发展为业务覆盖全国、涵盖整个金融市场的集中登记清算系统。会后,中国人民银行国库司将《关于政府债券簿记系统国际评审情况的报告》呈送时任中国人民银行行长戴相龙同志,并得到戴行长的批示:“按此日程认真组织落实”[3]。由此,以中证交为主力的簿记系统项目组在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等主管部门的带领下,开展了卓有成效的工作,对中国中央登记托管结算体系的形成起到了重要引领作用,助力中国债券市场踏上新的征程。
吸收借鉴国际先进经验进行顶层设计
1995年12月,由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中证交组成的考察组赴澳大利亚、新西兰、马来西亚和中国香港,全面考察簿记系统的法律环境、业务运营、技术处理和发展方向等情况。
在澳大利亚,考察组访问了其中央银行、清算公司,以及澳大利亚西太平洋银行和澳新银行,参观了澳洲储备银行RITS系统和清算中心Fintracs3系统。在新西兰,访问了其中央银行和新西兰西太平洋银行。在马来西亚,访问了其中央银行、股票交易所和Bumiputra银行,参观了中央银行簿记系统SPEEDS。在中国香港,访问了香港金融管理局,参观了香港债务工具中央结算系统CMU。
此次考察所经均属英联邦或与英国渊源很深的国家和地区,在簿记系统的法律环境、登记托管和结算体制、组织结构、基本情况、与支付系统的关系、系统技术等方面,既有相同之处,又各具特色。考察结束后,考察组深刻认识到建设簿记系统的紧迫性,也更加坚定了集中统一登记托管的必要性,并结合我国实际,明确提出五点建议:一是加快推进簿记系统建设。将这一系统作为国家和金融市场的基础设施建设,列入“九五”计划。簿记系统是财政部财政筹资和中央银行进行公开市场操作的重要基础设施,对支撑一个稳定的和流通性强的政府债券市场、控制风险、保证政府债券有效运作至关重要。二是必须坚持国债集中登记托管原则。借鉴降低结算风险的国际做法,所有发行的国债都应在政府债券簿记系统集中登记托管,未托管的国债不能交易。三是统筹设计支付系统和簿记系统。从国际经验看,对于中央银行公开市场,簿记系统和大额实时转账系统是一体两面、密不可分的。因此,在设计支付系统和簿记系统时,应统一考虑系统业务和技术接口,加强两个系统的联系。四是为市场开放留出空间。五是推动国债二级市场健康发展。
1996年初,财政部又组织中证交等有关力量,对美国、德国和欧洲债券市场的托管结算体系和相应的法规制度及监管体系进行了系统的考察,发现若干共同特征:一是在国债市场中场外交易占绝对主导地位,国债的托管和结算体系基本上是围绕这一特征来建设和运作的。二是国债的托管和结算由分散逐步走向统一是一种趋势,这一趋势在欧洲和德国表现得尤为明显。三是在风险管理和控制方面,重点致力于法规的严密完善;在监管机制上,广泛采用质押式融资融券手段来实现市场发展和风险控制的最佳结合。四是各国的国债托管、结算机构也开始走向国际,国际合作日益加强。
考察组还提出六点建议:第一,尽快为市场建设一个统一、高效、灵活、方便和低成本的托管结算系统。组建中央国债登记结算公司和建设统一的国债托管结算系统,就是满足国债市场当时发展需要的关键性措施。第二,建立全国统一的实物国债保管系统,实现实物国债交易和过户的非移动化。第三,循序渐进,分步实施,逐步实现“统一开户、统一结算”的托管结算体制。第四,以自身的风险管理能力和对损失的承受力为限,尽可能争取效率。坚持登记、托管、结算一体化,有节制地发展净额结算成员,在结算环节严格控制卖空,创造条件进行结算中融资融券的探索。第五,构建我国的国债中央登记托管结算系统应为将来与国际接轨留下足够的空间。第六,借鉴各国国债托管结算业务都具有统一、集中、高效的特点,由国家运营全国性的专营机构,可把国家利益、行业利益、成员利益放在首位,并提出不以营利为目的和客户利益至上的经营准则,取得广泛的社会效益。这些经验对我国设立中央结算公司、确定其经营目标和模式具有十分重要的价值。
由此,无论是推行集中统一托管还是建设中央登记结算机构,无论是构建DVP结算模式还是强化簿记系统与支付系统的衔接,都立足于中国市场的年轻可塑,并充分汲取了国际经验,力求构建世界领先的登记托管结算体系。在推进债券无纸化、系统技术架构等方面,债券簿记系统在建设之初即坚持高起点、做好顶层设计,为护航中国债券市场行稳致远筑起坚固防线。
开创集中统一的中央登记托管结算之路
1995年7月,中国人民银行经商财政部,向国务院上报了《关于组建中央国债登记结算公司的请示》。国务院转请国家体改委、财政部、国家工商总局和证监会研提意见,各部门均表示同意。同年9月,时任国务院副总理朱镕基同志在请示上进行圈阅,中证交正式改组为中央结算公司,找到了新的发展道路。1996年12月,中央结算公司正式成立,时任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朱小华同志和时任财政部副部长刘积斌同志联袂出席成立会议,寄望深长。
中央结算公司成立后,在主管部门的大力支持下,迅速打开业务局面,取得了斐然成绩。成立后第四天,中央结算公司便支持了中国人民银行首次进行以国债为操作工具的公开市场业务,并开始常态化地支持每周一次的公开市场操作;对1996年发行的5期国债进行总托管和跨市场的转托管,托管总量超700亿元;参与1996年300亿元3年期实物券的调运和分配等。国债托管结算业务的高效安全开展,用实践验证了中央登记托管结算基础设施对财政政策、货币政策和金融市场的有效支持。到1996年底,中央结算公司托管各类债券达3000亿元,已然成为中国的债券中央登记托管机构,并在一步一个脚印地建设发展成为国家核心金融基础设施。
1997年4月18日,财政部正式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债托管管理暂行办法》(财国债字〔1997〕25号),明确了“国债托管实行全国集中、统一管理”的体制,授权中央结算公司依该办法按照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原则主持建立和运营全国国债托管系统,并实行自律性管理。6月9日,财政部发布《实物国债集中托管业务(暂行)规则》,进一步明确中央结算公司根据财政部授权,负责全国国债的统一托管服务,统一组织和协调全国实物国债托管业务,并对其实施日常监管。实物国债通过托管人送交中央结算公司指定的保管库入库保管,由中央结算公司指定的代理机构登记入账,并由中央结算公司对债权统一注册。6月13日,中国人民银行下发《关于开办银行间国债现券交易的通知》(银传〔1997〕44号),规定商业银行办理国债现券交易的债券托管与结算,统一通过中央结算公司进行,中央结算公司要制定相应规则,对买空和卖空债券的行为进行控制和监管。6月23日,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发布《关于商业银行退出证券交易所后国债交易托管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国债字〔1997〕46号),重申各商业银行退出证券交易所后,对其持有的可上市国债一律由中央结算公司直接开立托管账户,由中央结算公司统一办理债券登记和结算业务。
回眸初心之光,照亮未来征途
二十余年前,国家设立中央结算公司、主管部门主持创建簿记系统的初心,是在中国债券市场建立一个集中统一的登记托管结算体系,实现市场运行效率的提升和监管的有效性,在坚守原则的基础上推动金融市场对外开放。当时,年轻的中国债券市场有一个很大的后发优势,那就是可以充分吸收各国的成功经验,在更高的起点上进行顶层设计,构筑一个更为理想的发展模式,并且与国际更好地接轨。
如今,我们坐拥全球第二大规模的债券市场,大国债市统一之梦就在前方。还记得在1996年,中央结算公司成立不久就发布了题为《迈向21世纪的选择》的行动纲领,其中这样写道:“我们的使命之一是要实现中国国债市场逻辑上的统一”,这个统一“并不是指整个交易将统一在某一个特定的场所和系统进行,而是指所有的市场都在一个统一的托管结算体系的支持下运作”,“在这样一个体系下,市场参与者从此可以做到‘拥有一个债券账户,走遍所有市场’。”
实践证明,凡事预则立。经过二十多年的发展,我国金融市场的核心基础设施——中央结算公司,开拓创新出中央确权、穿透监管、多级服务、合作共赢的登记托管结算体制,是青出于蓝胜于蓝的杰作。中央登记托管、穿透监管的体系具有保障市场安全高效、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等多重优势,发挥了形成统一的债券市场、全面反映托管明细数据和账务信息、实现对债券和资金实时监测的不可替代之作用,是金融科技成功的典范。历史的车轮驶入今朝,中央结算公司运行管理的新一代中债综合业务系统,已然成为目前全球最大的以一级登记托管为主的债券市场基础设施,并开创全球通模式,实践中央登记确权、与境外机构对接、兼容多级、世界领先的“中国方案”。
江河万里总有源,树高千尺也有根。初心之光展示的启迪厚重而透亮、朴素而深邃。二十多年来,主管部门带领中央结算公司在建设债券市场的基础设施方面积累了宝贵经验,这一征途中蕴含着通向未来的先进之基和力量之源。中债综合业务系统以及运作这一系统的中央结算公司注重安全、兼顾效率,系统经过多次升级优化,中央确权、穿透监管的模式一目了然,始终承载着为中国债券市场服务、为金融监管服务、为投资者服务的初心,维护着债券市场登记托管结算体系的稳定。未来,中央结算公司仍将矢志不渝,阔步前行,必不辜负主管部门的要求,不负市场的重托,以专业的精神、科学的机制、可靠的系统、优质的服务持续助力中国债券市场的雄起!
注:
1.中债综合业务系统由中央结算公司运营管理,以中央债券簿记系统为核心,涵盖债券发行系统、中债综合业务平台(客户端)、公开市场业务支持系统、债券柜台业务中心处理系统等。
2.政府债券簿记系统是中债综合业务系统(也即后文所提到的登记托管结算系统)的前身。
3. “日程”指簿记系统建设以及中央结算公司尽快投入运作等。
◇ 本文原载《债券》2020年10月刊
◇ 特约责任编辑:王平
◇ 责任编辑:徐真 刘颖
推荐阅读
中债研报
近期热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