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信息丨福建省生态环境厅直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3人,今起报名(附详情)
福建省生态环境厅直属环境影响评价技术中心及部分驻市监测站等财政核拨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拟向社会公开招聘23名工作人员。根据《福建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暂行办法》的规定,制定具体方案如下: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3.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4年8月4日及以后出生);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名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认证书等各项资格认定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31日。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点击看大图↓)
三、信息发布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0年8月6日8:00--2020年8月12日17:30
2.报名方式:通过福建考试报名网(http://fjksbm.com)网上报名、网上自行打印准考证。报考者于报名时间内登录福建考试报名网,提交个人信息及一张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彩色证件照,选择岗位报名。
3.资格初审:报名者可在报名成功后登录福建考试报名网查询资格初审结果,申诉时间为2020年8月6日8:00-- 8月13日17:30,逾期不予受理。
4.打印准考证:报考者登录福建考试报名网,自行上网下载、打印本人准考证。逾期未打印准考证的或者未及时提供合格照片无法下载准考证的,不得参加笔试和面试。
5.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报名,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6.报考人员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确保招聘期间保持通畅。
五、考试
1.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实际应聘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达到3:1(含3:1)方可开考,不达3:1的,按闽人发〔2006〕11号文件规定执行。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笔试、面试、综合成绩总分均为100分。
2.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将在考生准考证上标明。笔试成绩可登录福建考试报名网查询。
3.笔试注意事项
(1)携带考试用具。考生须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2B铅笔、黑色中性笔等考试用具。
(2)做好防疫准备。根据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考生须全程佩戴口罩,并事先在本人手机上下载闽政通app、注册生成“八闽健康码”,笔试当天须携带本人手机以便现场核查健康码。“八闽健康码”为绿码,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者方可进入考点。对持“八闽健康码”非绿码的考生和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可至中央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疫情风险等级,网址:http://bmfw.www.gov.cn/yqfxdjcx/index.html)、笔试前14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以及与新冠病毒肺炎确诊或疑似病例有密切接触史的考生,还须提供笔试前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笔试当天报到时或笔试过程中因体温异常(≥37.3℃),应配合安排至医院发热门诊就诊,不得参加当日笔试。请广大考生做好相关准备。
4.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不足按实有人数确定)。若实际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拟招聘人数,面试合格线为70分。进入面试人选名单、面试时间请关注福建省生态环境厅门户网站。
5.面试前将对进入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在资格复审时应提交的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笔试准考证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取得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2020届毕业生暂时无法提供的,应书面保证学历学位真实性、有效性,经福建省生态环境厅人事处同意后可延至考核前提交。
(4)已参加工作的报考者,需提交现工作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材料(或与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关系的材料),若暂时无法提交的,经福建省生态环境厅人事处同意后可延至考核前提交。
报考者应对提交的材料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如不符合岗位条件和要求的,一经核实,取消聘用资格。
6.进入面试的考生,因个人原因放弃面试的,应于面试前两天17:00之前书面告知招聘单位。(内容:本人XXX,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XXXX),因个人原因自动放弃面试。签名:XXX)
7.公开招聘考生的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折合计算。若综合成绩并列的,则以面试成绩分高者为拟聘人选。若面试成绩仍并列的,则加试一场面试,综合成绩排名以加试成绩为准。
六、考核和体检
1.根据综合成绩高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体检人选。
2.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未按时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3.考核、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七、公示
考核、体检合格,且符合岗位各项条件要求的拟聘人选在福建省人社厅门户网站、福建省生态环境厅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一般情况下,自报名截止之日起至公示拟聘人选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
八、聘用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核准手续,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九、联系方式
各单位报名咨询电话:
1. 福建省环境影响评价技术中心 0591-83588753
2. 福建省生态环境信息中心 0591-88367383
3.福建省福州环境监测中心站 0591-87335370
4.福建省平潭环境监测中心站 0591-24329948
5.福建省厦门环境监测中心站 0592-2233072
6.福建省宁德环境监测中心站 0593-2995259
7.福建省漳州环境监测中心站 0596-2038926
8.福建省龙岩环境监测中心站 0597-2109668
9.福建省三明环境监测中心站 0598-8233641
10.福建省南平环境监测中心站0599-8831644
福建省生态环境厅人事处联系方式——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环保路8号
邮编:350003
电话:0591-88367057
十、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福建省生态环境厅人事处和各招聘单位共同组织实施。省生态环境厅机关纪委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91-88367133。
福建省生态环境厅人事处
2020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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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福建省生态环境厅, 环境保护编辑整理,转载请注来源
原标题:2020年福建省生态环境厅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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