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在寺庙里烧炷香违纪吗?别不小心踩了“坑”!
问:党员为什么不能信仰宗教?
我国合法的宗教主要包括道教、佛教、伊斯兰教、天主教等,国家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群众信仰宗教并参加宗教活动不受干涉。但是宗教信仰自由是对我国公民来说的,并不适用于共产党员。
共产党员是比一般公民具有更高政治觉悟、更高政治信仰、更强组织纪律性的“特殊公民”。中国共产党是用马克思主义武装起来的先进政党,这决定了共产党员在世界观、政治立场、理论品格和社会理想等方面都与信教群众有着根本区别。共产党员应始终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而不能到宗教中寻找自己的价值和信念。
党员信仰宗教,表明其信仰缺失、理想信念迷茫、党性修养不足和宗旨意识淡薄,甚至丧失党员条件。《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六十二条规定,对信仰宗教的党员,应当加强思想教育,经党组织帮助教育仍没有转变的,应当劝其退党;劝而不退的,予以除名;参与利用宗教搞煽动活动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问:党员可以参加具有宗教色彩的民俗活动吗?
党和国家的宗教信仰自由是对我国公民而言的,并不适用于共产党员。党中央曾多次明确规定:共产党员不得信仰宗教,不得参加宗教活动,对参加宗教活动的党员要耐心进行教育,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世界观,划清无神论和有神论的界限,坚持共产主义信念;长期坚持不改的,要劝其退党,坚持不退的要予以除名。
共产党员是唯物论者,不应当是有神论者。但在实践中则应注意不能把党员参加某些具有宗教色彩的民族风俗习惯活动视为参加宗教活动。在一些少数民族地区,有些民族风俗和仪式,具有宗教色彩。如果生活在基层的党员拒绝参加这些活动,就必然会被孤立起来。
事实上,一些民族的许多传统婚丧仪式和群众性节日活动,虽然含有宗教色彩和宗教传统,但是实质上已成为民族风俗习惯的一部分。对党员参加这类活动,就不能认为是参加宗教活动。
共产党员应当是彻底的唯物主义者,是无神论者。党员组织或参加迷信活动,丧失正确信仰,放弃理论武装,助长迷信之风,容易走上腐败堕落迷途,损害党和政府形象,削弱党的执政能力,危害十分严重,应当受到党纪责任追究。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六十三条规定,组织迷信活动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参加迷信活动,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对不明真相的参加人员,经批评教育后确有悔改表现的,可以免予处分或者不予处分。
在执纪实践中,要把组织或参加迷信活动与组织或参加一般的民俗、习俗活动区分开来。不能把一些有着历史文化传统和民族、区域特色的民俗、习俗活动当成迷信活动。
要把组织或参加迷信活动与正常的、合法的宗教活动区分开来。宗教团体进行合法的宗教活动,是受到国家法律保护的,党员偶尔到一些寺庙、道观、教堂等合法宗教活动场所参观游览,也不宜认定为参加迷信活动。
来源|党建头条
责编 | 杜宁
审核|朱金莉 高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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