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评】鼓励担当实干,切实为基层环保人减除不必要负担
近日,中办发出《关于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的通知》,明确提出将2019年作为“基层减负年”,在参加全国“两会”的代表委员特别是来自基层的代表委员中引起热烈反响。
2018年末,习近平总书记在一份材料上作出重要批示,强调2019年要解决一些困扰基层的形式主义问题,切实为基层减负,充分体现了总书记心系基层、关爱干部的深厚情怀。中办发出专门通知,并将2019年作为“基层减负年”,表明了党中央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持之以恒狠抓作风建设的坚定决心,树立了为基层松绑减负、激励广大干部担当作为的实干导向。
认真学习、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切实贯彻落实中央通知要求,鼓励担当实干精神,切实为基层环保人减除不必要负担,全力服务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是生态环境保护领域一项急迫的工作。
当前,在生态环保领域,一些地方对基层,尤其是县乡基层,给予的刺激过多、要求过高、压力过大。许多地方工作中存在着“三多一急”:即会议多、文件多、迎接检查多、工作任务急。有的借“放管服”之名,行“甩锅”式简政放权之实,搞责任转嫁,把不少应由上级部门担负的职责下放给了基层;有的把督政当时髦的法宝,自己不直面问题,一级又一级都去县以下督政,往往督导检查的人比具体落实的人还多,“举鞭子的”比干活的还多;有的检查(互查)、验收、会议、专项执法活动过多过滥,县乡两级整天忙于准备台账、撰写材料、开会汇报、陪同检查,搞得头晕眼花,手忙脚乱,根本没时间去落实具体工作;有的一项工作刚刚布置没多久,就要报落实情况,有时上午刚接到通知,下午就要反馈情况;有的不讲策略、不讲方式方法,下达任务背离客观实际,层层加码、级级提速;有的上级部门把环保问责当“撒手锏”、把问责人数当成绩,问责滥用、泛化,部分问责已背离问责的本意。放任这些现象存在,长此以往,将严重影响基层环保人干事创业的心劲。
一些地方超负荷的工作强度使得基层环保人不堪重负,“5+2”“白+黑”成为常态。一些工作人员在不堪重压之下工作走向极端。如有的为加快办事效率搞简单化执法、运动式执法,对企业搞“一刀切”停产整顿;有的把监管留痕演变成“痕迹主义”,甚至伪造文件报告;有的在上级下达的整治任务规定时限内不可能完成的情况下,使“巧劲”搞虚假整改等等。
凡此种种,上级领导机关应引起注意。督查、检查、考核、问责,本是推动履职尽责、工作落实的重要手段,这个工具用得好能起到“指挥棒”“风向标”的作用,用得不好就会事与愿违,陷入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泥潭。上级领导机关要鼓励下属发挥主观能动性,要让干事的人心情舒畅,而不是总是被置于一种被监督审查的地位。如果应对监督考核的时间越来越多,干活的时间越来越少,那就本末倒置了。
“着力解决党性不纯、政绩观错位的问题”“着力解决文山会海反弹回潮的问题”“着力解决督查检查考核过多过频、过度留痕的问题”“着力解决干部不敢担当作为的问题”。贯彻中办《通知》要求,鼓励基层环保干部担当作为,为基层干部减除不必要负担,必须聚焦“四个着力”,拿出硬招、实招。
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既要有时不我待、只争朝夕的紧迫感,也要克服不讲科学、急于求成的急躁心理,必须保持定力,纠正和克服当前环境治理中的“超限效应”。明确问题整改目标时,要给予合理的落实时间,避免级级提速。布置工作时要实事求是,要结合当地实际情况,避免层层加码。分解责任、签订责任状,不可借机“甩锅”、转嫁责任,该上级承担的责任上级要勇于担当。要扭转督查检查考核过多过频的现象,督导、督查、督察、检查、考核,要减数量、提质量,不能过多过滥,一些形式大于内容的督查,应坚决取消。行政成本较高的异地检查不能过多过频;要纠正“痕迹主义”式的检查考核,检查考核时要看记录、台账,但更要看工作实绩,不能一味要求基层填表格报材料,不能简单以“留痕”评判工作好坏。从而做到习近平总书记要求的那样“把干部从一些无谓的事务中解脱出来”。应纠正“立竿见影”式的检查考核,一项工作不能刚安排就督查检查、刚部署就进行考核。不能简单以问责代替整改,也不能简单搞终身问责。
上级领导、上级机关要时常换位思考,站在县乡基层的角度考虑问题。要信任、尊重和关心下属,重视并善于帮下级减少不必要的负担与任务,鼓励下属多干实事,激励担当作为。不能不顾实际情况苛责加压。要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完善问责制度和激励关怀机制,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理解包容基层的某些无关宏旨的无心之过,不要一味问责。如此,才能有效减轻基层环保人的身心负担,让基层干部能腾出更多时间与精力,以昂扬的精神状态抓好一个个具体问题的落实,形成上下戮力同心的良好局面,凝聚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强大合力。
本文
作者
贺震(东南大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研究院特邀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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