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高颜值!福建省交出2017年环境质量全优成绩单
绿色政绩观入脑入心
用硬制度管出好生态。过去一年,我省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不断深化,一批具有样本意义的改革措施相继推出。
责任更实了。出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职责规定,列明环保“责任清单”,明确各级党委、政府及52个部门130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职责;
考核更严了。出台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办法,实行年度评价、五年考核。制定地方党政领导责任书考核办法,对标《绿色发展指标体系》,将51项绿色发展指标中的33项纳入党政领导生态环保目标考核内容,占绿色发展指标总权重的70%;
与此同时,完善“一季一督查”机制,环保垂直管理改革进入实施阶段,划定陆域生态保护红线……通过夯实顶层设计,绿色政绩观入脑更入心。
“感受到绿色‘指挥棒’带来的压力逐步升级,紧箍圈更紧了,但环保责任也更明晰了,该干什么怎么干,心里更有数。”基层一名乡镇长坦言。
这一年,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改革快马加鞭。截至去年底,已出台生态损害赔偿、生态价值核算体系等30多项改革成果。
污染防治战如火如荼
天不“赏脸”,人努力。这一年,全省降水量同比减少39%、主要江河径流量同比减少47%,全省12条主要河流却总体水质优,Ⅰ类~Ⅲ类水质比例为95.8%,用实际行动诠释“幸福都是奋斗出来的”。
面对降雨量同比锐减,如何守住一方绿水?去年来,全省上下坚决打好水污染防治攻坚战,大力推进工矿企业污染防治、城镇生活污水治理、畜禽养殖综合整治等十个方面重点工作;建立了覆盖所有重点流域的生态补偿机制,筹集补偿资金逾30亿元,进一步加大补偿力度;全面推行“河长制”,建立省市县乡四级河长,共配备4973名河长、13231名河道专管员;建立了小流域有专人管理、有监测设施、有考核办法、有长效机制的“四有”管护新机制,实现了从“管不住”到“管得好”的转变,河畅、水清、岸绿的蓝图逐渐变为现实。
2017年PM2.5仅27μg/m3!清新福建“气质”从何而来?答案是“不靠风吹靠实干”。通过持续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去年我省重点实施产业结构优化调整、清洁能源推广等120多个工程项目,打好臭氧污染防治攻坚战,完善1500多家石化、化工等行业重点企业清单,有针对性地实施整治工程。建立健全区域联防联控机制,实施空气质量联合监测、协同会商、交叉执法等措施。提升治污减排水平。加强对火电、钢铁、水泥、平板玻璃行业脱硫脱硝运行的日常监管。持续推动NOx减排,完成火电行业超低排放改造。
为打好土壤污染防治攻坚战,过去一年,我省开展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率先完成约1.7万个农用地土壤详查点位布设,全面开展详查采样。持续实施危废污染防治工程包,全省危废处置能力达94.1万吨/年。
执法严值,守护生态颜值。强化环境执法监管,注重日常监管和专项执法相结合,先后开展了畜禽养殖、大气污染源等20多个专项执法行动。全省查处案件数量8891起,处罚金额2.46亿元。
打通环保监管“最后一公里”,全省共划分市、县、乡、村四级共25301个网格单元、36083名网格员,“一网”捕获污染源,推动环保精细化、精准化监管。环保公安联动机制成效明显,让污染企业主受到极大震慑。“这辈子,再也不敢排污了!”松溪县污染企业老板在环境执法行动中被查处并移送公安刑事拘留后忏悔道。
随着治理力度加大,越来越多城市和乡村拥有生态高颜值的金字招牌。2017年,永泰县、厦门海沧区、泰宁县、德化县、长汀县等5个县(区)被授予第一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称号,入选数量全国最多;长汀县被命名为第一批“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
以百姓获得感书写生态答卷,督政查企齐头并进。这一年,我省生态文明建设决心之大、力度之大、成效之大前所未有,大家共同感受到“蓝天多了,山水美了,幸福感强了”。
2017年,我省空气质量保持优良,6项主要污染物年均值均达到国家二级标准,其中3项年均值优于国家一级标准,PM2.5平均浓度27μg/m3。全省9个设区城市达标天数比例96.2%,设区市空气质量综合指数自优开始排名,依次为:南平、龙岩、宁德、莆田、厦门、福州、三明、泉州和漳州。在全国74个重点城市空气质量排名中,福州排名第5名、厦门排名第4名。
2017年,全省12条主要河流Ⅰ类~Ⅲ类优良水质比例为95.8%。全省县级以上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99.2%,比上年提高2.5个百分点。全省把小流域整治列入为民办实事项目,小流域整治工作成效明显。根据下半年监测结果,整治后Ⅰ类~Ⅲ类水质比例为85.7%,比2016年普查数据提高10.1个百分点。
( 来源:福建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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