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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课堂 | 超有用!关于就地过年用工法律30问

杭州交通 2021-07-11

关于就地过年用工法律30问


一年一度的返乡季已经到来,好多异地小伙伴都已经准备好要踏上回乡旅程了,但近期随着全国多地出现零星散发病例,疫情形势依然严峻复杂,不少人的返乡计划受阻,“就地过年”成了很多人关心的话题。


前不久,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做好人民群众就地过年服务保障工作的通知》,要求疫情高风险地区群众均应就地过年,把人员流动降到最低,防止因人员流动导致疫情传播扩散;中风险地区群众原则上就地过年,特殊情况需要出行的,需经属地疫情防控机构批准;低风险地区倡导群众就地过年,非必要不出行。
      为合理有序引导广大劳动者就地过年,保障就地过年劳动者的工资休假、返乡过年劳动者的劳动关系等合法权益,浙江省律师协会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委员会根据浙江省有关规定和相关司法实践,结合浙江省有关劳动用工政策和劳动用工特点,精炼出30个实用问题,全面、详尽地解答了相关疑问,供参考。
      需要说明的是,劳动用工法律政策具有较强的地域性,其他地区有关规定、理解、认识或司法实践中的有关做法,与本解答内容不一致的,遵照当地规定执行。与此同时,疫情仍在不断发展变化中,如后续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发生变化或与本解答内容不一致的,以最新的规定和有关立法、司法、行政部门的最新解释为准。
     本问答由省律协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委员会黄新发、王旭东、陈金林、苗静、刘艳芳、尹琰茗律师共同编写。

请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文末“阅读原文”浏览问答详情。


来源:浙江律协、浙江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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