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焦作一执行案例入选全省法院讨薪维权典型案例!
1月2日,省法院召开全省法院年底做好涉农民工工资案件审判执行工作新闻发布会,向社会通报2019年涉农民工工资案件审判执行情况,发布15起讨薪维权典型案例。焦作法院的执行案例《张某某与焦作市某食品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案》成功入选。
入冬以来,焦作中院以冬日暖心专项执行为主线、始终保持执行高压态势、灵活采取各种执行措施,使得一大批涉农民工工资案件得到执行,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许多案例被中国法院网、河南电视台等媒体宣传报道。
张某某与焦作市某食品有限公司
劳动争议纠纷案
【基本案情】
张某某2018年2月28日到焦作市某食品有限公司从事司机工作,且签订劳动合同,月工资3000元。2018年7月1日,该公司口头与张某某解除劳动关系,且拖欠张某某工资共计4600元。经武陟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1.焦作市某食品有限公司支付拖欠张某某工资4600元;2.焦作市某食品有限公司支付张某某经济补偿金1500元,双方解除劳动关系。仲裁裁决书生效后,焦作市某食品有限公司拒不履行。张某某向武陟县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执行结果】
双方达成和解,并当场履行。
【典型意义】
仲裁裁决书是仲裁机关根据已查明的事实依法对争议案件作出裁决的法律文书,与生效判决书一样具有法律效力,有助于快速解决农民工与公司之间的劳动争议,在一方拒不执行仲裁裁决内容时,另一方有权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案件需要多渠道查人找物,加强沟通协调。在发现被执行人公司倒闭后,执行法官并没有放弃,而是积极联系当地村委会,沟通协调,找到原法人代表,通过多方努力,高效快捷为农民工追回工资。
精彩回顾
【喜讯】焦作中院获评全国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先进单位光荣称号!
编辑:李怡静 程 萌
审核:刘建章
焦作中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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