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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要闻】四公局召开法律事务交流工作会

2018-01-16 中交四公局

导 读

1月12日上午,四公局召开法律事务交流工作会暨2017年所属各单位总法律顾问述职会。局副总经理、总法律顾问江亦元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会议由局副总法律顾问、法律事务部总经理田东元主持。局属19家单位的总法律顾问及法律人员共33人参加会议。

会上,局所属单位的17名总法律顾问分别作了现场述职报告。述职报告围绕全面依法监管、依法治企的部署要求,介绍了各单位经济合同的签订、签证、结算等环节法律风险防范措施,汇报了本单位发生的纠纷案件及处理情况;实事求是地总结了2017年法律工作亮点及难点,深入排查了授权委托、用工、印章管理等方面的法律风险,提出了加强与改进法律工作的思路与措施。田东元针对各总法律顾问述职一一进行点评,对各单位法律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了改进措施,对重点案件进行了风险提示。

局法律事务部针对各单位法律工作开展情况,围绕组织机构建设、合同管理、项目法律风险防范、纠纷处理、普法宣传等方面对各单位今后的法律工作提出了确实的建议及要求。最后,田东元指出,我们要共同打造四公局法律团队,在机构设置、人员培养等各方面完善组织体系建设;严格执行局合同管理制度,继续坚持合同审核制、范本制、承诺制等,有效防控合同法律风险;贯彻局制度要求,外聘律师需三家以上比选、择优竞聘;以四项法律审核为抓手,全面提高全局法律工作管理水平。

江亦元在总结讲话中强调:

1

强化全体法律人员岗位意识、责任意识,有效履行岗位职责,落实总法律顾问制度的要求。

2

进一步建立健全法律管理体系,按集团法律风险管理考核的要求,三级单位需设立独立的法律管理机构(企业一级管理部门)。

3

继续贯彻四项法律审核,将法律风险防范工作前移、重在预防。

4

加强能力建设,局法律部要多为各单位法律人员创造沟通交流与学习的机会与平台,同时各单位法律人员也应加强自身学习,不断提高业务能力与工作水平。

各单位表示要以法律事务交流工作会为契机,强化责任落实,完善体系建设,提高履职能力,开创2018年法律工作新格局,为打造“3.0升级版四公局”、全面建成中国交建一流企业提供坚实法律保障。

文/图 法律事务部 姜辉

文编:刘希睿  美编:裴珍珠  审核:赵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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