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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35人!正在报名中!

慈溪发布 2024-01-28

因工作需要,慈溪市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监察留置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35名,人员保障经费约9万元/年左右(包括五险一金等),实行岗位绩效考核,执行留置看管勤务另按规定发放补贴。具体事项如下:


一、招聘岗位


慈溪市公安局留置看护管理大队留置看护勤务辅警。


二、应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2.遵纪守法、作风正派,热爱公安警务辅助工作、责任心强;


3.身心健康,具有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4.男性,年龄18周岁以上,一般不超过35周岁(具有B1或B1以上驾驶证,40周岁以下);身高在170厘米以上,双眼裸视力在4.8以上,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生理缺陷;


5.具有拟聘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资格条件


勤务辅警:大专及以上学历。


烈士遗属,因公牺牲的军人、人民警察、辅警的遗属,病故军人遗属,退役军人,见义勇为人员、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转退的救援人员应聘的,可以适当放宽学历至高中(中专),并可以优先录取,但应当在聘用合同期限内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未取得的,合同期满后不予续签。


(三)不得报考的情形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曾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法律法规信息的;


5.曾因吸毒、赌博、卖淫嫖娼、故意伤害、寻衅滋事等行为受到行政处罚的;


6.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7.曾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中国人民解放军军籍的;


9.因违法违纪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辞退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


10.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1.两年内曾报名参加同类公安编外人员招聘被录用而放弃入职的;


12.有精神病家族史的;


1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14.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情形。


三、报考程序


坚持“德才兼备、事业为上、人岗相适、人事相宜”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报名、资格审核、体能测评、笔试、面试、体检、政治审查、公示等程序组织实施,接受社会监督。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2023年12月29日起至2024年1月31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下午14时至17时,节假日不接受报名)。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3.报名地点:浒山街道旧宅路28号慈溪市公安局巡特警大队5楼507办公室(慈百路西站往西200米、马自达4S店旁)。


4.联系方式:楼警官0574-63331942/13805824433;李女士0574-63331948。


(二)资格审查及体能测评


应聘者统一到指定地点提交相关资料接受资格审查,以确定应聘者是否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资格审查时考生需携带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并携带家庭成员、近亲属户口簿;


2.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http://www.chsi.com.cn/)在线验证报告(电子学历注册备案表)一份;


3.中国人民银行的个人信用报告;


4.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


5.退役士兵需提供退役士兵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6.外地户口需提供连续居住证明。


就业人员报名须提供以往社保缴纳证明及劳动合同复印件。


资格审核不合格,或提交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核结果的,不予进入体测环节。


参加体能测评,测评结果当场公布。


体能测评项目为:纵跳摸高、10米×4往返跑、1000米跑。测评标准见附件1。参加体能测评项目中有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达标,不予进入下一环节。


体能测评的时间、地点及相关安排另行公布或通知。


(三)笔试


笔试主要内容为政治理论、法律知识、行政能力、书面表达、逻辑思维等,采用书面答题方式进行,由判断题、选择题、简答题、公文写作题等其中几个题型组成,考试时间120分钟,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由招聘单位划定。


笔试时间于体测结束后另行通知。


(四)面试


笔试合格人员全部纳入面试,面试一般采用面谈、答辩的形式进行,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1位。


面试时间、地点、规则于划定合格线后另行通知。


(五)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并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1位。


(六)体检


根据总成绩高低顺序排名,按职位拟聘人数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选。


体检安排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体检标准见附件2。


(七)政治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考生,由招聘单位对其进行政治考察。考察内容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现实表现、遵纪守法等情况,重点在于核实应聘对象是否存在不得应聘的13种情形。


(八)公示


政治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由招聘单位在一定范围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受到投诉且经查实不符合应聘资格的,不予聘用;对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如出现体检、政治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聘用资格的,相应职位可以依次进行递补。公示中发现问题不予聘用的,可依次递补。是否递补体检、政治考察人选,由招聘单位研究决定。


四、其他注意事项


(一)资格审查将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发现应聘人员与招聘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其招聘资格。


(二)应聘人员在体能测评、笔试、面试、体检时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或相关证明材料,凡不按规定时间在规定地点参加考试、测评、体检的,视作放弃。


(三)本公告中所称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是指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


(四)应聘人员有违反考场纪律、不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管理情形的,取消其考试成绩。


(五)本次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以慈溪市公安局编外工作人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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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慈溪市公安局
编辑 | 范田圆
审核|黄超威 胡孟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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