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 关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工作安排的通告
为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防止疫情传播,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为人民群众提供切实可行的诉讼服务,现就疫情防控期间焦作辖区法院的立案、开庭、执行等工作安排通告如下:
一、疫情防控期间广大群众有诉讼需要的,建议依托焦作网上法院采用网上立案、移动微法院立案、网上质证、网上开庭等网络方式,做到诉讼事项“网上办”。
二、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的通知》 精神,春节假期延长至2月2日。原定2020年1月31日至2月2日期间焦作辖区法院已经排期(含公告)的庭审、调解等诉讼活动,如具备网上开庭条件、双方当事人愿意的,原诉讼活动时间不变,在网上进行;如不具备网上开庭条件,或有当事人不愿意网上开庭的,原诉讼活动延期举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全市法院于2月3日全面恢复各类诉讼活动。
三、上诉期限于2020年1月24日至2020年1月30日届满的案件,当事人提出上诉的最后期限顺延至2020年2月3日。案件诉讼时效、申请强制执行期间于2020年1月24日至2020年1月30日届满的,均顺延至2020年2月3日届满。
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第四项的规定,如果当事人、诉讼代理人因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正在治疗、隔离期间,或者受疫情影响实行交通管制,无法到我市辖区法院参加庭审的,可以依法向辖区法院的承办法官申请延期开庭审理。
五、有开庭安排的当事人,可以向主审法官申请网上开庭;上诉案件、申诉案件的当事人可以向主审法官申请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微信视频询问调解及书面审理,最大程度减少外出,防止疫情感染。如法官安排网上开庭、网上调解、微信、短信及视频询问、微信视频调解的,在条件具备的情况下,请予积极配合。
六、如确需到现场开庭的群众,请带好开庭传票及其它相关证件,并主动配合工作人员做好体温检测、安检及人员信息登记等工作。疫情防控期间现场开庭的,根据焦作市疫情防控工作的相关规定,非必要诉讼参与人不得进入诉讼场所。
七、有信访诉求的群众,可以通过电话、网络、信件等非接触方式表达合理合法诉求,我们将严格按照程序及时进行回复。
八、疫情防控期间,执行案件涉及财产查控措施的,全市法院执行部门将全面加大网络查控执行力度,依法保障执行申请人的合法权益。部分案件线下财产查控、处置等措施可能会受到交通管制的影响,敬请谅解。
九、疫情防控期间,各级法院法警部门要加强值班备勤,严格进行进出人员的体温检测、安检、信息登记等工作,严格进出人员管理,认真落实疫情防控的各项措施,严禁未佩戴防护口罩等防护措施的人员进入诉讼服务区域,确保有效防控疫情和机关安全。
十、在疫情防控期间,为减少人员交叉传染,立案、缴费、查询咨询、调解、庭审等有关诉讼事项可优先选择选择“人民法院调解平台“、河南移动微法院”微信小程序、河南法院网上诉讼服务中心、“焦作微法院”微信小程序、12368诉讼服务热线等线上方式办理或咨询。
河南省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0年1月29日
附:人民法院调解平台、河南移动微法院、河南法院网上诉讼服务中心、焦作微法院等平台使用导引
01
人民法院调解平台
如有矛盾纠纷需要解决,您可以通过电脑端网页http://tiaojie.court.gov.cn,或微信小程序登陆“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在线申请调解方式解决纠纷。
02
河南移动微法院
请使用手机微信APP扫描识别下方小程序码或者搜索“河南移动微法院”访问“河南移动微法院”微信小程序。通过实名认证注册后,即可以在线办理网上立案、诉讼缴费等业务。
03
河南法院网上诉讼服务中心
河南法院网上诉讼服务中心可通过PC端网络浏览器直接输入网址进行访问。
河南法院网上诉讼服务中心PC端访问网址: http://ssfw.hncourt.gov.cn/。 通过身份实名注册后,可选择"网上立案"等相应诉讼服务功能,直接在网上申请或办理相关诉讼事务。
04
焦作微法院
请使用手机微信APP扫描识别下方二维码或者搜索“焦作微法院”访问“焦作微法院”微信小程序。通过实名认证注册后,即可以在线办理网上立案、诉讼缴费等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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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李怡静 程 萌
审核:刘建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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