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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国家安全“五法”,您了解多少?

小青媒 贵州师范大学团委 2020-08-21

我们经常可以在电视上看到这样……


这样……


还有这样的场景!


保卫国家安全是他们的职责,

同样也是我们不可推卸的责任,

国家、国家,没有国,哪有家!

听上去遥远神秘的国家安全

其实与每个百姓的生活息息相关

我们有必要了解国家安全


什么是国家安全?


国家安全是指国家政权、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人民福祉、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国家其他重大利益相对处于没有危险和不受内外威胁的状态,以及保障持续安全状态的能力。


什么是国家安全“五法”?


“五法”宣传教育是指《军事设施保护法》、《国防法》、《国家安全法》、《保守国家秘密法》、《反间谍法》。国家安全工作归根结底就是要保障人民利益,只有紧紧依靠人民,让广大群众深入了解国家安全的内涵和知识,进一步学习了解“五法”,激起“国家安全,匹夫有责”的神圣责任感,从而自觉投身反间谍、反恐怖主义的活动中,共同筑起国家安全牢不可破的铜墙铁壁。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从政治安全、国土安全、军事安全、经济安全、文化安全、社会安全、科技安全、信息安全、生态安全、资源安全、核安全等11个领域对国家安全任务进行了明确。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是改革发展的前提。只有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改革发展才能不断推进。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

国家秘密是关系国家安全和利益,依照法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为了保守国家秘密,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保障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制定本法。国家秘密受法律保护。一切国家机关、武装力量、政党、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公民都有保守国家秘密的义务。任何危害国家秘密安全的行为,都必须受到法律追究。《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在我国社会主义法律系中占有重要的地位,它是我国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的重要法律武器,对保障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有着重要的作用。为了党和国家秘密的安全,每个公民都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

2014年1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颁布实施,反间谍斗争是维护国家安全利益,维护社会政治稳定的重要战线。制定和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是在新的历史时期维护国家安全的客观要求,是加强隐蔽战线反奸防谍斗争的迫切需要,是贯彻党的全面依法治国战略决策的重要举措。

如何辨别和区分间谍行为?

(一)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实施或者指使、资助他人实施,或者境内外机构、组织、个人与其相勾结实施的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的活动;

(二)参加间谍组织或者接受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的任务的;

(三)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以外的其他境外机构、组织、个人实施或者指使、资助他人实施,或者境内机构、组织、个人与其相勾结实施的窃取、刺探、收买或者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或者情报,或者策动、引诱、收买国家工作人员叛变的活动;

(四)为敌人指示攻击目标的;

(五)进行其他间谍活动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

国防,就是指国家为防备和抵抗侵略,制止武装覆,恐怖分子等,保卫国家的主权、统一,领土完整和安全所进行的军事活动以及与军事有关的政治、经济、科技、外交、教育等方面的活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是一部综合性的调整国防领域中各种社会关系的基本法律。国防法的制定与颁布,是我国国防建设史和法制史上的一件大事,对于加强国防建设和完善军事法规,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

国无防不立,民无防不安。作为一个国家、一个民族,最重要的无非两件大事。一个是发展问题,一个是安全问题。国防是人类社会发展与安全需要的产物。它是关系到国家和民族生死存亡的根本大计。

中华人民共和国坚持互相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内政、平等互利、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独立自主地处理对外军事关系,开展军事交流与合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事设施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事设施保护法》的公布实施,是中国国防建设的一件大事,也是中国法制建设的一个成就。该法的实施,不仅可以有效地保护军事设施,捍卫国家安全利益,推动我国的国防建设,而且能够依法调整军事设施保护与经济建设和其他社会利益的关系,妥善处理涉及军事设施保护的各种具体问题。

军事设施是国防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军队履行使命的依托,是国家战略能力的重要支撑,保护军事设施,事关国家安危,事关人民福祉。

本法所称军事设施,是指国家直接用于军事目的的下列建筑、场地和设备:

(一)指挥机关,地面和地下的指挥工程、作战工程;

(二)军用机场、港口、码头;

(三)营区、训练场、试验场;

(四)军用洞库、仓库;

(五)军用通信、侦察、导航、观测台站,测量、导航、助航标志;

(六)军用公路、铁路专用线,军用通信、输电线路,军用输油、输水管道;

(七)边防、海防管控设施;

(八)国务院和中央军事委员会规定的其他军事设施。

有下列行为之一,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破坏军事设施的;

(二)盗窃、抢夺、抢劫军事设施的装备、物资、器材的;

(三)泄露军事设施秘密的,或者为境外的机构、组织、人员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军事设施秘密的;

(四)破坏军用无线电固定设施电磁环境,干扰军用无线电通讯,情节严重的;

(五)其他扰乱军事禁区、军事管理区管理秩序和危害军事设施安全的行为,情节严重的。

了解了国家安全的常识

我们还应进一步明白


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普及

国家安全已经与我们的生活如影随形


但有时因为我们的疏忽或是缺乏国家安全意识,近年来危害国家安全的案件在日常生活中层出不穷。比如无意中为国外间谍当向导而泄密、军迷在社交网站晒资料泄密、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朋友圈发涉密信息等等,都给国家和社会安全带来了损失,也使自己遗恨终生。痛定思痛,我们每一个公民都应该树立起国家安全的主人翁意识,时刻保持警惕,国家安全无小事。


照片不能任性拍

【例如】

小桃是一名“军嫂”,常带着儿子去军营里与丈夫团聚。为了留住幸福瞬间,小桃就给儿子和丈夫拍了照片和视频。丈夫发现这一情况后,警告她这种行为容易泄露军事秘密,要求她立即将这些内容删除,并将手机送到密室进行了脱密处理

【解读】

军装照上网暴露了军人身份,不法分子通过这个人的常用网络软件,轻松追踪到更多信息,对军事安全构成威胁。《刑法》第四百三十二条规定:违反保守国家秘密法规,故意或者过失泄露军事秘密,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东西不能随便卖

【例如】

小曹在互联网上开设网店,出售卫星数据接收卡无线摄像笔等数十种专用间谍器材,又沿街兜售实时视频无线监控器、GPS跟踪定位器、钥匙扣密拍器等专用间谍器材,被国家安全机关缉捕归案,以涉嫌非法销售专用间谍器材罪”提起公诉。

【解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第二十五条规定:任何个人和组织都不得非法持有、使用间谍活动特殊需要的专用间谍器材。专用间谍器材由国务院国家安全主管部门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确认。


工作不能盲目找

【例如】

小吴在某招聘网站上投放简历,工作履历一栏中表明有某国防军工单位的工作经历。不久,他收到邮件要求他提供工作证明以便求职。小吴将自己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以及印有自己照片所在部门姓名的工作证件扫描后发送至对方邮箱,很快对方通知他被聘用,工作内容就是提供该国防军工单位尚未公开的内部信息

【解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第三十六条规定:涉密人员上岗应当经过保密教育培训,掌握保密知识技能,签订保密承诺书,严格遵守保密规章制度,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国家秘密


行李箱不能胡乱装


【例如】

暑假,大学生小韩从境外旅游回来,给亲友带了箱水果。入境时,工作人员从水果里检出了“水果头号杀手”地中海实蝇。这是一种世界公认的对水果产业具有毁灭性威胁的有害生物。如果无意间将这样的水果带回国内,会对国家生态安全造成威胁

【解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携带、邮寄进境的动植物及其产品名录》中所规定的动物及动物产品类、植物及植物产品类,具体包括新鲜水果、蔬菜等,以及其他类都禁止携带入境


信息不能非法传


【例如】

小齐与境外势力相互沟通、配合,出版和传播大量的政治性非法出版物,利用现代文化传媒进行广泛传播,并利用电子邮件、论坛、网络聊天室等网络传播途径,抨击我国经济社会政策,歪曲和攻击我国人权状况,诋毁我国形象

【解读】

《国家安全法》第十五条规定:国家防范、制止和依法惩治任何叛国、分裂国家、煽动叛乱、颠覆或者煽动颠覆人民民主专政政权的行为;防范、制止和依法惩治境外势力的渗透、破坏、颠覆、分裂活动


此外

内外网电脑不能混用

涉密信息不能乱发

不实信息不能乱传

可疑人员不能乱信

……

凡此种种

对于有风险的事情

我们都要高度警惕


任何个人或组织

发现危害国家安全的线索

应及时向国家安全机关报告

并如实提供所知悉的相关证据

在维护国家安全的战场

人人都可以是战士

国家安全机关举报电话

12339


时刻提醒自己和身边人

不要被不正当的眼前利益诱惑

决不做危害国家安全的事!

来源:央视新闻 中国军网 江苏网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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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编辑:郭坤鹏

责编责编:陈微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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