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这些行为严惩!杭州启动2021年网约车专项治理行动

杭小通 杭州交通 2021-07-11





网约车

专项治理








重拳出击



执法部门



杭州交通运输








新年伊始,为进一步规范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简称“网约车”)经营服务行为,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经营行为,营造安全有序的出行环境,杭州交通运输执法部门专门制定网约车专项治理行动方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网约车专项治理行动。


1月以来,杭州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部门连续查处多起网约车违法案件,打响2021年网约车专项治理“第一枪”。




案例一



驾驶员没《客运出租汽车驾驶员证》

就上路做生意了


1月5日下午,杭州交通运输执法部门机动大队出动9人到城站火车站开展集中检查。在检查过程中,中队长陈喜龙看见一辆车牌为浙EPF3**的白色小型SUV驶入城站二楼出发平台,驾驶座前方挂了两部手机,他立即上前拦停,并对车内驾驶员与乘客分别进行了调查询问。


经查,驾驶员祝某柱通过某平台接单,送乘客从湖州南浔前往城火车站,执法队员现场要求他出示《客运出租汽车驾驶员证》,驾驶员说没有,并解释说:“因为疫情影响,我想做兼职多份收入,2020年10月下载注册了某平台,我以为注册了,就可以上路了。”



经过陈喜龙及现场执法队员的仔细讲解,驾驶员才得知,从事网约车营运,除了车辆要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驾驶员也要取得《客运出租汽车驾驶员证》。执法人员现场对涉嫌非法营运的车辆,采取了扣押车辆的行政强制措施。



1月6日上午,机动大队根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相关条款,对驾驶员祝某柱处以10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二



车辆没《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

看到执法队员,吆喝乘客赶紧上车


1月1日11时20分许,汽车北站边人来人往。一辆白色的尼桑牌小轿车缓缓停到路边,驾驶员看到有执法队员正在检查,吆喝乘客赶紧上车。他的举动被杭州交通运输执法部门拱墅大队执法人员老陈看在眼里,老陈和同事们立刻上前,将乘客与驾驶员分别带到一旁询问。



经查,驾驶员陈某法通过某平台接单,本人持有《客运出租汽车驾驶员证》,但是车辆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想钻个空子接单赚钱。



执法人员对陈某法这种明知故犯、存侥幸心理的行为进行了批评教育,对车辆进行了暂扣。陈某法因违反《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被拱墅大队处以10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同时,对相关网约车平台,拱墅大队也将同步进行后续证据搜集与调查处理。



重点打击网约车

六种违法违规经营行为


杭小通了解到,此次网约车专项治理行动将持续到2021年6月,组织执法力量在各大客运枢纽、商业核心区域、地铁口及周边、西湖风景名胜区等重点区域,针对车辆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从事网约车服务、驾驶员未取得《客运出租汽车驾驶员证》从事网约车服务、提供服务车辆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或者线上提供服务车辆与线下实际提供服务车辆不一致、提供服务驾驶员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或者线上提供服务驾驶员与线下实际提供服务驾驶员不一致、网约车安装巡游出租车顶灯、网约车巡游揽客六种网约车违法违规经营行为进行重点打击。


未经许可的车辆擅自从事网约车服务行为,不仅扰乱了正常的客运市场,也对乘客的乘车安全造成隐患。2021年春运即将来临,杭州交通运输执法部门将运用定时与错时、现场与非现场相集合的方式调配稽查力量,将不定期集中行动和常态化日常稽查相结合,针对高频时段和高频路段重拳出击,严厉打击网约车各类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同时,对专项治理期间查获的网约车违法行为,由各执法大队严格实施平台企业和违法司机“双罚”制度,追究企业源头主体责任,大力整顿网约车市场秩序,全面提升服务水平。


杭小通提醒

从事网约车营运,车辆一定要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同时驾驶员要取得《客运出租汽车驾驶员证》,方可上路营运,如果未取得经营许可,“无证”擅自上路,将被处以1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网约车平台企业违反规定提供服务车辆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或者线上提供服务车辆与线下实际提供服务车辆不一致的、提供服务驾驶员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或者线上提供服务驾驶员与线下实际提供服务驾驶员不一致的,对每次违法行为都将处以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1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


来源:交通执法队

往期精彩回顾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