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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实施的次序

2018-02-05 慕理 归正神学

在神的眷顾中,他为人类百兽的生活安舒作的预备,并不是节约吝啬的。他使地充满美好之物,为要满足人类与百兽,供应各种口味胃口。诗篇104篇是一首赞美敬拜的默示诗:「这都仰望你按时给他食物……你张手,他们饱得美食」。(27、28节)「又得酒能悦人心、得油能润人面、得粮能养人心」。(15节)诗人又赞欢说:「耶和华啊,你所造的何其多,都是你用智慧造成的,遍地满了你的丰富」。(24节)

  神为人的救恩作准备,更是惊人的丰富,因这照顾到人类复杂的需要,彰显神丰溢的良善、智慧、恩典及慈爱。这准备的丰富显明在神对救恩永远的计划、在基督一次在历史中成就的救赎功劳、在救赎续进的实施,至达到极点,就是神的儿女得着荣耀的自由。

  思考救赎的实施,我们不可把这看作一件简单不分割的行事。这乃包括一连串的行事和过程。试举例之,有呼召(calling)、重生(fegeneration)、称义(justification)、立嗣(adoption)、成圣(sanctification)和得荣耀(glorification)。这些全都是分明的,没有一项可用一项代为解释。每一项在神的行事和恩典中均有着个别特殊的意义,功用和目的。

  神不是混乱的创造者,他是秩序的创造者。有一些实施救赎的作为已在上文分解;我们有良好决定性的理由去思考这些作为,这些乃是按着某种次序进行的;这次序是神圣任命、智慧和恩典所建立的。显而易见,救赎不可能从「得荣耀」开始,因为「得荣耀」是位于救赎次序的完成和终结的末端。另一点也差不多同样明显,就是「重生」必须先于「成圣」。一个人必须确实地重生才可以渐入成圣。重生是成圣的起始,而成圣是重生的持续。因此,只要对这些不同辞果略懂一二,我们便明了我们是不可随己所欲把它们颠倒或混合的。参考几段经文就可证明,圣经是清楚显示救赎实施的各步骤,均来自一个次序或安排。

  试举著名经文之首例,即约翰福音3:3-5节:我们的主告诉尼可底母,人若不是从上头生的,就不能见神的国;人若不是从水和圣灵生的,就不能进神的国。显然,「看见」和「进神的国」均属救赎的实施。主耶稣证实除了新生、重生之外,人不可能看见和进这神的国。按此说法,重生是在先的。若颠倒次序说人是藉「看见」和「进神的国」而「重生」,则明显是不可能的。不,一个人是藉着重生进神的国,正如耶稣重复说:「从灵生的,就是灵」。(约3;6)

  参考一段有密切关系的经文,即约翰壹书3:9节:「凡从神生的,就不犯罪,因神的道存在他心里,他也不能犯罪,因为他是由神生的」。毫无疑问,这里约翰正在解释「从罪的权势得释放」。如此释放是实施救赎的一部分。但是经文简明一个人得脱离罪恶的权势是因为他是从神生的;他继续持有这自由,是因为神的生命在他里面。此处清楚显明一个因果和解释的次序。「新生」开始并解释了「从罪的管辖得自由」的处境,「新生」故此是在「得自由」之先。重生的人不会犯至死的罪(约壹 5:16),原因是他乃从神生的,神的生命常在他里面,保守他不犯叛逆无救的罪。

  进一步,让我们看约翰福音1:12节。我们可集中看这段经文讨论的两个问题。即「挂靠基督」和「赐作神儿女的权柄」。二者可正确地称为「信心」和「立嗣」(adoption)。经文明显地说:「凡接待他的,他就赐他们权柄,作神的儿女」。为符合现今之解释,这「权柄的赐予」可看为与「立嗣」相等;这假设人已接待基督,也相信他的名。这就等于说:「立嗣」假定了「信心」,因此「信心」是在「立嗣」之先。我们逐应跟随一次序:信心、立嗣。

  最后,我们可简读保罗的一段话,即以弗所书1:13节:「你们既然听见真理的道,就是那叫你们得救的福音,也信了基督,既然信他,就受了所应许的圣灵为印记」。「圣灵的印记」是随着「听真理的道而相信」。故此,「听」和「相信]虽在次序上居先,不可被置于「圣灵的印记」之后。

  引证以上数处经文,纯粹是要表明我们有一个必须坚持而不能颠倒的次序;颠倒必然侵犯经文的明显意义。这些经文证明有次序的事实、且确定神圣次序之存在于救赎的实施中不是虚幻无凭的推理。这个过程有一个神圣的推理(divine logic);而所强调的次序是一点不应该增加或减少圣经所示的神圣安排的。

  然而,这些经文仍未带引人进深发现这次序,是与救赎的实施所包含的很多样作关连的。这些证明了几点,但只是几点。为我们列出更详细的步骤或情势——即呼召、重生、归正、信心、悔改、称义、立嗣、成圣、坚忍、得荣耀——时,就会发现有些问题仍未解决。呼召和称义二者谁先谁后?是否信心先于称义?或称义先于信心?重生会在呼召之前吗?

  有一段经文给我们提供不少亮光,就是罗马书8:30节:「预选所定下的人又召他们来,所召来的人,又称他们为义,所称为义的人,又叫他们得荣耀」。这节经文包含施行救赎的三样作为——呼召、称义和得荣耀。这些以此次序在经文中出现。问题是:这次序是否就是神预定施行和发动救赎的次序?抑或这经文的次序只不过是为了一时之需,以至保罗可以另立别的次序?

  我们必须先说明一点。就算次序变化:称义第一,呼召二,经文的主要思想仍未受影响。主要思想是这些神圣作为乃有不变的连合和次序,与神所预知(foreknowledge)、预定(predestination)的永远目的有不可分割的关系。我们在此有一个不可破断的串连,这始自「预知」而终于「得荣耀」。

  可是,我们有历倒性的理由相信保罗在30节所采用的次序——呼召、称义、得荣耀——是按着神的安排次序。这些理 47 34047 47 15988 0 0 9846 0 0:00:03 0:00:01 0:00:02 9844不难寻觅:经文整体有甚多次序的暗示,我们不得不下结论说:推理性的先后次序是贯通全文的。

  (1)第28节:「按他旨意被召的人」——语暗示了次序。言下之意:「目的」支配了「呼召」的形式和计划。因此,目的是在呼召以先,在此意义下固然是指永远在先的。「目的」不是虽的,乃是指29节所包含的「预知」和「预定」。所以,在28节中有一个清楚的次序的指示。

  (2)第29节也是同例。现今的探讨不是要解释「预知」的意义,或它与「预定」一词的关系。我们现今必须注意的只是一点:从预知到预定之间,存在着一个思想的前进。经文在此再指示一个次序;经文不容许我们颠倒这次序。

  (3)第29-30节有一连串以预知为源头和以得荣耀为终点的事件。颠倒二者的次序是不可能的。这不但有先有后,这次序更是属于一种类型,就是以预知为终究的泉源,以得荣耀为终究的总结。

  (4)第30节提及三个行动,这些与预知和预定有关。这三辞的解释也与前例一样。预知和预定是先于呼召,称义及得荣耀,且是永远居先的,颠倒次序叫人难以置信。

  (5)就算第30节提到的行动,是属于施行救赎之范围内的行动,因而是属暂性的、与29节所说「神永远的计划」裁然不同,我们亦一定可发现一个次序的优先性。得荣耀不可能在呼召和称义之前,这必须在呼召和称义之后。故此,无论呼召和称义两者的次序是怎样,得荣耀都必须置于二者之后。现今独有一难处仍存在:呼召是否先于称义,抑或称义先于呼召?

  我们必须作出这样的结论:因着经文整体而论指示了很多刻意安排之次序,保罗采用的「呼召」和「称义」的次序必定就一个经推理而排列进行的次序。不这样思考就会侵犯所有有关的理由。我们因此必须下结论说:罗马书8:30节提供了一个施行救赎的次序的简略大纲。次序是:呼召、称义、得荣耀。`有一个未经解答的问题有了答案:呼召在施行救赎的次序中,是先于称义的。若单凭一己的推理,我们或许未能想到此点。

  顺序渐进,我们下一问题是:信心在称义上的位置。正统派神学家对这问题的见解各说纷纭,有些主张称义在先,有些主张在后。我们必须明白,现今探讨的完全不是神称人为义的永远谕令。这谕令当然在信心之前,我们若称它为「永远的称义」(这里是辞果误用),则这便应该在信心之前,正如神的谕旨是常在施行救赎的每个阶段之有一样。再者,若称义实际上是复和(reconciliation)(例如在罗5:9所记)的同义词,那未,称义亦也是在信心之前,正如救赎的成就必然在其应用之前一样。但我们现在的讨论所在不是称义的永远谕令,或对基督一次完成之工而言,称义的根据为何,我们乃是论到实际上的称义;这称义属于施行救赎的范围。关于这称义,圣经确实地说明人是因信(by faith)、由信(from faith)、藉信(through faith)、并在信上(upon faith)称义的(参看:罗1;17,3:22、26、28、30,5:1;加2:16,3:24;腓3:9)。有一点论当然是难以避免的,即信心的发生或信心的媒介产生称义。神称那不敬虔而相信耶稣的人(即信徒)为义。简言之:称义先假定有信心,信心是称义的先决条件,不是因为我们是在信心的基础上称义,或是因有信心而被称义,只是因为信心是神所命的方法,藉此赐人称义的恩典。

  我们应相信信心先于称义还有另一理由。前文已述及呼召是在称义之前,且信心与呼召有关,却不构成呼召,乃是人的心思意念对神圣呼召不可避免的回应。呼召与回应在此同时发生。因这缘故,呼召先于称义,信心也先于称义。这推论的结果藉一句宣言而确定:我们是因信称义的。

  讨论至此,施行救赎的有了一个较广的大纲——即呼召、信心、称义、得荣耀。

  根据圣经作思考,我们不难加插另一步骤,即重生。重生必须在信心之前。这问题带来不少争论;我们不必探讨其细节。再者,因篇幅所限,我们不能列举所有支持重生次序的证据,许多证据续待分解。我们在此只需要提醒一点,就是我们是死在罪恶过犯中的罪人。信心是一个行动,关系整个灵魂所付出的爱的信靠和自我委身。这行动非我们做得到,惟有圣灵更新我们才能做到。主耶稣也为此作见证,他说:若不是蒙父的恩赐和父的吸引,就没有人能到他那里去。(约6:44、65)。我们必须紧记约翰福音3:3节:「人若不重生,就不能见神的国」。「见神的国」当然是一个信心的行动;若然如此,这信心没有重生是不可能有的。重生因此必须在信心之前,根据上述理由,那确定的次序是:重生、信心、称义。

  上文所论,并未解决「呼召和重生孰先孰后」的问题。重生是否先于有效的呼召?抑或有效的呼召先于重生?有一些支持重生居先的理论可作引述。我们采用下列的次序是理无反驳的:即重生、呼召、信心、称义和得荣耀。然而,有一个重大的解释(稍后续申述),即圣经教训特别强调和标榜呼召,以呼召为神领罪人出黑暗入光明,并与基督相交的行动,新约教训带出一个独特的信心,就是救恩的实际拥有是始自神所发出的有效呼召,又因这呼召是神的呼召,这本身包含所有成事的功效,藉以叫呼召生效。呼召拥有这特性,不是重生有此特性。呼召的居先尚待简明。

  这样,以下要素存在于以下的次序中:呼召、重生、信心、称义和得荣耀。我们实在已解决问题的基要点,其他的步骤可轻而易举地加插在合适之处。悔改(repentence)是信心的孪生姊妹,我们不可对二者或缺其一。悔改因而是与信心连合。归正(conversion)简单地说是悔改与信心合并的另一个名称,这因此也包含在二者之内。立嗣(adoption)显然在称义之后——我们不能想象一个被神拣选进入神家的人,却未先蒙神接待和赐予永生的。成圣可说是一个过程;这始于重生、立基于称义,又藉与基督联合生发恩典的活力,这与基督联合是透过有效的呼召而成的。呼召、重生、称义和立嗣都是一时的行动,但成圣却是一个持续的过程。在施行救赎的次序里,成圣置于立嗣之后是正确的。坚忍(perseverance)是成圣过程的附属和补充,它可随人之意思而放在成圣之前或后。

  因着上述各种解释,施行救赎的次序证实是:呼召、重生、信心和悔改、称义、立嗣、成圣、坚忍、得荣耀。当我们小心地量度这次序时,我们会发觉有一个推是,这表明并集中解释救恩每一方面的主导原理,和神至高有效的恩典。救恩的实施是属乎主,正如救恩的计划和成就是属乎主一样。')  


再思救赎奇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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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代赎的必须性

第二章 代赎的特性 上

第二章 代赎的特性 下

第三章 代赎的完全性

第四章 代赎的范围 上

第四章 代赎的范围 下

第五章 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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